墨子 · 第三十二章 · 非乐(上)

·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王公大人虽无造为乐器,以为事乎国家,非直掊潦水、拆壤垣而为之也,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古者圣王,亦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舟车。既以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曰:“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万民出财赍而予之,不敢以为慼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则乐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则当用乐器,譬之若圣王之为舟车也,即我弗敢非也。 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 即我以为未必然也。意舍此,今有大国即攻小国,有大家即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寇乱盗贼并兴,不可禁止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天下之乱也,将安可得而治与?即我未必然也。 是故子墨子曰:姑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王公大人唯毋处高台厚榭之上而视之,钟犹是延鼎也,弗撞击将何乐得焉哉!其说将必撞击之。惟勿撞击,将必不使老与迟者。老与迟者,耳目不聪明,股肱不毕强,声不和调,明不转朴。将必使当年,因其耳目之聪明,股肱之毕强,声之和调,眉之转朴。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纴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大钟鸣鼓、琴瑟竿笙之声,既已具矣,大人肃然奏而独听之,将何乐得焉哉?其说将必与贱人不与君子,与君子听之,废君子听治;与贱人听之,废贱人之从事。今王公大人惟毋为乐,亏夺民之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昔者齐康公兴乐万,万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饮不美,面目颜色不足视也;衣服不美,身体从容丑羸不足观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绣。 此掌不从事乎衣食之财,而掌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之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人固与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异者也。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树蓺,雌亦不纺绩织纴,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强听治,即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即财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姑尝数天下分事,而观乐之害。王公大人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蓺,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綑布縿,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是故仓廪府库不实。今惟毋在乎农夫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蓺,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妇人说乐而听之,即不必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綑布縿,是故布縿不兴。曰:孰为大人之听治、而废国家之从事?曰乐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似二伯黄径。”乃言曰:“呜乎!舞佯佯,黄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降之百殃,其家必坏丧。”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从饰乐也。于《武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式,下者万民弗利。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请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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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盾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故孰为难倍?唯人为难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为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且不然已!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圣人为政特无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 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墨子 · 第三十五章 · 非命(上)

墨子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而治之;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先王之书?先王之书,所以出国家、布施百姓者,宪也;先王之宪亦尝有曰:“福不可请,而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听狱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整设师旅、进退师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 是故子墨子言曰:吾当未盐,数天下之良书,不可尽计数,大方论数,而五者是也。今虽毋求执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错乎?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覆天下之义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谇也。说百姓之谇者,是灭天下之人也。然则所为欲义在上者,何也?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汤封于亳,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移则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 昔者文王封于岐周,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则。是以近者安其政,远者归其德。闻文王者,皆起而趋之;罢不肖、股肱不利者,处而愿之,曰:“奈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则吾利,岂不亦犹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乡者言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是故古之圣王,发宪出令,设以为赏罚以劝贤。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则不盗窃;守城,则不崩叛;君有难则死,出亡则送。此上之所赏,而百姓之所誉也。执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是故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坐处不度,出入无节,男女无辨。是故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此上之所罚,百姓之所非毁也。执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以此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然则何以知命之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不知曰我罢不肖,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贫。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婬,心涂之辟,不顺其亲戚,遂以亡失国家,倾覆社稷;不知曰我罢不肖,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于《仲虺之告》曰:“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此言汤之所以非桀之执有命也。于《太誓》曰:“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纣执有命也。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上无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无以降绥天下贤可之士,外无以应待诸侯之宾客,内无以食饥衣寒,将养老弱。故命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

墨子 · 第六十九章 · 旗帜

墨子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井灶有处,重质有居;五兵各有旗;节各有辨;法令各有贞;轻重分数各有请;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到女垣,鼓七,举五帜;到大城,鼓八,举六帜;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夜以火,如此数。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