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三十一章 · 明鬼

· 墨子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疑天下之众,使天下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无之别,以为不可不察已。” 然则吾为明察此,其说将奈何而可?子墨子曰:“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若是,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若莫闻莫见,则鬼神可谓有乎?” 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僭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郑穆公,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面状正方。郑穆公见之,乃恐惧奔。神曰:“无惧!帝享女明德,使予锡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拜稽首,曰:“敢问神名?”曰:“予为句芒。”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心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宋文君鲍之时,有臣曰祏观辜,固尝从事于厉,祩子杖揖出,与言曰:“观辜!是何珪璧之不满度量?酒醴粢盛之不净洁也?牺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选失时?岂女为之与?意鲍为之与?”观辜曰:“鲍幼弱,在荷繦之中,鲍何与识焉?官臣观辜特为之。”祩子举揖而槀之,殪之坛上。当是时,宋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宋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齐庄君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泏洫,刭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槀之,殪之盟所。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齐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无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下,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墨子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惟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僇也必于社。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腯肥倅毛,以为牺牲,珪璧琮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鬼神],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书之有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佳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佳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书》之鬼也。且《商书》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于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间,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 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汤以车九两,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众,人之郊遂,王乎禽推哆、大戏,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兕虎,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不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楚毒无罪,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咷无告也。故于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罚焉。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乎禽费中、恶来。众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虎,指寡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今执无鬼者曰:“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子乎?”子墨子曰:“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虽使然,然而天下之陈物,曰:“先生者先死。”若是,则先死者非父则母,非兄而姒也。今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请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夫费之,非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今执无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请无有。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吾非乃今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乎?其所得者,臣将何哉?”此上逆圣王之书,内逆民人孝子之行,而为上士于天下,此非所以为上士之道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若[鬼]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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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子再拜再拜曰:“敢问适人积土为高,以临吾城,薪土俱上,以为羊黔,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子问羊黔之守邪?羊黔者,将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守为台城,以临羊黔,左右出巨,各二十尺,行城三十尺,强弩之,技机藉之,奇器口口之,然则羊黔之攻败矣。备临以连弩之车,材大方一方一尺,长称城之薄厚。两轴三轮,轮居筐中,重下上筐。左右旁二植,左右有衡植,衡植左右皆圜内,内径四寸。左右缚弩皆于植,以弦钩弦,至于大弦。弩臂前后与筐齐,筐高八尺,弩轴去下筐三尺五寸。连弩机郭同铜,一石三十钧。引弦鹿长奴。筐大三围半,左右有钩距,方三寸,轮厚尺二寸,钩距臂博尺四寸,厚七寸,长六尺。横臂齐筐外,蚤尺五寸,有距,搏六寸,厚三寸,长如筐有仪,有诎胜,可上下,为武重一石,以材大围五寸。矢长十尺,以绳□□矢端,如如戈射,以磨■卷收。矢高弩臂三尺,用弩无数,出人六十枚,用小矢无留。十人主此车。 遂具寇,为高楼以射道,城上以荅罗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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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由圣人之言,凤鸟之不出,诸侯畔殷周之国,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厘对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敢问守此十二者奈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虽善,则犹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凡守围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撕揗,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众以选;吏民和;大臣有功劳于上者,多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不然,父母坟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泽之饶足利;不然,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不然,则有深怨于适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则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无一,则虽善者不能守矣。 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沉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门扇数合相接三寸。施土扇上,无过二寸。堑中深丈五,广比扇,堑长以力为度,堑之末为之县,可容一人所。客至,诸门户皆令凿而慕孔。孔之,各为二慕二,一凿而系绳,长四尺。城四面四隅皆为高磨■,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适,视其态状与其进左右所移处,失候斩。 适人为穴而来,我亟使穴师选本,迎而穴之,为之且内弩以应之。 民室杵木瓦石,可以盖城之备者,尽上之。不从令者斩。 昔筑,七尺一居属,五步一垒。五筑有锑。长斧,柄长八尺。十步一长镰,柄长八尺。十步一斗,长椎,柄长六尺,头长尺,斧其两端。三步一大铤,前长尺,蚤长五寸。两铤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兑其两末。 穴队若冲队,必审如攻队之广狭,而令邪穿其穴,令其广必夷客队。 疏束树木,令足以为柴抟,毋前面树,长丈七尺一,以为外面,以柴抟从横施之,外面以强涂,毋令土漏。令其广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为故。前面之长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烧拔也。 大城丈五为闺门,广四尺。为郭门,郭门在外,为衡,以两木当门,凿其木维敷上堞。为斩县梁,■穿断城,以板桥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杀如城报。城内有傅壤,因以内壤为外。凿其间,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烧之以待适。令耳属城,为再重楼,下凿城外堞,内深丈五,广丈二。楼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敌,善射者主发,佐皆广矢。 治裾。诸延堞高六尺,部广四尺,皆为兵弩简格。 转射机,机长六尺,貍一尺。两材合而为之辒,辒长二尺,中凿夫之为道臂,臂长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离。 城上百步一楼,楼四植,植皆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广、丧各丈六尺,皆为宁。三十步一突,九尺,广十尺,高八尺,凿广三尺,表二尺,为宁。城上为攒火,夫长以城高下为度,置火其末。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积参石、蒺藜。 渠长丈六尺,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其貍者三尺,树渠毋傅堞五 寸。藉莫长八尺,广七尺,其木也广五尺,中藉苴为之桥,索其端;适攻,令一人下上之,勿离。 城上二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此数。城上三十步一■灶。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长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裕、新布长六尺,中拙柄,长丈,十步一,必以大绳为箭。城上十步一鈂。水缻,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盆、蠡各二财。 为卒干饭,人二斗,以备阴雨,面使积燥处。令使守为城内堞外行餐。置器备,杀沙砾、铁。皆为坯斗。令陶者为薄缻,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秘合束。坚为斗城上隔。栈高丈二,剡其一末。为闺门,闺门两扇,令可以各自闭也。 救闉池者,以火与争,鼓橐,冯埴外内,以柴为燔。灵丁,三丈一,火耳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内弩;弩半,为狗犀者环之。墙七步而一。救车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栈,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门扇薄植,皆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长二寸,见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备火。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火三石以上,小大相杂。门植关必环锢,以锢金若铁鍱之。门关再重,鍱之以铁,必坚。梳关,关二尺,梳关一苋,封以守印,时令人行貌封,及视关入桓浅深。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长十丈,辟长六尺。二步一荅,广九尺,袤十二尺。二步置连梃,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节毋以竹箭,楛、赵、■、榆,可。盖求齐铁夫,播以射■及栊枞。二步积石,石重千钧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二步积苙,大一围,长丈,二十枚。五步一罂,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五步积狗尸五百枚,狗尸长三尺,丧以弟,瓮其端,坚约弋。十步积抟,大二围以上,长八尺者二十枚。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为汤。及持沙,毋下千石。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于堞四尺,广三尺,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其上。五十步一藉车,藉车必为铁纂。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方尚必为关籥守之。五十步积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伤也。百步一栊枞,起地高五丈;三层,下广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称议衰杀之。百步一木楼,楼广前面九尺,高七尺,楼■居■,出城十二尺。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为系连。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百步一积杂秆,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百步为橹,橹广四尺,高八尺,为冲术。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千。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二,长二丈,出枢五尺。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城上四隅童异,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凿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长丈,弃水者操表摇之。五十步一厕,与下同圂。之厕者不得操。城上三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长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楼■,■勇勇必重。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 尽除去之。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杯、马矢,皆谨收藏之。 城上之备:渠谵、藉车、行栈、行楼、到、颉皋、连梃、长斧、长椎、长兹、距、飞冲、县□、批屈。楼五十步一,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为薪皋,二围,长四尺半,必有洁。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积。灶置铁鐟焉,与沙同处。木大二围,长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长从,五十步三十。木桥长三丈,毋下五十。复使卒急为垒壁,以盖瓦复之。用瓦木罂,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后,如城上。城小人众,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编,唯勿烧。寇在城下,时换吏卒署,而毋换其养,养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诸盆瓮耕,积之城下,百步一积,积五百。城门内不得有室,为周官桓吏,四尺为倪。行栈内闭,二关一堞。 除城场外,去池百步,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除去之。寇所从来,若昵道、傒近若城场,皆为扈楼,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为大楼,高临城,堂下周散道;中应客,客待见。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与计事得先。行德计谋合,乃入葆。葆入守,无行城,无离舍。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而错守焉。晨暮卒歌以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冯面而蛾傅之,主人则先之知,主人利,客适。客攻以遂,十万物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五十步。诸不尽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知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者。 城持出必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从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从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千人之将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从之,皆斩,具以闻于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审也。 城上为爵穴,下堞三尺,广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数自适为之。 塞外堑,去格七尺,为县梁。城■陕不可堑者勿堑。城上三十步一聋灶。 人擅苣,长五节。寇在城下,闻鼓音,燔苣,复鼓,内苣爵穴中,照外。 诸藉车皆铁什。藉车之柱长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长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马颊长二尺八寸,试藉车之力而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车,夫长三尺,四二三在上,马颊在三分中。马颊长二尺八寸,夫长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车轮。藉车桓长丈二尺半。诸藉车皆铁什,复车者在之。 寇■池来,为作水甬,深四尺,坚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 待令。以木大围长二尺四分而早凿之,置炭火其中合慕之,而以藉车投之。 为疾犁投,长二尺五寸,大二围以上。 涿弋,弋长七寸,弋间六寸,剡其末。 狗走,广七寸,长尺八寸,蚤长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数城中之木,十人之所举为十挈,五人之所举为五挈,凡轻重以挈为人数。为薪樵挈,壮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称其任。凡挈轻重所为,吏人各得其任。”城中无食则为大杀。 去城门五步大堑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贼其中,上为发梁,而机巧之,比传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沟垒,毋可逾越,而出佻且比,适人遂入,引机发梁,适人可禽。适人恐惧而有疑心,因而离。

墨子 · 第四十一章 · 经(下)

墨子
止,类以行人。说在同。所存与者,于存与孰存?驷异说。推类之难。说在之大校五行毋常胜。说在宜。物尽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夫与履。一,偏弃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修。无“欲、恶之为益、损”也。说在宜。不能而不害。说在害。损而不害。说在余。异类不吡。说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偏去莫加少。说在故。必热。说在顿。假,必悖。说在不然。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玻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疑。说在逢、循、遇、过。擢,虑不疑。说在有、无。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且然,不可正,而不用害工。说在宜欧。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是。均之,绝、不。说在所均。字,或徙。说在长宇、久。尧之义也,生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二临鉴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说在寡区。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可。说在重。鉴位,景一小而易,一大则正。说在中之外内。使,殷、美。说在使。鉴团景一。不坚白。说在。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无久与宇坚白。说在因。以槛为抟,于“以为”,无知也。说在意。在诸其所然、未者然。说在于是推之。意未可知。说在可用过仵。景不徙。说在改为。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祝景二。说在重。非半弗■,则不动。说在端。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可无也,有之而不可去。说在尝然。景迎日。说在抟。正而不可担,说在抟。景之孝大。说在地正、远近。宇进无近。说在敷。天,而必正。说在得。行循以久。说在先后。贞而不挠。说在胜。一法者之相与也尽,若方之相合也。说在方。契与枝板。说在保狂举,不可以知异。说在有不可。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说在兼。倚者不可正。说在剃。循此循此,与彼此同。说在异。推之必往。说在废材。唱和同患。说在功。买无贵。说在仮其贾。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说在告。贾宜则售。说在荆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无说而惧。说在弗心。唯吾谓非名也,则不可。说在仮。或,过名也。说在实。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谆。说在无以也。不知其数而知其尽也。说在明者。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不知其所处,不害爱之。说在丧子者。 无不让也,不可。说在始。 仁、义之为内、外也,内。说在仵颜。 于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说在存。 学之,益也。说在诽者。 有指于二,而不可逃。说在以二絫。 诽之可否,不以众寡。说在可非。 所知而弗能指。说在春也、逃臣、狗犬、贵者。 非诽者谆。说在弗非。 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 物甚不甚。说在若是。 通意后对。说在不知其谁谓也。 取下以求上也。说在泽。 是是与是同。说在不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