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三卷 · 尽心上 · 第五节

· 孟子
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著:彻底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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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曰:“君之于氓也,固周之。”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

孟子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