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四卷 · 尽心下 · 第三十一节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逾之类也。”
传质:送见面礼;质,通“贽”,见面礼。 役:服役。 齐景公田:参见《滕文公下》第一章。虞人:管理猎场的人。旌:用旄牛尾和彩色鸟羽做杆饰的旗。 皮冠:古时田猎时戴的冠,国君田猎时,以皮冠为符信招虞人。 ]旃(zhān):赤色曲柄的旗。旗(qí):上画龙形,杆头系铃的旗。 指《诗经·小雅·大东》篇。 底:同“砥”,磨刀石。 视:注视,指看在眼里。 不俟驾:不等车马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