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二 王 王守仁 明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四十三 王 王守仁 明 问:“知譬日,欲譬云,云虽能蔽日,亦是天之一气合有的,欲亦莫非人心,合有否?” 先生曰:“喜、怒、哀、惧、爱、恶、欲,谓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要认得良知明白。比如日光,亦不可指着方所,一隙通明,皆是日光所在。虽云雾四塞,太虚中色象可辨,亦是日光不灭处,不可以云能蔽日,教天不要生云。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别善恶,但不可有所着。七情有着,俱谓之欲,俱为良知之蔽,然才有着时,良知亦自会觉,觉即蔽去,复其体矣。此处能勘得破,方是简易透彻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