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十一章 · 尚同(上)

· 墨子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正长既已具,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荐之。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意若闻善而不善,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弗能是,上之所非弗能非;上有过弗规谏,下有善弗傍荐;下比不能上同者,此上之所罚而百姓所毁也。”上以此为赏罚,明察以审信。 是故里长者,里之仁人也。里长发政里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其乡长。乡长之所是,必皆是之;乡长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乡长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乡长之善行。”则乡何说以乱哉?察乡之所治者何也?乡长唯能壹同乡之义,是以乡治也。 乡长者,乡之仁人也。乡长发政乡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者,必以告国君。国君之所是,必皆是之;国君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国君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国君之善行。”则国何说以乱哉?察国之所以治者何也?国君唯能壹同国之义,是以国治也。 国君者,国之仁人也。国君发政国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天子。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则天下何说以乱哉?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圣王为五刑,请以治其民。譬若丝缕之有纪,网罟之有纲,所连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兹:通“滋”。 虖:通“乎”。 正长:即“政长”。 请:诚。

相关推荐

墨子 · 第七十章 · 号令

墨子
安国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则功成,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人亦如此,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将长,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王公。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备蛮夷之劳苦者,举其守卒之财用有余、不足,地形之当守边者,其器备常多者。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田不辟,少食,无大屋草盖,少用桑。多财,民好食。为内牒,内行栈,置器备其上,城上吏、卒、养,皆为舍道内,各当其隔部。养什二人,为符者曰养吏一人,辨护诸门。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从令者戮。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于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守城之法,敌去邑百里以上,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以富人重室之亲,舍之官府,谨令信人守卫之,谨密为故。 及傅城,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四面四门之将,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从卒各百人。门将并守他门,他门之上,必夹为高楼,使善射者居焉。女郭、冯垣一人。一人守之,使重室子。 五十步一击。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不他异者,以得其奸。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将必与为信符;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以闻大将。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产。 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卒有惊事,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离守者三日而一徇,而所以备奸也。里正与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大将使使人行守,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慎无敢失火,失火者斩其端,失火以为事者车裂。伍人不得,斩;得之,除。救火者无敢喧哗,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斩。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 围城之重禁,敌人卒而至,严令吏命无敢喧嚣、三最、进行、相视坐泣、流涕若视、举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击、相靡以身及衣、讼驳言语。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与伯归敌,队吏斩;与吏归敌,队将斩。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先觉之,除。当术需敌。离地,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 其疾斗却敌于术,敌下终不能复上,疾斗者队二人,赐上奉。而胜围,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令赐上卿,丞及吏比于丞者,赐爵五大夫,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赐公乘。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赐钱千,复之三岁,无有所与,不租税。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 吏卒侍大门中者,曹无过二人。勇敢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后。擅离署,戮。门尉昼三阅之,莫,鼓击门闭一阅,守时令人参之,上逋者名。铺食皆于署,不得外食。守必谨微察视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颜色、使令、言语之请。及上饮食,必令人尝,皆非请也,击而请故。守有所不说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守曰断之、冲之若缚之,不如令及后缚者,皆断。必时素诫之。诸门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长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余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戏、居处不庄、好侵侮人者一。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守,乃入舍。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必须□□随。 客卒守主人,及以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符不合,牧,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开门已,辄复上籥。有符节不用此令。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小鼓五后众军,断。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号,夕有号,失号,断。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侯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敌者一人。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署长短小大。当举不举,吏有罪。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诸取当者,必取寇虏听之。 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卒以贾予。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诸者,断。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火发自燔,燔曼延燔人,断。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诸城门若亭,谨侯视往来行者符。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里巷中。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荅。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传令里中有以羽,羽者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断。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皆断。 诸盗守器械、财物及相盗者,直一钱以上,皆断。吏、卒、民各自大书于杰,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断。城上日壹废席蓐,令相错发。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祷。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身见死事之后。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左右知不捕告,皆与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断。不从令者,断。非擅出令者,断。失令者,断。倚戟县下城,上下不与众等者,断。无应而妄喧呼者,断。总失者,断。誉客内毁者,断。离署而聚语者,断。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后,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离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人举而藉之。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客在城下,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断。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为之解之。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印,尊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术乡长者、父老、豪杰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盗。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门有吏,主者门里,筦闭,必须太守之节。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请择吏之忠信者、无害可任事者。 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请上报守,守独知其请而已。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断弗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为期,其在莼害,吏与杂訾。期尽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得,皆断。有能捕告,赐什三。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欲以复佐上者,皆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侯为始,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侯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侯来若复,就间。守宫三难,外环隅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发侯,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必重发侯,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遣他侯,奉资之如前侯,反,相参审信,厚赐之,侯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樱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侯。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其次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候者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空队、要塞之人所往来者,令可口迹者无下里三人,平而迹;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即有惊,见寇越陈去,城上以麾指之,迹坐击正期,以战备从麾所指。望见寇,举一垂;入竟,举二垂;狎郭,举三垂;入郭,举四垂;狎城;举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外空窒尽发之,木尽伐之。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各以其记取之。事为之券,书其枚数。当遂材木不能尽内,即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则从婬之法,其罪射。务色谩正,婬嚣不静,当路尼众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喧嚣骇众,其罪杀。非上不谏,次主凶言,其罪杀。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有则其罪射。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饮食不时,其罪射。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 谒者侍令门外,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无空。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坐。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 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 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中涓一长者。环守宫之术衢,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立初鸡足置,夹挟视葆食。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节不法,正请之。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 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令杼厕利之。

墨子 · 第五十八章 · 备水

墨子
城内堑外周道,广八步。备水谨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徧下,令耳其内,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则瓦井中,视外水深丈以上,凿城内水耳。 并船以为十临,临三十人,人擅弩,计四有方,必善以船为轒辒。二十船为一队,选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擅有方,剑甲鞮瞀,十人人擅苗。 先养材士,为异舍食其父母妻子以为质,视水可决,以临轒辒,决外堤,城上为射机,疾佐之。

墨子 · 第六章 · 辞过

墨子
子墨子曰:“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役,修其城郭,则民劳而不伤,以其常正,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于厚作敛于百姓。是故圣王作为宫室,便于生,不以为观乐也;作为衣服带履便于身,不以为辟怪也。故节于身,诲于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 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君欲实天下之治,而恶其乱也,当为宫室,不可不节。 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冬则不轻而温,夏则不轻而凊。圣王以为不中人之情,故作诲妇人,治丝麻,棞布绢,以为民衣。为衣服之法,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绤之中,足以为轻且凊,谨此则止。故圣人之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非荣耳目而观愚民也。当是之时,坚车良马不知贵也,刻镂文采,不知喜也,何则?其所道之然。故民衣食之财,家足以待旱水凶饥者,何也?得其所以自养之情,而不感于外也,是以其民俭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府库实满,足以待不然;兵革不顿,士民不劳,足以征不服。故霸王之业,可行于天下矣。 当今之主,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冬则轻煗,夏则轻凊,皆已具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以为身服,此非云益煗之情也。单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以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欲国无乱,不可得也。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为衣服不可不节。古之民未知为饮食时,素食而分处,故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养腹而已矣。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今则不然,厚作敛于百姓,以为美食刍豢,蒸炙鱼鳖,大国累百器,小国累十器,前方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冬则冻冰,夏则饰,人君为饮食如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虽欲无乱,不可得也。君实欲天下治而恶其乱,当为食饮不可不节。古之民未知为舟车时,重任不移,远道不至,故圣王作为舟车,不便民之事。其为舟车也,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是以民乐而利之。故法令不急而行,民不劳而上足用,故民归之。当今之主,其为舟车,与此异矣,全固轻利皆已具,必厚作敛于百姓,以饰舟车。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故民寒;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故民饥。人君为舟车若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其民饥寒并至,故为奸邪。奸邪多则刑罚深,刑罚深则国乱。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为舟车不可不节。 凡回于天地之间,包于四海之内,天壤之情,阴阳之和,莫不有也,虽至圣不能更也。何以知其然?圣人有传:天地也,则曰上下;四时也,则曰阴阳;人情也,则曰男女;禽兽也,则曰牝牡雌雄也。真天壤之情,虽有先王不能更也。虽上世至圣,必蓄私,不以伤行,故民无怨。宫无拘女,故天下无寡夫。内无拘女,外无寡夫,故天下之民众。当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是以天下之男多寡无妻,女多拘无夫,男女失时,故民少。君实欲民之众而恶其寡,当蓄私不可不节。 凡此五者,圣人之所俭节也,小人之所淫佚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此五者不可不节。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熟,衣服节而肌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