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五十八章 · 备水

周 · 墨子
城内堑外周道,广八步。备水谨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徧下,令耳其内,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则瓦井中,视外水深丈以上,凿城内水耳。 并船以为十临,临三十人,人擅弩,计四有方,必善以船为轒辒。二十船为一队,选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擅有方,剑甲鞮瞀,十人人擅苗。 先养材士,为异舍食其父母妻子以为质,视水可决,以临轒辒,决外堤,城上为射机,疾佐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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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情欲誉之审,赏罚之当,刑政之不过失。……”是故子墨子曰:“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见”通“现”)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 今师徒(行军)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一季),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今尝计军上(为“出”字之误):竹箭、羽旄(máo古代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幄幕、甲盾、拨劫(“拨”同“瞂”fá盾牌,“劫”同“鉣”jié组带铁,一种马具),往而靡弊腑(为“腐”之假借字)冷(当作“泠”líng清凉:泠风;泠泠(a.形容清凉;b.形容声音清越);姓;古同“零”,凋零)不反(通“返”)者,不可胜数。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列住(为“往则”之误)碎拆靡弊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肌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鬼神因此丧失后代祭祀的),亦不可胜数。 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攻此不用锐,且无杀,而徒得此然也?杀人多必数于万,寡必数于千,然后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且可得也。今万乘之国,虚数于千,不胜而入;广衍数于万,不胜而辟(开发建设)。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王(为“士”字之误)民者,所不足也。今尽王(为“士”字之误)民之死,严下上之患,以争虚城,则是弃所不足,而重所有余也。为政若此,非国之务者也。 饰攻战者言曰:“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故当攻战而不可为也。”子墨子言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譬若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故孝子不以食其亲,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何以知其然也?东方有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闲于大国之闲,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之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夹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虽南者陈、蔡,其所以亡于吴、越之间者,亦以攻战。虽北者且不一著何(“且不一著何”当作“且一不著何”。“一”疑为“以”字之误。),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闲者,亦以攻战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恶失,欲安而恶危,故当攻战,而不可不非。” 饰攻战者之言曰:“彼不能收用彼众,是故亡;我能收用我众,以此攻战于天下,谁敢不宾服哉!”子墨子言曰:“子虽能收用子之众,子岂若古者吴阖闾哉?”古者吴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次注林,出于冥隘之径,战于柏举,中楚国而朝宋与及鲁。至夫差之身,北而攻齐,舍于汶上,战于艾陵,大败齐人,而葆之大山;东而攻越,济三江五湖,而葆之会稽。九夷之国莫不宾服。于是退不能赏孤,施舍群萌,自恃其力,伐其功,誉其志,怠于教遂。筑姑苏之台,七年不成。及若此,则吴有离罢之心。越王句践视吴上下不相得,收其众以复其雠,入北郭,徙大内,围王宫,而吴国以亡。昔者晋有六将军,而智伯莫为强焉。计其土地之博,人徒之众,欲以抗诸侯,以为英名,攻战之速,故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众,以攻中行氏而有之。以其谋为既已足矣,又攻兹范氏而大败之,并三家以为一家而不止,又围赵襄子于晋阳。及若此,则韩、魏亦相从而谋曰:“古者有语:唇亡则齿寒。赵氏朝亡,我夕从之,赵氏夕亡,我朝从之。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是以三主之君,一心戳力,辟门除道,奉甲兴士,韩、魏自外,赵氏自内,击智伯大败之。”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今以攻战为利,则盖尝鉴之于智伯之事乎?此其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

墨子 · 第六十九章 · 旗帜

墨
墨子
周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井灶有处,重质有居;五兵各有旗;节各有辨;法令各有贞;轻重分数各有请;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到女垣,鼓七,举五帜;到大城,鼓八,举六帜;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夜以火,如此数。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

墨子 · 第二十一章 · 节用(中)

墨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是以终身不餍,殁世而不卷。古者明王圣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此也。” 是故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古者圣王制为饮食之法,曰:“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阯,北降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逮至其厚爱,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塯,啜于土形,斗以酌,俯仰周旋,威仪之礼,圣王弗为。 古者圣王制为衣服之法,曰:“冬服绀之衣,轻且暖;夏服绤之衣,轻且凊,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古者圣人为猛禽狡兽暴人害民,于是教民以兵行。日带剑,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甲为衣,则轻且利,动则兵且从,此甲之利也。车为服重致远,乘之则安,引之则利,安以不伤人,利以速至,此车之利也。古者圣王为大川广谷之不可济,于是利为舟楫,足以将之,则止。虽上者三公、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饰,此舟之利也。 古者圣王制为节葬之法,曰:“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 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时,因陵丘堀穴而处焉。圣王虑之,以为堀穴,曰:冬可以避风寒,逮夏,下润湿上熏烝,恐伤民之气,于是作为宫室而利。然则为宫室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