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七卷 · 离娄上 · 第十节

· 孟子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暴:残害,糟蹋。 非:诋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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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第九卷 · 万章上 · 第五节

孟子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 “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