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七卷 · 离娄上 · 第十九节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百里奚:一说姓百,名里,字奚,原为虞国人,虞亡后作秦国的大夫。鬻(yù):卖。 食:同“饲”。要:接近。 虞:国名,在今山西平陆东北。 垂棘(chuí jí):晋国地名,产美玉。屈:晋国地名,产良马。乘:四匹马。虢(guó):国名,在今山西平陆县北,公元前655年为晋所灭。 宫之奇:虞国贤臣。 曾:乃,竟。污:肮脏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