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七 · 志第二十七 · 州郡三

南北朝 · 沈约
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汶阳郡又度属。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当阳男相,汉旧县。临沮伯相,汉旧县。《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充县后省。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三年,复旧。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张勃《吴录》云刘备立。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前汉属武陵,后汉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后复旧。 宜昌令,何志晋武帝立。按《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此后所立。夷陵令,汉旧县,吴改曰西陵,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巴东公相,谯周《巴记》云,初平元年,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以涪陵县分立丹兴、汉葭二县,立巴东属国都尉,后为涪陵郡。《晋太康地志》,巴东属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属荆州。《永初郡国志》无巴渠、黾阳二县。领县七,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去州水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鱼复侯相,汉旧县,属巴郡,刘备章武二年,改为永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朐忍令,汉旧县,属巴郡。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刘禅建兴八年十月,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羊渠不详,何志吴立。汉丰令,何志不注置立。《太康地志》巴东有汉昌县,疑是。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黾阳令,何志不注置立。晋末平吴时,峡中立武陵郡,有黾阳、黔阳县,咸宁元年并省。 汶阳太守,何志新立。先属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宋初有四县,后省汶阳县。今领三县,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去州水七百,陆四百。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阳令,何志新立。沮阳令,何志新立。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义阳太守〔义阳郡别见〕,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宋初有四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阳县并厥西。平阳本为郡,江左侨立。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晋末省为县。今领县二,户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平氏令,汉旧名,属南阳。 新兴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县,合为此郡,属并州。晋江左侨立。宋初六县,后省云中〔汉旧名,属云中。〕。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县〔汉旧名,属五原。〕并定襄,宕渠〔流寓立。〕并广牧。凡今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汉旧名。广牧男相,汉旧名,属朔方。新丰令,汉旧名,属京兆。侨流立。 南河东太守,河东郡,秦立。晋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宋初八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广戚〔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彭城。江左流寓立。〕并闻喜,弘农〔江左立侨郡,后并省为县。〕、临汾并松滋,安邑并永安。〔临汾、安邑,汉旧名。临汾后属平阳。〕今领县四,户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万四百八十七。去州水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闻喜令,故曲沃,秦改为左邑。汉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闻南越破,改名闻喜。永安令,前汉彘县,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后属平阳。 松滋令,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属安丰。疑是有流民寓荆土,故立。谯县令〔别见〕,谯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领信陵、兴山、秭归、沙渠四县。晋又有建平都尉,领巫、北井、泰昌、建始四县。晋武帝咸宁元年,改都尉为郡,于是吴、晋各有建平郡。太康元年吴平,并合。五年,省建始县,后复立。《永初郡国》有南陵、建始、信陵、兴山、永新、永宁、平乐七县,今并无。按《太康地志》无南陵、永新、永宁、平乐、新乡五县,疑是江左所立。信陵、兴山、沙渠,疑是吴立。建始,晋初所立也。领县七,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万八百一十四。去州水陆一千。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汉旧县。秭归侯相,汉旧县。 归乡公相,何志,故属秭归,吴分。按《太康地志》云,秭归有归乡,故夔子国,楚灭之,而无归乡县,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晋太康地志》有。先属巴东,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泰昌令,《晋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晋起居注》,太康元年立。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吴平不应方立,不详。新乡令。 永宁太守,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改为永宁。宋初五县,后省绥安〔晋安帝立〕。孝武孝建二年后,以僮阳〔晋安帝立〕并长宁,绥宁〔晋安帝立〕并上黄。今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去州陆六十。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长宁侯相,晋安帝立。上黄男相,宋初属襄阳,后度。二汉、晋并无此县。 武宁太守,晋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蛮立。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乐乡令,晋安帝立。长林男相,晋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黄初三年,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其年罢并荆,非今地。吴又立郢州。孝武孝建元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又以南郡之州陵、监利二县度属巴陵,立郢州。天门后还荆。领郡六,县三十九,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汉高帝立,本属荆州。《永初郡国》及何志并治安陆,此后治夏口。又有安陆、曲陵,曲后别郡。领县七,户五千七十二,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为汝南县。沙羡令,汉旧县,吴省。晋武太康元年复立,治夏口。孝武太元三年,省并沙阳,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 沌阳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惠怀子相,江左立。 沙阳男相,二汉旧县,本名沙羡,属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又立沙羡,而沙阳徙今所治。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阳子相,晋惠帝世,安陆人朱伺为陶侃将,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 蒲圻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本属长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晋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何志又有宋县,徐无。领县六,户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苌寿令,明帝泰始六年立。竟陵侯相,汉旧县,属江夏。新市子相,汉旧县,属江夏。霄城侯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阳男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云杜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武陵太守,《前汉地理志》,高帝立。《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本属荆州。领县十,户五千九十,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去州水一千。去京都水三千。 临沅男相,汉旧县。龙阳侯相,《晋太康地理志》、何志吴立。 汉寿伯相,前汉立,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吴曰吴寿,晋武帝复旧。沅南令,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迁陵侯相,汉旧县。辰阳男相,汉旧县。 舞阳令,前汉作无阳,后汉无,《晋太康地志》有。酉阳长,汉旧县。黚阳长,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沅陵令,汉旧县。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长沙之巴陵、蒲圻、下隽,江夏之沙阳四县立,属湘州。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监利、州陵度江夏,属郢州。二年,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应在何志而阙。领县四,户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属长沙。本领度支校尉,立郡省。下隽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监利侯相,按《晋起居注》,太康四年,复立南郡之监利县,寻复省之。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吴所立,又是吴所省。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汉旧县,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疑是吴所省也。孝武孝建元年度。明帝泰始四年,以绥安县并州陵。 武昌太守,《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为武昌郡。领县三,户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去京都水一千一百。武昌侯相,魏文帝黄初二年,孙权改鄂为武昌。 阳新侯相,吴立。 鄂令,汉旧县,属江夏。吴改鄂为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鄂县,而武昌如故。 西阳太守,本县名,二汉属江夏,魏立弋阳郡,又属焉。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属豫州。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后又还郢。《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今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去州水二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阳令,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西陵男相,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蕲阳令,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吴立为郡。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而县属弋阳,后属新蔡。孝武大明八年,还西阳。义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 蕲水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建昌、南川、长风、赤亭、鲁亭、阳城、彭波、迁溪、东丘、东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蕲水、清石十八县,属西阳。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并阳城,其余不详何时省。 东安左县长,前废帝永光元年,复以西阳蕲水、直水、希水三屯为县。 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希水左县长。 阳城左县长,本属建宁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阳之赤亭、阳城、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而以县属西阳。 湘州刺史,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江州之桂阳八郡立,治临湘。成帝咸和三年省。安帝义熙八年复立,十二年又省。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孝武孝建元年又立。建昌郡,晋惠帝元康九年,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成帝咸康元年省。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属湘州,后度郢。领郡十,县六十二,户四万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长沙内史,秦立。宋初十县,下隽、蒲圻、巴陵属巴陵。今领县七,户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临湘侯相,汉旧县。 醴陵侯相,后汉立。浏阳侯相,吴立。吴昌侯相,后汉立,曰汉昌,吴更名。罗县侯相,汉旧县。 攸县子相,汉旧县。建宁子相,吴立。 衡阳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立。领县七,户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去州水二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七百。湘西令,吴立。 湘南男相,汉旧县,属长沙。益阳侯相,汉旧县,属长沙。湘乡男相,前汉无,后汉属零陵。新康男相,吴曰新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汉曰钟武,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属零陵。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 桂阳太守,汉高立,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领县六,户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县伯相,汉旧县。耒阳子相,汉旧县。南平令,汉旧县。临武令,汉旧县。 汝城令,江左立。 晋宁令,汉顺帝永和元年立,曰汉宁,吴改曰阳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 零陵内史,汉武帝元鼎六年立。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八百。泉陵子相,汉旧县。 洮阳侯相,汉旧县。零陵子相,汉旧县。祁阳子相,吴立。明帝泰始初度湘东,五年复旧。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 观阳男相,吴立。永昌令,吴立。 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八,口二万九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七百一。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营浦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营道侯相,汉旧县,属零陵。舂陵令,前汉旧县,舂陵侯徙国南阳,省。吴复立,属零陵。泠道令,汉旧县,属零陵。 湘东太守,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东部都尉立。晋世七县,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汉旧县〕、利阳、新平〔张勃《吴录》有此二县,利作梨,晋作利音。〕三县。今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去州水陆七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临烝伯相,吴属衡阳,《晋太康地志》属湘东。新宁令,吴立。茶陵子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阴男相,后废帝元徽二年,分益阳、罗、湘西及巴、硖流民立。 阴山令,阴山乃是汉旧县,而属桂阳。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疑是吴所立。 邵陵太守,吴孙皓宝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领县七,户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去州水七百,陆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属长沙。按二汉无,《吴录》属邵陵。武刚令,晋武分都梁立。建兴男相,晋武帝分邵陵立。高平男相,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后更曰高平。 都梁令,汉旧县,属零陵。邵阳男相,吴立曰昭阳,晋武改。 扶县令,汉旧县,至晋曰夫夷。汉属零陵,晋属邵陵。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温讳去“夷”,“夫”不可为县名,故为“扶”云。 广兴公相,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晋武帝平吴,以属广州,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泰始六年,立冈湲县,割始兴之封阳、阳山、含洭三县,立宋安郡,属湘州。泰豫元年复囗,省冈湲县,改始兴曰广兴。领县七,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汉旧县,属桂阳。桂阳令,汉旧县,属桂阳。 阳山侯相,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贞阳侯相,汉旧县,名浈阳,属桂阳。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浈”为“贞”。含洭男相,汉旧县,属桂阳。始兴令,吴立。 中宿令,汉旧县,属南海,吴度。 临庆内史,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改名。领县九,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去州水陆二千八百。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 临贺侯相,汉旧县。《晋太康地志》、王隐云属南海,而二汉属苍梧,当是吴所度。冯乘侯相,汉旧县,属苍梧。富川令,汉旧县,属苍梧。 封阳侯相,汉旧县。兴安侯相,吴立曰建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谢沐长,汉旧县,属苍梧。宁新令,二汉无,当是吴所立,属苍梧,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开建令,文帝分封阳立宋昌、宋兴、开建、武化、往々〔往音生〕、永固、绥南七县。后又分开建、武化、宋昌三县立宋建郡,属广州。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余开建县。 抚宁令,宋末立。 始建内史,吴孙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改名。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千八十,陆二千六百三十。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汉旧县,属零陵。熙平令,吴立为尚安,晋武改。永丰男相,吴立。荔浦令,汉旧县,属苍梧。 平乐侯相,吴立。建陵男相,吴立,属苍梧,宋末度。乐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晋江左立。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义阳三郡。北上洛,晋孝武立,领上洛、北商、酆阳、阳亭、北拒阳五县。北京兆领北蓝田、霸城、山北三县。并云景平中立。义阳,云晋安帝立,领平氏、襄乡二县。酆阳、阳亭、北拒阳,并云安帝立,余县不注置立。今并无此三郡。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陆二千一百。 襄阳公相,魏武帝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属荆州。鱼豢云,魏文帝立。《永初郡国》、何志并有宜城〔汉旧县,属南郡。〕、鄀、上黄县〔并别见〕。徐志无。领县三,户四千二十四,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阳令,汉旧县,属南郡。中庐令,汉旧县,属南郡。巳阝县令,汉旧县,属南郡。 南阳太守,秦立,属荆州。《永初郡国》有比阳、鲁阳、赭阳、西鄂、俯犨、叶、雉、博望八县〔并汉旧县〕。何志无犨、雉。徐志无比阳、鲁阳、赭阳、西鄂、博望,而有叶,余并同。孝武大明元年,省叶县。领县七,户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县令,汉旧县。涅阳令,汉旧县。云阳男相,汉旧县。故名育阳,晋孝武改。冠军令,汉旧县,武帝分穰立。 郦县令,汉旧县。舞阴令,汉旧县。许昌男相,徐志无,此后所立。本属颍川。 新野太守,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永初郡国》、何志有棘阳〔别见〕、蔡阳、邓县〔并汉旧县〕。徐无。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阳。今领县五,户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去州一百八十。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汉旧县,属南阳。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山都男相,汉旧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襄阳,《永初郡国》及何、徐属新野。 池阳令,汉旧名,属冯翊,《晋太康地志》属京兆。侨立亦属京兆。孝武大明中土断,又属此。穰县令,汉旧县,属南阳。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永初郡国》及何志有朝阳、武当、酂、阴、泛阳、筑〔并别见〕、析〔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修阳〔唯见《永初郡国》〕凡八县。徐志唯增朝阳。朝阳,孝武大明元年省。领县七,户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槐里男相,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侨立亦属始平。大明土断属此。顺阳侯相,前汉曰博山,后汉明帝更名,属南阳。 清水令,前汉属天水,后汉为天水汉阳,无此县。《晋太康地志》属略阳。侨立属始平。大明土断属此。朝阳令,汉旧县。丹水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何志魏立,非也。 郑县令,汉旧名,属京兆。侨立亦属京兆,后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内史。汉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为渭南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魏改为京兆郡。初侨立,寄治襄阳。朱序没氐。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大明土断,割襄阳西界为实土。雍州侨郡先属府,武帝永初元年属州。《永初郡国》有蓝田〔汉旧县〕、郑、池阳〔并别见〕、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地。〕、新康五县。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徐无。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卢氏、蓝田、霸城县。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上洛。新康疑是晋末所立。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汉曰杜陵,魏改。邓县令,汉旧县,属南阳。新丰令,汉旧县。 始平太守,晋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风立。后分京兆、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武当。《永初郡国》唯有始平、平阳、清水〔别见〕三县。何志有槐里〔别见〕、宋宁、宋嘉〔何志新立〕三县,而清水、始平与《永初郡国》同。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当侯相,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始平令,魏立。武功令,汉旧名,故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平阳子相,江左平阳郡民流寓,立此。 扶风太守,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雍国。二年,更为中地郡,九年罢。后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筑口。《永初郡国》及何志唯有郿、魏昌县〔魏昌,魏立,属中山〕。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领县三,户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阳令,汉旧县,属南阳,又属顺阳。大明土断属此。郿县令,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泛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大明土断属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国》、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寄治魏兴,今梁州之上洛是也。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今治臼。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晋武帝立,北上洛云晋孝武立,非也。徐有南北阳亭、阳安县,不注置立。今领县二,户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别见〕商县令。〔别见〕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汉高帝更名。光武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侨立,始治襄阳,孝武大明中,分沔北为境。《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阳城、缑氏县〔汉旧名,并属河南。〕,徐无此二县,而有侨洛阳。〔汉旧名。〕、阳城县,孝武大明元年省。洛阳,当是何志后立。领县五,户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去州陆三十五。 河南令,汉旧名。新城令,汉旧名。河阴子相,魏立。 棘阳令,汉县,故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后属新野。大明土断属此。 襄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徐志属义阳。当是大明土断属此。 广平太守〔别见〕,江左侨立,治襄阳,今为实土。《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番阳、曲周、邯郸〔并见在〕,无酂、比阳。徐无复邯郸县。番阳、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邯郸应是土断省。领县四,户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广平令,汉旧名。徐志,南度以朝阳县境立。酂县令,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比阳令,汉旧县,属南阳。阴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义成太守,晋孝武立,治襄阳,今治均。《永初郡国》又有下蔡、平阿县〔二县前汉属沛,后汉属九江,《晋太康地志》属淮南。〕,何同。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平阿当是何志后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义成侯相,晋孝武立。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冯翊太守,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名为河上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三辅流民出襄阳,文帝元嘉六年立,则何志应有而无。治襄阳。今治鄀。领县三,〔疑〕户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县令,汉旧县,属南郡,作“若”字。《晋太康地志》作“鄀”。《永初郡国》及何志属襄阳,徐属此。 高陆令,《晋太康地志》属京兆。《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别见〕,徐志本西戎流寓。今治岩州。《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又有冀县〔汉旧名〕,孝武大明元年省。领县四,户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华阴令,前汉属京兆,后汉、魏、晋属弘农。西县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即天水。魏、晋属天水。略阳侯相。〔别见〕河阳令。〔别见〕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修之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又立永宁为昌国郡,并寄治襄阳。昌国后省。徐志,建昌又有永宁县,今无。领县二,户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兴令。安宁男相。 华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今治大堤。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华山令,与郡俱立。蓝田令,汉旧名,本属京兆。 上黄令,本属襄阳,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永初郡国》、何、徐志并无。明帝泰始末复立。寄治宛中。领县八。新蔡令。〔别见〕。 汝阴令。〔别见〕苞信令。〔别见〕上蔡令。〔别见〕固始令。〔别见〕 缑氏令。〔别见〕新安令。〔别见〕洛阳令。〔别见〕 弘农太守,汉武帝元鼎四年立。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垄。领县三。邯郸令,汉旧名,属赵国。《晋太康地志》无此县。圉县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卢氏令。〔别见〕 梁州刺史,《禹贡》旧州,周以梁并雍,汉以梁为益,治广汉雒县。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复立梁州,治汉中南郑,而益州治成都。李氏据梁、益,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李氏灭,复旧。谯纵时,又治汉中。刺史治魏兴。纵灭,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所谓南城也。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永初郡国》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领宕渠一县。何云,本巴西流民。今无。 汉中太守,秦立。汉献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张鲁,复汉宁郡为汉中,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复立。《永初郡国》又有苞中、怀安〔汉、晋、何、徐并无二县。〕二县。领县四,户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万三百三十四。 南郑令,汉旧县。城固令,汉旧县。沔阳令,汉旧县。西乡令,蜀立曰南乡,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属荆州。江左还本。领县十三。〔疑〕去州一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 郧乡令,本锡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魏、晋世为郡,后省。武帝太康五年,改为郧乡。何志晋惠帝立,非也。 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五年,改长利为锡。广城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兴晋令,魏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阳令,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上庸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徐并属上庸,何无。长乐令,《永初郡国》、何、徐并属晋昌。本蜀郡流民。 广昌子相,何志属上庸,晋成帝立。晋地记,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二年省。疑是魏所立。安晋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蜀郡流民。 延寿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蜀郡流民。宣汉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建平流离民。 新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云新兴、吉阳、东关三县,属晋昌郡。何云晋元帝立,本巴、汉流民。宋末省晋昌郡,立新兴郡,以晋昌之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属魏兴郡,宣汉属巴渠郡,宁都属安康郡。《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今亦无复新兴县。何云巴东夷人。今领县二。 吉阳令,本益州流民。东关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属汉中,魏文帝分立,属荆州。江左还本。领县六,户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去州陆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五千三百。房陵令,汉旧县,属汉中,《太康地志》、王隐无。 绥阳令,魏立,后改为秭归,晋武帝太康二年,复为绥阳。昌魏令,魏立。祁乡令,何志魏立。《晋太康地志》作“沶”〔音祁〕。阆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乐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为上庸郡。景初元年,又分魏兴之魏阳,锡郡之安富、上庸为郡。疑是太和后省,景初又立也。魏属荆州,江左还本。《永初郡国》有上庸、广昌。何有广昌。领县七,户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万六百五十三。去州陆二千三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汉旧县,属汉中。安富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北巫令,何志晋武帝立。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应即是此县,然则非晋武立明矣。微阳令,魏立曰建始,晋武帝改。武陵令,前汉属汉中,后汉、《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无。 新安令,《永初郡国》、何、徐有。何云本建平流民。吉阳令,《永初郡国》云北吉阳,何、徐无。 晋寿太守,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何志故属梓潼。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余并不注置立。今领县四,去州陆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属梓潼。何志晋惠帝立。按《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汉寿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白水令,汉旧县,属广汉,《晋太康地志》属梓潼。 邵欢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欢,晋改也。兴安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华阳太守,徐志新立。《永初郡国》、何并无,寄治州下。领县四。户二千五百六十一,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华阳令。 兴宋令。宕渠令。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晋安帝分巴西立。何、徐又有新归县,何云新立,今无。领县三。户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新巴令,晋安帝立。 晋城令,晋安帝立。晋安令,晋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北巴西郡,属益州。今益州无此郡。又《永初郡国》、何、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疑是益部侨立,寻省。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永初郡国》领阆中、汉昌二县。何又有宋昌县,云新立。徐无宋昌,有宋寿。何、徐并领县四,今六。〔疑〕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阆中令。〔别见〕安汉令。〔别见〕南国令。〔即南充国,别见。〕西国令。〔即西充国,别见。〕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县。 北阴平太守,《晋太康地志》故广汉属国都尉。何志蜀分立。《永初郡国》曰北阴平,领阴平、绵竹、平武、资中、胄旨五县。何、徐直曰阴平,领二县与此同。户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寄治州下。 阴平令,前汉、后汉属广汉属国,名宙底。《晋太康地志》阴平郡阴平县注云,宙底。当是故宙底为阴平。《永初郡国》胄旨县,即宙底也。〔当是后又立此县,而字误也。〕 平武令,蜀立曰广武,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阴平太守,《永初郡国》唯领阴平一县。徐志无南字,云阴平旧民流寓立,唯领怀旧一县。何无。今领县二,户四百七。阴平令。 怀旧令,徐志不注置立。巴渠太守,何志新立。领县七,户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宣汉令〔别见〕,与郡新立。始兴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东关令,何志新立。始安令,何志新立。下蒲令,何志无,徐志不注置立。 晋兴令,何志晋安帝立。案《永初郡国》,梁部诸郡,唯巴西有此县,不容是此晋兴。若是晋安帝时立,便应在《永初郡国》,疑何谬也。 怀安太守,何志新立。领县二,户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寄治州下。怀安令,何志新立。义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领县五,户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去州七百。去京都九千八百。兴乐令。归安令。 宋安令。元寿令。嘉昌令,何志五县并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国》、何并无,徐志仇池氐流寓立。有汉昌县。今领县六。户六百五。新巴令。汉德令。 晋寿令。益昌令。兴安令。平周令,徐志作“平州”。此五县,徐并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晋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属司隶。《永初郡国》、何志并属雍州,侨寄魏兴,即此郡也。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时已属梁州矣。《永初郡国》无丰阳而有阳亭,何、徐有,何不注阳亭置立。领县六。 上洛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京兆。何云魏立,非也。商县令,上洛同。流民令,何不注置立。丰阳长,《永初郡国》无,何作酆阳,新立。徐作丰。 渠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作拒阳。义县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领县七,户二百五十四。北上洛令。 丰阳令。流民令。阳亭令。拒阳令,“拒”字与南上洛不同。 商县令,徐志无。西丰阳令,徐志无。安康太守,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 安康令,二汉安阳县,属汉中,汉末省。魏复立,属魏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何云魏立,非也。宁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国》有宕渠郡,领宕渠、汉兴、宣汉三县,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属益州,非此南宕渠也。何、徐梁并无此郡,疑是徐志后所立。 宕渠令。汉安令。宣汉令。宋康令。三县并新置。 怀汉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领县三,户四百十九。永丰长。绥来长。预德长。 秦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何志晋孝武复立,寄治襄阳。安帝世在汉中南郑。领郡十四,县四十二,户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万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河池、故道县〔并汉旧县〕。今领县三,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下辨令,汉旧县。 上禄令,汉旧县,后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略阳太守,《晋太康地志》属天水。何志故曰汉阳,魏分立曰广魏,武帝更名。《永初郡国》有清水县〔别见〕,何、徐无。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阳令,前汉属天水,后汉汉阳即天水,《晋太康地志》属略阳。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临汉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晋太康地志》属天水。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国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今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桓陵令。〔别见〕 南桓陵令,《永初郡国》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徐志又有此县。 西京兆太守,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领县三,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蓝田令〔别见〕,《永初郡国志》无。杜令。〔别见〕 鄠令,二汉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别见〕,何志云,故属并州,流寓割配。《永初郡国》又有清河〔别见〕、高堂县〔别见翼州平原郡,作高唐。〕。领县一,户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汉旧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属天水,魏分立。《永初郡国》无。领县二,户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桓道令,汉旧名,属天水,后汉属汉阳,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晋太康地志》有。 冯翊太守,三辅流民出汉中,文帝元嘉二年侨立。领县五,户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莲芍令。〔别见〕顿阳令,汉旧名。 下辨令,徐志故属略阳,流寓割配。何无此县。 高陆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志》有,属京兆。何志流寓割配。万年令。〔别见〕 陇西太守,秦立。文帝元嘉初,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六年立,今领县六。户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襄武令,汉旧名。 临洮令,汉旧名。河关令,前汉属金城,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陇西。狄道令,汉旧名。大夏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首阳令。 始平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领县三,户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晋武帝立。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何云魏立。按此县末虽各立,本是一县,何为不同。槐里令。〔别见〕 宋熙令,何无,徐新立。 金城太守,汉昭帝始元六年立。《永初郡国》无,何、徐领县二,户三百七十五,口一千。金城令,汉旧名。榆中令,汉旧名。 安定太守,汉武帝元鼎三年立。《永初郡国志》无。领县二,户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朝那令,汉旧名。宋兴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汉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汉阳。雍州已有此郡。《永初郡国》无。领县二,户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阿阳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新阳令,《晋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风太守〔扶风郡别见〕,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领县二,户百四十四。郿令。〔别见〕武功令。〔别见〕 北扶风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领县三,时又有广长郡,又立成阶县,领氐民,寻省。武功令。〔别见〕华阴令。〔别见〕 始平县。〔别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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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南北朝
徐湛之,字孝源,东海郯人。司徒羡之兄孙,吴郡太守佩之弟子也。祖钦之,秘书监。父逵之,尚高祖长女会稽公主,为振威将军、彭城、沛二郡太守。高祖诸子并幼,以逵之姻戚,将大任之,欲先令立功。及讨司马休之,使统军为前锋,配以精兵利器,事克,当即授荆州。休之遣鲁宗之子轨击破之,于阵见害。追赠中书侍郎。 湛之幼孤,为高祖所爱,常与江夏王义恭寝食不离于侧。永初三年,诏曰“永兴公主一门嫡长,早罹辛苦。外孙湛之,特所钟爱。且致节之胤,情实兼常。可封枝江县侯,食邑五百户”年数岁,与弟淳之共车行,牛奔车坏,左右驰来赴之。湛之先令取弟,众咸叹其幼而有识。及长,颇涉大义,善自位待。事祖母及母,并以孝谨闻。 元嘉二年,除著作佐郎,员外散骑侍郎,并不就。六年,东宫始建,起家补太子洗马,转国子博士,迁奋威将军、南彭城、沛二郡太守,徙黄门侍郎。祖母年老,辞以朝直,不拜。复授二郡,加辅国将军,迁秘书监,领右军将军,转侍中,加骁骑将军。复为秘书监,加散骑常侍,骁骑如故。 会稽公主身居长嫡,为太祖所礼,家事大小,必咨而后行。西征谢晦,使公主留止台内,总摄六宫。忽有不得意,辄号哭,上甚惮之。初,高祖微时,贫陋过甚,尝自往新洲伐荻,有纳布衫袄等衣,皆敬皇后手自作。高祖既贵,以此衣付公主,曰“后世若有骄奢不节者,可以此衣示之”湛之为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所爱,与刘湛等颇相附协。及刘湛得罪,事连湛之,太祖大怒,将致大辟。湛之忧惧无计,以告公主。公主即日入宫,既见太祖,因号哭下床,不复施臣妾之礼。以锦囊盛高祖纳衣,掷地以示上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今日有一顿饱食,便欲残害我儿子”上亦号哭,湛之由此得全也。迁中护军,未拜,又迁太子詹事,寻加侍中。 湛之善于尺牍,音辞流畅。贵戚豪家,产业甚厚。室宇园池,贵游莫及。伎乐之妙,冠绝一时。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丽。每出入行游,途巷盈满,泥雨日,悉以后车载之。太祖嫌其侈纵,每以为言。时安成公何勖,无忌之子也,临汝公孟灵休,昶之子也,并各奢豪,与湛之共以肴膳、器服、车马相尚。京邑为之语曰“安成食,临汝饰”湛之二事之美,兼于何、孟。勖官至侍中,追谥荒公。灵休善弹棋,官至秘书监。 湛之迁冠军将军、丹阳尹,进号征虏将军,加散骑常侍,以公主忧不拜。过葬,复授前职,湛之表启固辞,又诣廷尉受罪。上诏狱官勿得受,然后就命。固辞常侍,许之。二十二年,范晔等谋逆,湛之始与之同,后发其事,所陈多不尽,为晔等款辞所连,乃诣廷尉归罪,上慰遣令还郡。湛之上表曰: 贼臣范晔、孔熙先等,连结谋逆,法静尼宣分往还,与大将军臣义康共相唇齿,备于鞠对。伏寻仲承祖始达熙先等意,便极言奸状。而臣儿女近情,不识大体,上闻之初,不务指斥,纸翰所载,尤复漫略者,实以凶计既表,逆事归露。又仰缘圣慈,不欲穷尽,故言势依违,未敢缕陈。情旨无隐,已昭天鉴。及群凶收禽,各有所列,晔等口辞,多见诬谤。承祖丑言,纷纭特甚。乃云臣与义康宿有密契,在省之言,期以为定,潜通奸意,报示天文。末云熙先县指必同,以诳于晔,或以智勇见称,或以愚懦为目。既美其信怀可履,复骇其动止必启。凡诸诡妄,还自违伐,多举事端,不究源统,赍传之信,无有主名,所征之人,又已死没,首尾乖互,自为矛楯。即臣诱引之辞,以为始谋之证,衔臣纠告,并见怨咎,纵肆狂言,必规祸陷。伏自探省,亦复有由。 昔义康南出之始,敕臣入相伴慰,晨夕觐对,经逾旬日。逆图成谋,虽无显然,怼容异意,颇形言旨。遗臣利刃,期以际会,臣苦相谏譬,深加拒塞。以为怨愤所至,不足为虑,便以关启,惧成虚妄,思量反覆,实经愚心,非为纳受,曲相蔽匿。又令申情范晔,释中间之憾,致怀萧思话,恨婚意未申,谓此侥幸,亦不宣达。 陛下敦惜天伦,彰于四海,藩禁优简,亲理咸通。又昔蒙眷顾,不容自绝,音翰信命,时相往来。或言少意多,旨深文浅,辞色之间,往往难测。臣每惧异闻,皆略而不答。惟心无邪悖,故不稍以自嫌。忄娄忄娄丹实,具如此启。至于法静所传,及熙先等谋,知实不早,见关之日,便即以闻。虽晨光幽烛,曲昭穷款,裁以正义,无所逃刑。束骸北阙,请罪司寇,乾施含宥,未加治考,中旨频降,制使还往,仰荷恩私,哀惶失守。 臣殃积罪深,丁罹酷罚,久应屏弃,永谢人理。况奸谋所染,忠孝顿阙,智防愚浅,暗于祸萌,士类未明其心,群庶谓之同恶,朝野侧目,众议沸腾,专信仇隙之辞,不复稍相申体。臣虽驽下,情非木石。岂不知丑点难婴,伏剑为易。而靦然视息,忍此余生,实非苟吝微命,假延漏刻。诚以负戾灰灭,贻恶方来,贪及视息,少自披诉。冀幽诚丹款,傥或昭然,虽复身膏草土,九泉无恨。显居官次,垢秽朝班,厚颜何地,可以自处。乞蒙隳放,伏待鈇钅质。 上优诏不许。二十四年,服阕,转中书令,领太子詹事。出为前军将军、南兖州刺史。善于为政,威惠并行。广陵城旧有高楼,湛之更加修整,南望钟山。城北有陂泽,水物丰盛。湛之更起风亭、月观,吹台、琴室,果竹繁茂,花药成行,招集文士,尽游玩之适,一时之盛也。时有沙门释惠休,善属文,辞采绮艳,湛之与之甚厚。世祖命使还俗。本姓汤,位至扬州从事史。二十六年,复入为丹阳尹,领太子詹事,将军如故。二十七年,索虏至瓜步,湛之领兵置佐,与皇太子分守石头。二十八年春,鲁爽兄弟率部曲归顺,爽等,鲁轨子也。湛之以为庙算远图,特所奖纳,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许。 转尚书仆射,领护军将军。时尚书令何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欲以朝政推之。凡诸辞诉,一不料省。湛之亦以《职官记》及令文,尚书令敷奏出内,事无不总,令缺则仆射总任。又以事归尚之,互相推委。御史中丞袁淑并奏免官,诏曰“令仆治务所寄,不共求体当,而互相推委,纠之是也。然故事残舛,所以致兹疑执,特无所问,时详正之”乃使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初,刘湛伏诛,殷景仁卒,太祖委任沈演之、庾炳之、范晔等,后又有江湛、何瑀之。晔诛,炳之免,演之、瑀之并卒,至是江湛为吏部尚书,与湛之并居权要,世谓之江、徐焉。 上每有疾,湛之辄入侍医药。二凶巫蛊事发,上欲废劭,赐浚死。而世祖不见宠,故累出外蕃,不得停京辇。南平王铄、建平王宏并为上所爱,而铄妃即湛妹,劝上立之。元嘉末,征铄自寿阳入朝,既至,又失旨,欲立宏,嫌其非次,是以议久不决。与湛之屏人共言论,或连日累夕。每夜常使湛之自秉烛,绕壁检行,虑有窃听者。劭入弑之旦,其夕,上与湛之屏人语,至晓犹未灭烛。湛之惊起趣北户,未及开,见害。时年四十四。世祖即位,追赠司空,加散骑常侍,本官如故,谥曰忠烈公。又诏曰“徐湛之、江湛、王僧绰门户荼酷,遗孤流寓,言念既往,感痛兼深。可令归居本宅,厚加恤赐”于是三家长给廪。 三子:聿之、谦之,为元凶所杀。恒之嗣侯,尚太祖第十五女南阳公主,蚤卒,无子。聿之子孝嗣绍封,齐受禅,国除。 江湛,字徽渊,济阳考城人,湘州刺史夷子也。居丧以孝闻。爱好文义,喜弹棋鼓琴,兼明算术。初为著作佐郎,迁彭城王义康司徒行参军,南谯王义宣左军功曹。复为义康司徒主簿,太子中舍人。司空檀道济为子求湛妹婚,不许。义康有命,又不从。时人重其立志。义康欲引与日夕,湛固求外出,乃以为武陵内史,还为司徒从事中郎,迁太子中庶子,尚书吏部郎。随王诞为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以湛为长史、南东海太守,政事委之。 元嘉二十五年,征为侍中,任以机密,领本州大中正,迁左卫将军。时改选学职,以太尉江夏王义恭领国子祭酒,湛及侍中何攸之领博士。二十七年,转吏部尚书。家甚贫约,不营财利,饷馈盈门,一无所受,无兼衣余食。尝为上所召,值浣衣,称疾经日,衣成然后赴。牛饿,驭人求草,湛良久曰“可与饮”在选职,颇有刻核之讥,而公平无私,不受请谒,论者以此称焉。 上大举北伐,举朝为不可,唯湛赞成之。索虏至瓜步,领军将军刘遵考率军出江上,以湛兼领军,军事处分,一以委焉。虏遣使求婚,上召太子劭以下集议,众并谓宜许,湛曰“戎狄无信,许之无益”劭怒,谓湛曰“今三王在厄,讵宜苟执异议”声色甚厉。坐散俱出,劭使班剑及左右推之,殆将侧倒。劭又谓上曰“北伐败辱,数州沦破,独有斩江湛,可以谢天下”上曰“北伐自我意,江湛但不异耳”劭后燕集,未尝命湛。常谓上曰“江湛佞人,不宜亲也”上乃为劭长子伟之娉湛第三女,欲以和之。 上将废劭,使湛具诏草。劭之入弑也,湛直上省,闻叫噪之声,乃匿傍小屋中。劭遣收之,舍吏绐云“不在此”兵士即杀舍吏,乃得湛。湛据窗受害,意色不挠。时年四十六。湛五子恁、恕、憼、愻、法寿,皆见杀。初,湛家数见怪异,未败少日,所眠床忽有数升血。世祖即位,追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加散骑常侍,本官如故,谥曰忠简公。长子恁,尚太祖第九女淮阳长公主,为著作佐郎。 王僧绰,琅邪临沂人,左光禄大夫昙首子也。幼有大成之度,弱年众以国器许之。好学有理思,练悉朝典。年十三,太祖引见,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胜。袭封豫章县侯,尚太祖长女东阳献公主。初为江夏王义恭司徒参军,转始兴王文学,秘书丞,司徒左长史,太子中庶子。元嘉二十六年,徙尚书吏部郎,参掌大选。究识流品,谙悉人物,拔才举能,咸得其分。二十八年,迁侍中,任以机密。僧绰沈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先是,父昙首与王华并为太祖所任,华子嗣人才既劣,位遇亦轻。僧绰尝谓中书侍郎蔡兴宗曰“弟名位应与新建齐,超至今日,盖由姻戚所致也”新建者,嗣之封也。及为侍中,时年二十九。始兴王浚尝问其年,僧绰自嫌蚤达,逡巡良久乃答,其谦虚自退若此。 元嘉末,太祖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方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从兄徽,清介士也,惧其太盛,劝令损抑。僧绰乃求吴郡及广州,上并不许。会二凶巫蛊事泄,上独先召僧绰具言之。及将废立,使寻求前朝旧典。劭于东宫夜飨将士,僧绰密以启闻,上又令撰汉魏以来废诸王故事。撰毕,送与江湛、徐湛之。湛之欲立随王诞,江湛欲立南平王铄,太祖欲立建平王宏,议久不决。延妃即湛之女,铄妃即湛妹。太祖谓僧绰曰“诸人各为身计,便无与国家同忧者”僧绰曰“建立之事,仰由圣怀。臣谓唯宜速断,不可稽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愿以义割恩,略小不忍。不尔,便应坦怀如初,无烦疑论。淮南云:以石投水,吴越之善没取之。事机虽密,易致宣广,不可使难生虑表,取笑千载”上曰“卿可谓能断大事。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庶人始亡,人将谓我无复慈爱之道”僧绰曰“臣恐千载之后,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儿”上默然。江湛同侍坐,出阁,谓僧绰曰“卿向言,将不大伤切直”僧绰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弑逆,江湛在尚书上省,闻变,叹曰“不用僧绰言,以至于此”劭既立,转为吏部尚书,委以事任,事在《二凶传》。顷之,劭料检太祖巾箱及江湛家书疏,得僧绰所启飨士并废诸王事,乃收害焉,时年三十一。因此陷北第诸王侯,以为与僧绰有异志,并杀僧绰门客太学博士贾匪之、奉朝请司马文颖、建平国常侍司马仲秀等。世祖即位,追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谥曰愍侯。 初,太社西空地一区,吴时丁奉宅,孙晧流徙其家。江左初为周顗、苏峻宅,其后为袁悦宅,又为章武王司马秀宅,皆以凶终。后给臧焘,亦颇遇丧祸,故世称为凶地。僧绰常以正达自居,谓宅无吉凶,请以为第。始就造筑,未及居而败。 子俭嗣,升明末,为齐国尚书右仆射。 史臣曰:甚矣,宋氏之家难也,仇衅所钟,亲地兼极,虽复倾天灭道,迹非嫌路,而灾隙内兆,邪蛊外兴,天性既离,爱敬同尽,探雀请熊,非无前衅,猜防之道,有未足乎。世祖弱年轻躁,夙无朝宠,累任边外,未尝居中。当璧之重,将由爱立,臣主回疑,事无蚤断。若使守器以长,命不待贤,则密祸自销,危机可免。圣哲之训,岂欺我哉。昔山涛举羊祜为太子太傅,盖欲以后事委之,而羊公短世。僧绰绸缪主心,将任以国重,而宫车晏驾。二臣并以道德谦冲,名高两代。胙未中年,功谢成日,惜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