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 传 · 叙传下

汉 · 班固
固以为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典籍,故虽尧,舜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扬名于后世,冠德于百王,故曰:“巍巍乎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也!”汉绍尧运,以建帝业,至于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纪,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太初以后,阙而不录,故探纂前记,辍辑所闻,以述《汉书》,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其叙曰: 皇矣汉祖,纂尧之绪,实天生德,聪明神武。秦人不纲,罔漏于楚,爰兹发迹,断蛇奋旅。神母告符,朱旗乃举,粤蹈秦郊,婴来稽首。革命创制,三章是纪,应天顺民,五星同晷。项氏畔换,黜我巴、汉,西土宅心,战士愤怒。乘畔而运,席卷三秦,割据河山,保此怀民。股肱萧、曹,社稷是经,爪牙信、布、腹心良、平、龚行天罚,赫赫明明。述《高纪》第一。 孝惠短世,高世称制,罔顾天显,吕宗以败。述《惠纪》第二,《高后纪》第三。 太宗穆穆,允恭玄默,化民以躬,帅下以德,农不供贡,罪不收孥,宫不新馆,陵不崇墓。我德如风,民应如草,国富刑清,登我汉道。述《文纪》第四。 孝景莅政,诸侯方命,克伐七国,王室以定。匪怠匪荒,务在农桑,著于甲令,民用宁康。述《景纪》第五。 世宗晔晔,思弘祖业,畴咨熙载,髦俊并作。厥作伊何?百蛮是攘,恢我疆宇,外博四荒。武功既抗,亦迪斯文,宪章六学,统一圣真。封禅郊祀,登秩百神;协律改正,飨兹永年。述《武纪》第六。 孝昭幼冲,冢宰惟忠。燕、盖诪张,实睿实聪,罪人斯得,邦家和同。述《昭纪》第七。 中宗明明,夤用刑名,时举傅纳,听断惟精,柔远能迩,燀耀威灵,龙荒幕朔,莫不来庭。丕显祖烈,尚于有成。述《宣纪》第八。 孝元翼翼,高明柔克,宾礼故老,优繇亮直。外割禁囿,内损御服,离宫不卫,山陵不邑。阉尹之疵,秽我明德。述《元纪》第九。 孝成煌煌,临朝有光,威仪之盛,如圭如璋。壶闱恣赵,朝政在王,炎炎燎火,亦允不阳。述《成纪》第十。 孝哀彬彬,克揽威神,雕落洪支,底剭鼎臣。婉娈董公,惟亮天功,《大过》之困,实桡实凶。述《哀纪》第十一。 孝平不造,新都作宰,不周不伊,丧我四海。述《平纪》第十二。 汉初受命,诸侯并政,制自项氏,十有八姓。述《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太祖元勋,启立辅臣,支庶藩屏,侯王并尊。述《诸侯王表》第二。 侯王之祉,祚及宗子,公族蕃滋,支叶硕茂。述《王子侯表》第三。 受命之初,赞功剖符,奕世弘业,爵土乃昭。述《高惠高后孝文功臣侯表》第四。 景征吴、楚,武兴师旅,后昆承平,亦犹有绍。述《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侯表》第五。 亡德不报,爰存二代,宰相外戚,昭韪见戒。述《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汉迪于秦,有革有因,觕举僚职,并列其人。述《百官公卿表》第七。 篇章博举,通于上下。略差名号,九品之叙。述《古今人表》第八。 元元本本,数始于一,产气黄钟,造计秒忽。八音七始,五声六律,度量权衡,历算逌出,官失学微,六家分乖,一彼一此,庶研其几。述《律历志》第一。 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厥后崩坏,郑、卫荒淫,风流民化,湎湎纷纷。略存大纲,以统旧文。述《礼乐志》第二。 雷电皆至,天威震耀,五刑之作,是则是效,威实辅德,刑亦助教。季世不详,背本争末,吴、孙狙诈,申、商酷烈,汉章九法,太宗改作,轻重之差,世有定籍。述《刑法志》第三。 厥初生民,食货惟先。割制庐井,定尔土田,什一供贡,下富上尊。商以足用,茂迁有无,货自龟贝,至此五铢。扬榷古今,监世盈虚。述《食货志》第四。 昔在上圣,昭事百神。类帝禋宗,望秩山川,明德惟馨,永世丰年。季末淫祀,营信巫史,大夫胪岱,侯伯僣畤,放诞之徒,缘间而起。瞻前顾后,正其终始。述《郊祀志》第五。 炫炫上天,县象著明,日月周辉,星辰垂精。百官立法,宫室混成,降应王政,景以烛形。三季之后,厥事放纷,举其占应,览故考新。述《天文志》第六。 《河图》命庖,《洛书》赐禹,八卦成列,九畴逌叙。世代实宝,光演文、武,《春秋》之占,咎征是举。告往知来,王事之表。述《五行志》第七。 《坤》作地势,高下九则,自昔黄、唐,经略万国,燮定东西,疆理南北。三代损益,降及秦、汉,革铲五等,制立郡县。略表山川,彰其剖判。述《地理志》第八。 夏乘四载,百川是导。唯河为艰,灾及后代。商竭周移,秦决南涯,自兹歫汉,北亡八支。文陻枣野,武作《瓠歌》,成有平年,后遂滂沱。爰及沟渠,利我国家。述《沟洫志》第九。 虙羲画卦,书契后作,虞夏商周,孔纂其业,纂《书》删《诗》,缀《礼》正《乐》,彖系大《易》,因史立法。六学既登,遭世罔弘,群言纷乱,诸子相腾。秦人是灭,汉修其缺,刘向司籍,九流以别。爰著目录,略序洪烈。述《艺文志》第十。 上嫚下暴,惟盗是伐,胜、广熛起,梁、籍扇烈。赫赫炎炎,遂焚咸阳,宰割诸夏,命立侯王,诛婴放怀,诈虐以亡。述《陈胜项籍传》第一。 张、陈之交,斿如父子,携手遁秦,拊翼俱起。据国争权,还为豺虎,耳谋甘公,作汉藩辅。述《张耳陈馀传》第二。 三枿之起,本根既朽,枯杨生华,曷惟其旧!横虽雄材,伏于海隝,沐浴尸乡,北面奉首,旅人慕殉,义过《黄鸟》。述《魏豹田儋韩信传》第三。 信惟饿隶,布实黥徒,越亦狗盗,芮尹江湖。云起龙襄,化为侯王,割有齐、楚,跨制淮、梁。绾自同闬,镇我北疆,德薄位尊,非胙惟殃。吴克忠信,胤嗣乃长。述《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贾廑从旅,为镇淮、楚。泽王琅邪,权激诸吕。濞之受吴,疆土逾矩,虽戒东南,终用齐斧。述《荆燕吴传》第五。 太上四子:伯兮早夭,仲氏王代,斿宅于楚。戊实淫,平陆乃绍。其在于京,奕世宗正,劬劳王室,用侯阳成。子政博学,三世成名,述《楚元王传》第六。 季氏之诎,辱身毁节,信于上将,议臣震栗。栾公哭梁,田叔殉赵,见危授命,谊动明主,布历燕、齐,叔亦相鲁,民思其政,或金或社。述《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高祖八子,二帝六王。三赵不辜,淮厉自亡,燕灵绝嗣,齐悼特昌。掩有东土,自岱徂海,支庶分王,前后九子。六国诛毙,适齐亡祀。城阳、济北,后承我国。赳赳景王,匡汉社稷。述《高五王传》第八。 猗与元勋,包汉举信,镇守关中,足食成军,营都立宫,定制修文。平阳玄默,继而弗革,民用作歌,化我淳德,汉之宗臣,是谓相国。述《萧何曹参传》第九。 留侯袭秦,作汉腹心,图折武关,解厄鸿门。推齐销印,驱至越、信;招宾四老,惟宁嗣君。陈公扰攘,归汉乃安,毙范亡项,走狄擒韩,六奇既设,我罔艰难。安国廷争,致仕杜门。绛侯矫矫,诛吕尊文。亚夫守节,吴、楚有勋。述《张陈王周传》第十。 舞阳鼓刀,滕公厩驺,颍阴商贩,曲周庸夫,攀龙附凤,并乘天衢。述《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北平志古,司秦柱下,定汉章程,律度之绪。建平质直,犯上干色;广阿之廑,食厥旧德。故安执节,责通请错,蹇蹇帝臣,匪躬之故。述《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食其监门,长揖汉王,画袭陈留,进收敖仓,寒隘杜津,王基以张。贾作行人,百越来宾,从容风议,博我以文。敬繇役夫,迁京定都,内强关中,外和匈奴。叔孙奉常,与时抑扬,税介免胄,礼义是创。或哲或谋,观国之光,述《郦陆朱娄叔孙传》第十三。 淮南僣狂,二子受殃。安辩而邪,赐顽以荒,敢行称乱,窘世荐亡。述《淮南衡山济北传》第十四。 蒯通一说,三雄是败,覆郦骄韩,田横颠沛。被之拘系,乃成患害。充、躬罔极,交乱弘大。述《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万石温温,幼寤圣君,宜尔子孙,夭夭伸伸,庆社于齐,不言动民。卫、直、周、张,淑慎其身。述《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孝文三王,代孝二梁,怀折亡嗣,孝乃尊光。内为母弟,外扞吴、楚,怙宠矜功,僣欲失所,思心既霿,牛祸告妖。帝庸亲亲,厥国五分,德不堪宠,四支不传。述《文三王传》第十七。 贾生娇娇,弱冠登朝。遭文睿圣,屡抗其疏,暴秦之戒,三代是据。建设藩屏,以强守圉,吴、楚合从,赖谊之虑。述《贾谊传》第十八。 子丝慷慨,激辞纳说,揽辔正席,显陈成败。错之琐材,智小谋大,祸如发机,先寇受害。述《爰盎朝错传》第十九。 释之典刑,国宪以平。冯公矫魏,增主之明。长孺刚直,义形于色,下折淮南,上正元服。庄之推贤,于兹为德。述《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荣如辱如,有机有枢,自下摩上,惟德之隅。赖依忠正,君子采诸。述《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魏其翩翩,好节慕声,灌夫矜勇,武安骄盈,凶德相挻,祸败用成。安国壮趾,王恢兵首,彼若天命,此近人咎。述《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景十三王,承文之庆。鲁恭馆室,江都訬轻;赵敬险诐,中山淫醟;长沙寂漠,广川亡声;胶东不亮,常山骄盈。四国绝祀,河间贤明,礼乐是修,为汉宗英。述《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李广恂恂,实获士,控弦贯石,威动北邻,躬战七十,遂死于军。敢怨卫青,见讨去病。陵不引决,忝世灭姓。苏武信节,不诎王命。述《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长平桓桓,上将之元,薄伐猃允,恢我朔边,戎车七征,冲輣闲闲,合围单于,北登阗颜。票骑冠军,猋勇纷纭,长驱六举,电击雷震,饮马翰海,封狼居山,西规大河,列郡祁连。述《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抑抑仲舒,再相诸侯,身修国治,致仕县车,下帷覃思,论道属书,谠言访对,为世纯儒。述《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文艳用寡,子虚乌有,寓言淫丽,托风终始,见识博物,有可观采,蔚为辞宗,赋颂之首。述《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 平津斤斤,晚跻金门,既登爵位,禄赐颐贤,布衾疏食,用俭饬身。卜式耕牧,以求其志,忠寤明君,乃爵乃试。皃生亶,束发修学,偕列名臣,从政辅治。述《公孙弘卜式皃宽传》第二十八。 张汤遂达,用事任职,媚兹一人,日旰忘令,既成宠禄,亦罗咎慝。安世温良,塞渊其德,子孙遵业,全祚保国。述《张汤传》第二十九。 杜周治文,唯上浅深,用取世资,幸而免身。延年宽和,列于名臣。钦用材谋,有异厥伦。述《杜周传》第三十。 博望杖节,收功大夏;贰师秉钺,身畔胡社。致死为福,每生作祸。述《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乌呼史迁,薰胥以刑!幽而发愤,乃思乃精,错综群言,古今是经,勒成一家,大略孔明。述《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孝武六子,昭、齐亡嗣。燕刺谋逆,广陵祝诅。昌邑短命,昏贺失据,戾园不幸,宣承天序。述《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六世耽耽,其欲浟々,方武方作,是庸四克。助、偃、淮南,数子之德,不忠其身,善谋于国。述《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 东方赡辞,诙谐倡优,讥苑扞偃,正谏举邮,怀肉污殿,弛张沉浮。述《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葛绎内宠,屈氂王子。千秋时发,宜春旧仕。敞、义依霍,庶几云已。弘惟政事,万年容己。咸睡厥诲,熟为不子?述《公孙刘田杨王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王孙裸葬,建乃斩将。云廷讦禹,福逾刺凤,是谓狂狷,敞近其衷。述《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博陆堂堂,受遗武皇,拥毓孝昭,末命导扬。曹家不造,立帝废王,权定社稷,配忠阿衡。怀禄耽宠,渐化不详,阴妻之逆,至子而亡。秺侯狄孥,虔恭忠信,奕世载德,<贝也>于子孙。述《霍光金日磾传》第三十八。 兵家之策,惟在不战。营平皤皤,立功立论,以不济可,上谕其信。武贤父子,虎臣之俊。述《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义阳楼兰,长罗昆弥,安远日逐,义成郅支。陈汤诞节,救在三哲;会宗勤事,疆外之桀。述《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不疑肤敏,应变当理,辞霍不婚,逡遁致仕。疏克有终,散金娱老。定国之祚,于其仁考。广德、当、宣,近于知耻。述《隽疏于薜平彭传》第四十一。 四皓遁秦,古之逸民,不营不拔,严平、郑真。吉因于贺,涅而不缁;禹既黄发,以德来仕。舍惟正身,胜死善道;郭钦、蒋诩,近遁之好。述《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扶阳济济,闻《诗》闻《礼》。玄成退让,仍世作相。汉之宗庙,叔孙是谟,革自孝元,诸儒变度。国之诞章,博载其路。述《韦贤传》第四十三。 高平师师,惟辟作威,图黜凶害,天子是毗。博阳不伐,含弘光大,天诱其衷,庆流苗裔。述《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占往知来,幽赞神明,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学微术昧,或见仿佛,疑殆匪阙,违众迕世,浅为尤海,深作敦害。述《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广汉尹京,克聪克明;延寿作翊,既和且平。矜能讦上,俱陷极刑。翁归承风,帝扬厥声。敞亦平平,文雅自赞;尊实赳赳,邦家之彦;章死非罪,士民所叹。述《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宽饶正色,国之司直。丰繄好刚,辅亦慕直。皆陷狂狷,不典不式。崇执言责,隆持官守。宝曲定陵,并有立志。述《盖诸葛刘郑毋将孙何传》第四十七。 长倩懙々,觌霍不举,遇宣乃拔,傅元作辅,不图不虑,见踬石、许。述《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子明光光,发迹西疆,列于御侮,厥子亦良。述《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宣之四子,淮阳聪敏,舅氏蘧蒢,几陷大理。楚孝恶疾,东平失轨,中山凶短,母归戎里。元之二王,孙后大宗,昭而不穆,大命更登。述《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乐安袖袖,古之文学,民具尔瞻,困于二司。安昌货殖,朱云作娸。博山忄享慎,受莽之疚。述《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乐昌笃实,不桡不诎,遘闵既多,是用废黜。武阳殷勤,辅导副君,既忠且谋,飨兹旧勋。高武守王,因用济身。述《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高阳文法,扬乡武略,政事之材,道德惟薄,位过厥任,鲜终其禄。博之翰音,鼓妖先作。述《薜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高陵修儒,任刑养威,用合时宜,器周世资。义得其勇,如虎如貔,进不跬步,宗为鲸鲵。述《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统微政缺,灾眚屡发。永陈厥咎,戒在三七。邺指丁、傅,略窥占术。述《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哀、平之恤,丁、傅、莽、贤。武、嘉戚之,乃丧厥身。高乐废黜,咸列贞臣。述《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渊哉若人!实好斯文。初拟相如,献赋黄门,辍而覃思,草《法》纂《玄》,斟酌《六经》,放《易》象《论》,潜于篇籍,以章厥身。述《扬雄传》第五十七。 犷犷亡秦,灭我圣文,汉存其业,六学析分。是综是理,是纲是纪,师徒弥散,著其终始,述《儒林传》第五十八。 谁毁谁誉,誉其有试。泯泯群黎,化成良吏。淑人君子,时同功异。没世遗爱,民有余思。述《遁吏传》第五十九。 上替下陵,奸轨不胜,猛政横作,刑罚用兴。曾是强圉,掊克为雄,报虐以威,殃亦凶终。述《酷吏传》第六十。 四民食力,罔有兼业,大不淫侈,细不匮乏,盖均无贫,遵王之法。靡法靡度,民肆其诈,逼上并下,荒殖其货。侯服玉食,败俗伤化。述《货殖传》第六十一。 开国承家,有法有制,家不臧甲,国不专杀。矧乃齐民,作威作惠,如台不匡,礼法是谓!述《游侠传》第六十二。 彼何人斯,窃此富贵!营损高明,作戒后世。述《佞幸传》第六十三。 于惟帝典,戎夷猾夏!周宣攘之,亦列《风》、《雅》。宗幽既昏,淫于褒女,戎败我骊,遂亡酆鄗。大汉初定,匈奴强盛,围我平城,寇侵边境。至于孝武,爰赫斯怒,王师雷起,霆击朔野。宣承其末,乃施洪德,震我威灵,五世来服。王莽窃命,是倾是覆,备其变理,为世典式。述《匈奴传》第六十四。 西南外夷,种别域殊。南越尉佗,自王番禺。攸攸外寓,闽越、东瓯。爰洎朝鲜,燕之外区。汉兴柔远,与尔剖符。皆恃其岨,乍臣乍骄,孝武行师,诛灭海隅。述《西南夷两越朝鲜传》第六十五。 西戎即序,夏后是表。周穆观兵,荒服不旅。汉武劳神,图远甚勤。王师驒々,致诛大宛。姼々公主,乃女乌孙,使命乃通,条支之濒。昭、宣承业,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贡,各以其职。述《西域传》第六十六。 诡矣祸福,刑于外戚,高后首命,吕宗颠覆。薄姬坠魏,宗文产德。窦后违意,考槃于代。王氏仄微,世武作嗣。子夫既兴,扇而不终。钩弋忧伤,孝昭以登。上官幼尊,类祃厥宗。史娣、王悼,身遇不祥,及宣飨国,二族后光。恭哀产元,夭而不遂。邛成乘序,履尊三世。飞燕之妖,祸成厥妹。丁、傅僣恣,自求凶害。中山无辜,乃丧冯、卫。惠张、景薄,武陈、宣霍,成许、袁傅,平王之作,事虽歆羡,非天所度。怨咎若兹,如何不恪!进《外戚传》第六十七。 元后娠母,月精见表。遭成之逸,政自诸舅。阳平作威,诛加卿宰。成都煌煌,假我明光。曲阳歊歊,亦朱其堂。新都亢极,作乱以亡。述《元后传》第六十八。 咨尔贼臣,篡汉滔天,行骄夏癸,虐烈商辛。伪稽黄、虞,缪称典文,众怨神怒,恶复诛臻。百王之极,究其奸昏。述《王莽传》第六十九。 凡《汉书》,叙帝皇,列官司,建侯王。准天地,统阴阳,阐元极,步三光。分州域,物土疆,穷人理,该万方。纬《六经》,缀道纲,总百氏,赞篇章。函雅故,通古今,正文字,惟学林。述《叙传》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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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岁嗣立为王,长好文辞法律。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 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昭仪及根见上亡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时年十七矣。 明年,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立为皇太子。谢曰:“臣幸得继父守籓为诸侯王,材质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宫。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祇,宜蒙福晁子孙千亿之报。臣愿且得留国邸,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籓。”书奉,天子报闻。后月余,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奖厉太子专为后之谊。语在《外戚传》。 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吏民爵,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太皇太后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诏曰:“《春秋》‘母以子贵’,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长信宫、中宫。”追尊傅父为崇祖侯、丁父为褒德侯。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丁满为平周侯。追谥满父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父晏为孔乡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六月,诏曰:“郑声淫而乱乐,圣王所放,其罢乐府。” 曲阳侯根前以大司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户。太仆安阳侯舜辅导有旧恩,益封五百户,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乡侯何武益封各千户。 诏曰:“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 又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禁郡国无得献名兽。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秋,曲阳侯王根、成都侯王况皆有罪,根就国,况免为庶人,归故郡。 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所伤县邑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赋。”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皆有罪,免为庶人,徙辽西。 太皇太后诏外家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赋贫民。 二月,诏曰:“盖闻圣王之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孝弟B129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各一人。” 三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钱、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乡侯冯参有罪,皆自杀。 二年春三月,罢大司空,复御史大夫。 夏四月,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立恭皇庙于京师。郝天下徒。” 罢州牧,复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闻夫妇一体。《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殡在西阶下,请合葬而许之。附葬之礼,自周兴焉。‘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遂葬定陶。发陈留、济阴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为初陵。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 八月,诏曰:“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制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乡侯晏有罪。博自杀,玄减死二等论,晏削户四分之一。语在《博传》。 三年春正月,立广德夷王弟广汉为广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宫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当薨。有星孛于河鼓。 夏六月,立鲁顷王子C237乡侯闵为王。 冬十一月壬子,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罢南、北郊。 东平王云、云后谒、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云自杀,谒、放弃市。 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从弟侍中傅商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郑业为阳信侯。 三月,侍中驸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皆以告东平王封列侯。语在《贤传》。 夏五月,赐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园北门灾。 冬,诏将军、中二千石举明兵法有大虑者。 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皇宁息。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赌厥咎。娄敕公卿,庶几有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错躬。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狱死。 秋九月,大司马票骑将军丁明免。 孝元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 二年春正月,匈奴单于、乌孙大昆弥来朝。二月,归国,单于不说。语在《匈奴传》。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职。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为大司马,丞相孔光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为大司空,封长平侯。正司直、司隶,造司寇职,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宫。秋九月壬寅,葬义陵。 赞曰:孝哀自为籓王及充太子之宫,文辞博敏,幼有令闻。赌孝成世禄去王室,权柄外移,是故临朝娄诛大臣,欲强主威,以则武、宣。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射武戏。即位痿痹,末年B056剧,飨国不永,哀哉!

汉书 · 志 · 食货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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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齐。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人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守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臧繦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必取澹焉。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竭亡日矣。王其图之。”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贾谊谏曰: 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CA36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CA36之甚微,为利甚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井,孰积如此!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为法若此,上何赖焉?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虖,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虖,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 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 今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谓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 上不听。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粤之害,即位数年,严助、朱买臣等招徠东瓯,事两粤,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唐蒙、司马相如始开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彭吴穿秽貊、朝鲜,置沧海郡,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及王恢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共其劳。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人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夷,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而始。 其后,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遂取河南地,筑朔方。时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辑之。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疑于南夷。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此后四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值三十余万金。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以显军功。军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杂而多端,则官职秏废。 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见,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坐而死者数万人,吏益惨急而法令察。当是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孙弘以实相,布被,食不重味,为下先,然而无益于俗,稍务于功利矣。 其明年,票骑仍再出击胡,大克获。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迎之。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万。 先是十余岁,河决,灌梁、楚地,固已数困,而缘河之郡堤塞河,辄坏决,费不可胜计。其后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为溉田;郑当时为渭漕回远,凿漕直渠自长安至华阴;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数万人,历二三期而功未就,费亦各以巨万十数。 天子为伐胡故,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其明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县官大空。而富商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造钱币以澹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有司言曰:“古者皮币,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鋊,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又造银锡白金。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人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白撰”,值三千;二曰以重养小,方之,其文马,值五百;三曰复小,橢之,其文龟,值三百。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盗铸诸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胜数。 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至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之。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故吏皆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其明年,大将军、票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军马死者十余万匹,转漕、车甲之费不与焉。是时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 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摩取鋊。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小,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 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入财以助县官。天子乃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初,式不愿为官,上强拜之,稍迁至齐相。语自在其《传》。 孔仅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至大司农,列于九卿。而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苛刻为九卿,直指夏兰之属始出。而大农颜异诛矣。 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汤又与异有隙,及人有告异以它议,事下汤治。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 是岁,汤死而民不思。 其后二岁,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直工大奸乃盗为之。 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C84A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益广关,置左右辅。 初,大农斡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织加其上,甚壮。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数十丈。宫室之修,繇此日丽。 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官益杂置多,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乃征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 是时山东被河灾,乃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赈焉。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国。东度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辩,自杀。行西逾陇,卒,从官不得食,陇西守自杀。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行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边县,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 既得宝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议封禅事,而郡国皆豫治道,修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宫储,设共具,而望幸。 明年,南粤反,西羌侵边。天子为山东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发三河以西骑击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戊田之。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澹之。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字马,岁课息。 齐相卜式上书,愿父子死南粤。天子下诏褒扬,赐爵关内侯,黄金四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皆莫求从军。至饮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乃拜卜式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买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不说。 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南阳、汉中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又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然兵所过县,县以为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轻赋法矣。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斡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而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它郡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者再百焉。 是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毋与天下争利,视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弘羊难,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乃与丞相千秋共奏罢酒酤。弘羊自以为国兴大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怨望大将军霍光,遂与上官桀等谋反,诛灭。 宣、元、成、哀、平五世,无所变改。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贡禹言:“铸钱采铜,一岁十万人不耕,民坐盗铸陷刑者多。富人臧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疾其末者绝其本,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毋复以为币,除其贩卖租铢之律,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壹意农桑。”议者以为交易待钱,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议亦寝。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 王莽居摄,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 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次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六品,直各如其文。 黄金重一斤,直钱万。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二品。 元龟B77A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直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是为龟宝四品。 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是为贝货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是为布货十品。 凡宝货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铸作钱布皆用铜,淆以连锡,文质周郭放汉五铢钱云。其金、银与它物杂,色不纯好,龟不盈五寸,贝不盈六分,皆不得为宝货。元龟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市买。莽患之,下诏:“敢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同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 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羲和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故《诗》曰‘无酒酤我’,而《论语》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诗》据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论语》孔子当周衰乱,酒酤在民,薄恶不诚,是以疑而弗食。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放而亡限,则费财伤民。请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并计其贾而参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除米曲本贾,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CE6D、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数人,皆用富贾。落阳薛子仲、张长叔、临菑姓伟等,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臧不实,百姓俞病。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 后五岁,天凤元年,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货泉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直一,与货布二品并行。又以大钱行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令民且独行大钱,与新货泉俱枚直一,并行尽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莽以私铸钱死,及非沮宝货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胜行,乃更轻其法;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举告,与同罪;非沮宝货,民罚作一岁,吏免官。犯者俞众,及五人相坐皆没入,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钟官,愁苦死者什六七。 作货布后六年,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猪突豨勇,壹切税吏民,訾三十而取一。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皆保养军马,吏尽复以与民。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徭役烦剧,而枯、旱、蝗虫相因。又用制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禄,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战斗死亡,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 自发猪突豨勇后四年,而汉兵诛莽。后二年,世祖受命,荡涤烦苛,复五铢钱,与天下更始。 赞曰:《易》称“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书》云“茂迁有无”,周有泉府之官,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殍而弗知发”。故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亦有从徠。顾古为之有数,吏良而令行,故民赖其利,万国作乂。及孝武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其次也。至于王莽,制度失中,奸轨弄权,官民俱竭,亡次矣。

汉书 · 志 · 律历志上

班
班固
汉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代稽古,法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至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千万,其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祝。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五声为本,生于黄种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统之义焉。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辜浩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谢,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答应之道也。及黄钟为宫,则太族、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参分损一,下生林钟。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参分亡射损一,下生中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其法皆用铜。职在大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张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BB31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又曰:“齐之以礼。”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子。《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毘,俾民不迷。”咸有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B05D也,物B05D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职在大行,鸿胪掌之。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予者,帝舜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各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於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DB69首。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实如法得一。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皆参天两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B43D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誖。”此圣王之重闰也。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B43D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此中朔相求之术也。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三统,是为元岁。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