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 传 · 谷永杜邺传

· 班固
谷永字子云,长安人也。父吉,为卫司马,使送郅支单于侍子,为郅支所杀,语在《陈汤传》。永少为长安小史,后博学经书。建昭中,御史大夫繁延寿闻其有茂材,除补属,举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 建始三年冬,日食、地震同日俱发,诏举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太常阳城侯刘庆忌举永待诏公车。对曰: 陛下秉至圣之纯德,惧天地之戒异,饬身修政,纳问公卿,又下明诏,帅举直言,燕见绎,以求咎愆,使臣等得造明朝,承圣问。臣材朽学浅,不通政事。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船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凡灾异之发,各象过失,以类告人。乃十二月朔戊申,日食婺女之分,地震萧墙之内,二者同日俱发,以丁宁陛下,厥咎不远,宜厚求诸身。意岂陛下志在闺门,未恤政事,不慎举错,娄失中与?内宠大盛,女不遵道,嫉妨专上,妨继嗣与?古之王者废五事之中,失夫妇之纪,妻妾得意,谒行于内,势行于外,至覆倾国家,或乱阴阳。昔褒姒用国,宗周以丧;阎妻骄扇,日以不臧。此其效也。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 陛下践至尊之祚为天下主,奉帝王之职以统群生,方内之治乱,在陛下所执。诚留意于正身,勉强于力行,损燕私之闲以劳天下,放去淫溺之乐,罢归倡优之笑,绝却不享之义,慎节游田之虞,起居有常,循礼而动,躬亲政事,致行无倦,安服若性。经曰:“继自今嗣王,其毋淫于酒,毋逸于游田,惟正之共。”未有身治正而臣下邪者也。 夫妻之际,王事纲纪,安危之机,圣王所致慎也。昔舜饬正二女,以崇至德;楚庄忍绝丹姬,以成伯功;幽王惑于褒姒,周德降亡;鲁桓胁于齐女,社稷以倾。诚修后宫之政,明尊卑之序,贵者不得嫉妨专庞,以绝骄嫚之端,抑褒、阎之乱,贱者咸得秩进,各得厥职,以广继嗣之统,息《白华》之怨,后宫亲属,饶之以财,勿与政事,以远皇父之类,损妻党之权,未有闺门治而天下乱者也。 治远自近始,习善在左右。昔龙管纳言,而帝命惟允;四辅既备,成王靡有过事。诚敕正左右齐栗之臣,戴金貂之饰、执常伯之职者,皆使学先王之道,知君臣之义,济济谨孚,无敖戏骄恣之地,则左右肃艾,群僚仰法,化流四方。经曰:“亦惟先正克左右。”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 治天下者尊贤考功则治,简贤违功则乱。诚审思治人之术,欢乐得贤之福,论材选士,必试于职,明度量以程能,考功实以定德,无用比周之虚誉,毋听浸润之谮诉,则抱功修职之吏无蔽伤之忧,比周邪伪之徒不得即工,小人日销,俊艾日隆。经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又曰:“九德咸事,俊艾在官。”未有功赏得于前众贤布于官而不治者也。 尧遭洪水之灾,天下分绝为十二州,制远之道微而无乖畔之难者,德厚恩深,无怨于下也。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刑罚深酷,吏行残贼也。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于下,莫甚乎残贼之吏。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益选温良上德之士以亲万胜,平刑释冤以理民命,务省繇役,毋夺民时,薄收赋税,毋殚民财,使天下黎元咸安家乐业,不苦逾时之役,不患苛暴之政,不疾酷烈之吏,虽有唐尧之大灾,民无离上之心。经曰:“怀保小人,惠于鳏寡。”未有德厚吏良而民畔者也。 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罚不除。经曰:“飨用五福,畏用六极。”传曰:“六沴作见,若不共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今三年之间,灾异锋起,小大毕具,所行不享上帝,上帝不豫,炳然甚著。不求之身,无所改正,疏举广谋,又不用其言,是循不享之迹,无谢过之实也,天责愈深。此五者,王事之纲纪。南面之急务,唯陛下留神。 对奏,天子异焉,特召见永。 其夏,皆令诸方正对策,语在《杜钦传》。永对毕,因曰:“臣前幸得条对灾异之效,祸乱所极,言关于圣聪。书陈于前,陛下委弃不纳,而更使方正对策,背可惧之大异,问不急之常论,废承天之至言,角无用之虚文,欲末杀灾异,满谰诬天,是故皇天勃然发怒,甲己之间暴风三溱,拔树折木,此天至明不可欺之效也。”上特复问永,永对曰:“日食、地震,皇后、贵妾专宠所致。”语在《五行志》。 是时,上初即位,谦让委政元舅大将军王凤,议者多归咎焉。永知凤方见柄用,阴欲自托,乃复曰: 方今四夷宾服,皆为臣妾,北无薰粥冒顿之患,南无赵佗、吕嘉之难,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诸侯大者乃食数县,汉吏制其权柄,不得有为,亡吴、楚、燕、梁之势。百官盘互,亲疏相错,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属属,小心畏忌,无重合、安阳、博陆之乱。三者无毛发之辜,不可归咎诸舅。及欲以政事过差丞相父子、中尚书宦官,槛塞大异,皆瞽说欺天者也。窃恐陛下舍昭昭之白过,忽天地之明戒,听暗昧之瞽说,归咎乎无辜,倚异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 陛下即位,委任遵旧,未有过政。元年正月,白气较然起乎东方,至其四月,黄浊四塞,覆冒京师,申以大水,著以震蚀。各有占应,相为表里,百官庶事无所归倚,陛下独不怪与?白气起东方,贱人将兴之表也;黄浊冒京师,王道微绝之应也。夫贱人当起而京师道微,二者已丑。陛下诚深察愚臣之言,致惧天地之异,长思宗庙之计,改往反过,抗湛溺之意,解偏驳之爱,奋乾刚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进,犹尚未足也,急复益纳宜子妇人,毋择好丑,毋避尝字,毋论年齿。推法言之,陛下得继嗣于微贱之间,乃反为福。得继嗣而已,母非有贱也。后宫女吏使令有直意者,广求于微贱之间,以遇天所开右,慰释皇太后之忧愠,解谢上帝之谴怒,则继嗣蕃滋,灾异讫息。陛下则不深察愚臣之言,忽于天地之戒,咎根不除,水雨之灾,山石之异,将发不久;发则灾异已极,天变成形,臣虽欲捐身关策,不及事已。 疏贱之臣,至敢直陈天意,斥讥帷幄之私,欲间离贵后、盛妾,自知忤心逆耳,必不免于汤镬之诛。此天保右汉家,使臣敢直言也。三上封事,然后得召;待诏一旬,然后得见。夫由疏贱纳至忠,甚苦;由至尊闻天意,甚难。语不可露,愿具书所言,因待中奏陛下,以示腹心大臣。腹心大臣以为非天意,臣当伏妄言之诛;即以为诚天意也,奈何忘国家大本,背天意而从欲!唯陛下省察熟念,厚为宗庙计。 时,对者数十人,永与杜钦为上第焉。上皆以其书示后宫。后上尝赐许皇后书,采永言以责之,语在《外戚传》。 永既阴为大将军凤说矣,能实最高,由是擢为光禄大夫。永奏书谢凤曰:“永斗筲之材,质薄学朽,无一日之雅,左右之介,将军说其狂言,擢之皂衣之吏,厕之争臣之末,不听浸润之谮,不食肤受之诉,虽齐桓、晋文用士笃密,察父哲兄覆育子弟,诚无以加!昔豫子吞炭坏形以奉见异,齐客陨首公门以报恩施,知氏、孟尝犹有死士,何况将军之门!”凤遂厚之。 数年,出为安定太守。时,上诸舅皆修经书,任政事。平阿侯谭年次当继大将军凤辅政,尤与永善。阳朔中,凤薨。凤病困,荐从弟御史大夫音以自代。上从之,以音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而平阿侯谭位特进,领城门兵。永闻之,与谭书曰:“君侯躬周、召之德,执管、晏之操,敬贤下士,乐善不倦,宜在上将久矣,以大将军在,故抑郁于家,不得舒愤。今大将军不幸蚤薨,累亲疏,序材能,宜在君侯。拜吏之日,京师士大夫怅然失望。此皆永等愚劣,不能褒扬万分。属闻以特进领城门兵,是则车骑将军秉政雍容于内,而至戚贤舅执管籥于外也。愚窃不为君侯喜。宜深辞职,自陈浅薄不足以固城门之守,收太伯之让,保谦谦之路,阖门高枕,为知者首。愿君侯与博览者参之,小子为君侯安此。”谭得其书大感,遂辞让不受领城门职。由是谭、音相与不平。 永远为郡吏,恐为音所危,病满三月免。音奏请永补营军司马,永数谢罪自陈,得转为长史。 音用从舅越亲辅政,威权损于凤时,永复说音曰:“将军覆上将之位,食豪腴之都,任周、召之职,拥天下之枢,可谓富贵之极,人臣无二,天下之责四面至矣,将何以居之?宜夙夜孳孳,执伊尹之强德,以守职匡上,诛恶不避亲爱,举善不避仇雠,以章至公,立信四方。笃行三者,乃可以长堪重任,久享盛宠。太白出西方六十日,法当参天,今已过期,尚在桑榆之间,质弱而行迟,形小而光微。荧惑角怒明大,逆行守尾。其逆,常也;守尾,变也。意岂将军忘湛渐之义,委曲从顺,所执不强,不广用士,尚有好恶之忌,荡荡之德未纯,方与将相大臣乖离之萌也?何故始袭司马之号,俄而金火并有此变?上天至明,不虚见异,唯将军畏之慎之,深思其故,改求其路,以享天意。”音犹不平,荐永为护菀使者。 音薨,成都侯商代为大司马卫将军,永乃迁为凉州刺史。奏事京师讫,当之部,时有黑龙见东莱,上使尚书问永,受所欲言。永对曰: 臣闻王天下有国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闻;如使危亡之言辄上闻,则商、周不易姓而迭兴,三正不变改而更用。夏、商之将亡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晏然自以若天有日莫能危,是故恶日广而不自知,大命倾而不寤。《易》曰:“危者有其安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陛下诚垂宽明之听,无忌讳之诛,使刍荛之臣得尽所闻于前,不惧于后患,直言之路开,则四方众贤不远千里,辐凑陈忠,群臣之上愿,社稷之长福也。 汉家行夏正,夏正色黑,黑龙,同姓之象也。龙阳德,由小之大,故为王者瑞应。未知同姓有见本朝元继嗣之庆,多危殆之隙,欲因扰乱举兵而起者邪?将动心冀为后者,残贼不仁,若广陵、昌邑之类?臣愚不能处也。元年九月黑龙见,其晦,日有食之。今年二月己未夜星陨,乙酉,日有食之。六月之间,大异四发,二而同月,三代之末,春秋之乱,未尝有也。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皆由妇人与群恶没湎于酒。《书》曰:“乃用妇人之言,自绝于天”;“四方之逋逃多罪,是宗是长,是信是使”。《诗》云:“燎之方阳,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褒姒■之!”《易》曰:“濡其首,有孚失是。”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养生泰奢,奉终泰厚也。二者陛下兼而有之,臣请略陈其效。 《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言妇人不得与事也。《诗》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顷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于前。废先帝法度,听用其言,官秩不当,纵释王诛,骄其亲属,假之威权,从横乱政,刺举之吏,莫敢奉宪。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榜棰■于炮格,绝灭人命,主为赵、李报德复怨,反除白罪,建治正吏,多系无辜,掠立迫恐,至为人起责,分利受谢。生入死出者,不可胜数。是以日食再既,以昭其辜。 王者必先自绝,然后天绝之。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厌高美之尊号,好匹夫之卑字,崇聚僄轻无义小人以为私客,数离深宫之固,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随,乌集杂会,饮醉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流面媟嫚,混淆无别,闵免遁乐,昼夜在路。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而守空宫,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 王者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财竭则下畔,下畔则下亡。是以明王爱养基本,不敢穷极,使民如承大祭。今陛下轻夺民财,不爱民力,听邪臣之计,去高敞初陵,捐十年功绪,改作昌陵,反天地之性,因下为高,积土为山,发徒起邑,并治宫馆,大兴繇役,重增赋敛,征发如雨,役百乾溪,费疑骊山,靡敝天下,五年不成而后反故。又广盱营表,发人冢墓,断截骸骨,暴扬尸柩,百姓财竭力尽,愁恨感天,灾异屡降,饥馑仍臻。流散冗食,餧死于道,以百万数。公家无一年之畜,百姓无旬日之储,上下俱匮,无以相救。《诗》云:“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愿陛下追观夏、商、周、秦所以失之,以镜考己行。有不合者,臣当伏妄言之诛。 汉兴九世,百九十余载,继体之主七,皆承天顺道,遵先祖法度,或以中兴,或以治安。至于陛下,独违道纵欲,轻身妄行,当盛壮之隆,无继嗣之福,有危亡之忧,积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为人后嗣,守人功业,如此,岂不负哉!方今社稷宗庙祸福安危之机在于陛下,陛下诚肯发明圣之德,昭然远寤,畏此上天之威怒,深惧危亡之征兆,荡涤邪辟之恶志,厉精致政,专心反道,绝群小之私客,免不正之诏除,悉罢北宫私奴车马媠出之具,克己复礼,毋二微行出饮之过,以防迫切之祸,深惟日食再既之意,抑损椒房玉堂之盛宠,毋听后宫之请谒,除掖庭之乱狱,出炮格之陷阱,诛戮邪佞之臣及左右执左道以事上者以塞天下之望,且寝初陵之作,止诸缮治宫室,阙更减赋,尽休力役,存恤振救困乏之人以弭远方,厉崇忠直,放退残贼,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以次贯行,固执无违,夙夜孳孳,屡省无怠,旧愆毕改,新德既章,纤介之邪不复载心,则赫赫大异庶几可销,天命去就庶几可复,社稷宗庙庶几可保。唯陛下留神反复,熟省臣言。臣幸得备边部之吏,不知本朝失得,瞽言触忌讳,罪当万死。 成帝性宽而好文辞,又久无继嗣,数为微行,多近幸小臣,赵、李从微贱专宠,皆皇太后与诸舅夙夜所常忧。至亲难数言,故推永等使因天变而切谏,劝上纳用之。永自知有内应,展意无所依违,每言事辄见答礼。至上此对,上大怒。卫将军商密擿永令发去。上使侍御史收永,敕过交道厩者勿追,御史不及永,还,上意亦解,自悔。明年,征永为太中大夫,迁光禄大夫给事中。 元延元年,为此地太守。时,灾异尤数,永当之官,上使卫尉淳于长受永所欲言。永对曰: 臣永幸得以愚朽之材为太中大夫,备拾遗之臣,从朝者之后,进不能尽思纳忠辅宣圣德,退无被坚执锐讨不义之功,猥蒙厚恩,仍迁至北地太过。绝命陨首,身膏野草,不足以报塞万分。陛下圣德宽仁,不遗易忘之臣,垂周文之听,下及刍荛之愚,有诏使卫尉受臣永所欲言。臣闻事君之义,有言责者尽其忠,有官守者修其职。臣永幸得免于言责之辜,有官守之任,当毕力遵职,养绥百姓而已,不宜复关得失之辞。忠臣之于上,志在过厚,是故远不违君,死不忘国。昔史鱼既没,余忠未讫,委柩后寝,以尸达诚;汲黯身外思内,发愤舒忧,遗言李息。经曰:“虽尔身在外,乃心无不在王室。”臣永幸得给事中出入三年,虽执干戈守边垂,思慕之心常存于省闼,是以敢越郡吏之职,陈累年之忧。 臣闻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方制海内非为天子,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列三正,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王者躬行道德,承顺天地,博爱仁怒,恩及行苇,籍税取民不过常法,宫室车服不逾制度,事节财足,黎庶和睦,则卦气理效,五征时序,百姓寿考,庶草蕃滋,符瑞并降,以昭保右。失道妄行,逆天暴物,穷奢极欲,湛湎荒淫,妇言是从,诛逐仁贤,离逖骨肉,群小用事,峻刑重赋,百姓愁怨,则卦气悖乱,咎征著邮,上天震怒,灾异屡降,日月薄食,五星失行,山崩川溃,水泉踊出,妖孽并见,茀星耀光,饥馑荐臻,百姓短折,万物夭伤。终不改寤,恶洽变备,不复谴告,更命有德。《诗》云:“乃眷四顾,此惟予宅。” 夫去恶夺弱,迁命贤圣,天地之常经,百王之所同也。加以功德有厚薄,期质有修短,时世有中季,天道有盛衰。陛下承八世之功业,当阳数之标季,涉三七之节纪,遭《无妄》之卦运,直百六之灾厄。三难异科,杂焉同会。建始元年以来二十载间,群灾大异,交错锋起,多于《春秋》所书。八世著记,久不塞除,重以今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三朝之会,四月丁酉四方众星白昼流陨,七月辛未彗星横天。乘三难之际会,畜众多之灾异,因之以饥馑,接之以不赡。彗星,极异也,土精所生,流陨之应出于饥变之后,兵乱作矣,厥期不久,隆德积善,惧不克济。内则为深宫后庭将有骄臣悍妾醉酒狂悖卒起之败,北宫苑囿街巷之中臣妾之家幽闲之处徵舒、崔杼之乱;外则为诸夏下土将有樊并、苏令、陈胜、项梁奋臂之祸。内乱朝暮,日戒诸夏,举兵以火角为期。安危之分界,宗庙之至忧,臣永所以破胆寒心,豫言之累年。下有其萌,然后变见于上,可不致慎! 祸起细微,奸生所易。愿陛下正君臣之义,无复与群小媟黩燕饮;中黄门后庭素骄慢不谨尝以醉酒失臣礼者,悉出勿留。勤三纲之严,修后宫之政,抑远骄妒之宪,崇近婉顺之行,加惠失志之人,怀柔怨恨之心。保至尊之重,秉帝王之威,朝觐法出而后驾,陈兵清道而后行,无复轻身独出,饮食臣妾之家。三者既除,内乱之路塞矣。 诸夏举兵,萌在民饥馑而吏不恤,兴于百姓困而赋敛重,发于下怨离而上不知。《易》曰:“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传曰:“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厥咎亡。”《訞辞》曰:“关动牡飞,辟为无道,臣为非,厥咎乱臣谋篡。”王者遭衰难之世,有饥馑之灾,不损用而大自润,故凶;百姓困贫无以共求,愁悲怨恨,故水;城关守国之固,固将去焉,故牡飞。往年郡国二十一伤于水,灾,禾黍不入。今年蚕麦咸恶。百川沸腾,江河溢决,大水泛滥郡国五十有余。比年丧稼,时过无宿麦。百姓失业流散,群辈守关。大异较炳如彼,水灾浩浩,黎庶穷困如此,宜损常税小自润之时,而有司奏请加赋,甚缪经义,逆于民心,布怨趋祸之道也。牡飞之状,殆为此发。古者谷不登亏膳,灾屡至损服,凶年不堲涂,明王之制也《诗》云:“凡民有丧,扶服救之。”《论语》曰:“百姓不足,君孰予足?”臣愿陛下勿许加赋之奏,益减大官、导官、中御府、均官、掌畜、廪牺用度,止尚方、织室、京师郡国工服官发输造作,以助大司农。流恩广施,振赡困乏,开关梁,内流民,恣所欲之,以救基急。立春,遣使者循行风俗,宣布圣德,存恤孤寡,问民所苦,劳二千石,敕劝耕桑,毋夺农时,以慰绥元元之心,防塞大奸之隙,诸夏之乱,庶几可息。 臣闻上主可与为善而不可与为恶,下主可与为恶而不可与为善。陛下天然之性,疏通聪敏,上主之姿也。少省愚臣之言,感寤三难,深畏大异,定心为善,捐忘邪志,毋二旧愆,厉精致政,至诚应天,则积异塞于上,祸乱伏于下,何忧患之有?窃恐陛下公志未专,私好颇存,尚爱群小,不肯为耳!对奏,天子甚感其言。 永于经书,泛为疏达,与杜钦、杜邺略等,不能洽浃如刘向父子及扬雄也。其于天官、《京氏易》最密,故善言灾异,前后所上四十余事,略相反复,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党于王氏,上亦知之,不甚亲信也。 永所居任职,为北地太守岁余,卫将军商薨,曲阳侯根为票骑将军,荐永,征入为大司农。岁余,永病,三月,有司奏请免。故事,公卿病,辄赐告,至永独即时免。数月,卒于家。本名并,以尉氏樊并反,更名永云。 杜邺字子夏,本魏郡繁阳人也。祖父及父积功劳皆至郡守,武帝时徙茂陵。邺少孤,其母张敞女。邺。邺壮,从敞子吉学问,得其家书。以孝廉以郎。 与车骑将军王音善。平阿侯谭不受城门职,后薨,上闵悔之,乃复令谭弟成都侯商位特进,领城门兵,得举吏如将军府。邺见音前与平阿有隙,即说音曰:“邺闻人情,恩深者其养谨,爱至者其求详。夫戚而不见殊,孰能无怨?此《棠棣》、《角弓》之诗所以作也。昔秦伯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春秋》亦书而讥焉。周、召则不然,忠以相辅,义以相匡,同己之亲,等己之尊,不以圣德独兼国宠,又不为长专受荣任,分职于陕,并为弼疑。故内无感恨之隙,外无侵侮之羞,俱享天晁,两荷高名者,盖以此也。窃见成都侯以特进领城门兵,复有诏得举吏如五府,此明诏所欲庞也。将军宜承顺圣意,加异往时,每事凡议,必与及之,指为诚父,出于将军,则孰敢不说谕?昔文侯寤大雁之献而父子益亲,陈平共一饭之馔而将相加欢,所接虽在楹阶俎豆之间,其于为国折冲厌难,岂不远哉!窃慕仓唐、陆子之义,所白奥内,唯深察焉。”音甚嘉其言,由是与成都侯商亲密,二人皆重邺。后以病去郎。商为大司马卫将军,除邺主簿,以为腹心,举侍御史。哀帝即位,迁为凉州刺史。邺居职宽舒,少威严,数年以病免。 是时,帝祖母定陶傅太后称皇太太后,帝母丁姬称帝太后,而皇后即傅太后从弟子也。傅氏侯者三人,丁氏侯者二人。又封傅太后同母弟子郑业为阳信侯。傅太后尤与政专权。元寿元年正月朔,上以皇后父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而帝舅阳安侯丁明为大司马票骑将军。临拜,日食,诏举方正直言。扶阳侯韦育举邺方正,邺对曰: 臣闻禽息忧国,碎首不恨;卞和献宝,刖足愿之。臣幸得奉直言之诏,无二者之危,敢不极陈!臣闻阳尊阴卑,卑者随尊,尊者兼卑,天之道也。是以男虽贱,各为其家阳;女虽贵,犹为其国阴。故礼明三从之义,虽有文母之德,必系于子。《春秋》不书纪侯之母,阴义杀也。昔郑伯随姜氏之欲,终有叔段篡国之祸;周襄王内迫惠后之难,而遭居郑之危。汉兴,吕太后权私亲属,又以外孙为孝惠后,是时继嗣不明,凡事多暗,昼昏冬雷之变,不可胜载。窃见陛下行不偏之政,每事约俭,非礼不动,诚欲正身与天下更始也。然嘉瑞未应,而日食、地震,民讹言行筹,传相惊恐。案《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故在于得一类而达之也。日食,明阳为阴所临,《坤卦》乘《离》,《明夷》之象也。《坤》以法地,为土为母,以安静为德。震,大阴之效也。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 昔曾子问从令之义,孔子曰:“是何言与!”善闵子骞守礼不苟,从亲所行,无非理者,故无可间也。前大司马新都侯莽退伏弟家,以诏策决,复遣就国。高昌侯宏去蕃自绝,犹受封土。制书侍中、驸马都尉迁不忠巧佞,免归故郡,间未旬月,则有诏还,大臣奏正其罚,卒不得遣,而反兼官奉使,显宠过故。及阳信侯业,皆缘私君国,非功义所止。诸外家昆弟无贤不肖,并侍帷幄,布在列位,或典兵卫,或将军屯,宠意并于一家,积贵之势,世所稀见所稀闻也。至乃并置大司马、将军之官。皇甫虽盛,三桓虽隆,鲁为作三军,无以甚此。当拜之日,暗然日食。不在前后,临事而发者,明陛下谦逊无专,承指非一,所言辄听,所欲辄随,有罪恶者不坐辜罚,无功能者毕受官爵,流渐积猥,正尤在是,欲令昭昭以觉圣朝。昔诗人所刺,《春秋》所讥,指象如此,殆不在它。由后视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镜见,则以为可,计之过者。疏贱独偏见,疑内亦有此类。天变不空,保右世主如此之至,奈何不应! 臣闻野鸡著怪,高宗深动;大风暴过,成王怛然。愿陛下加致精诚,思承始初,事稽诸古,以厌下心,则黎庶群生无不说喜,上帝百神收还威怒,祯祥福禄何嫌不报! 邺未拜,病卒。邺言民讹言行筹,及谷永言王者买私田,彗星陨石牡飞之占,语在《五行志》。 初,邺从张吉学,吉子竦又幼孤,从邺学问,亦著于世,尤长小学。邺于林,清静好古,亦有雅材,建武中历位列卿,至大司空。其正文字过于邺、竦,故世言小学者由杜公。 赞曰:孝成之世,委政外家,诸舅持权,重于丁、傅在孝哀时。故杜邺敢讥丁、傅,而钦、永不敢言王氏,其势然也。及钦欲挹损凤权,而邺附会音、商。永陈三七之戒,斯为忠焉,至其引申伯以阿凤,隙平阿于车骑,指金、火以求合,可谓谅不足而谈有余者。孔子称“友多闻”,三人近之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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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志 · 五行志下之下

班固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后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莒灭巳。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甯共逐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胁君乱国。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甯喜弑其君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阳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十月之交》,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乾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贼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BF43不任事,臣下驰纵,故月行迟也。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BF43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乡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岁,岁在玄枵,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后齐、宋、鲁、莒、晋皆弑君。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弑其君,齐再弑焉。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六侵伐,一灭国,观兵周室。晋外灭二国,内败王师,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后屋,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时楚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见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虚,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轸,楚;角、亢,陈、郑也。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其后楚灭陈,田氏篡齐,六卿分晋,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余乃人。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阳,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坑秦卒,烧宫室,弑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后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皆诛灭云。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其后,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是时,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皇后坐祝诅后宫怀妊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出河戍北率行轩辕、太微,后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蜂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后,达天河,除于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奸犯,内为后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鶂,水鸟,六,阴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属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强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桓死,伐齐丧,执滕子,围曹,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后得反国,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明年,齐桓死,适庶乱。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降娄,鲁分野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纪,厌在玄枵。玄枵,齐分野也。石,山物;齐,大岳后。五石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故为明年齐有乱。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鶂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鶂象后六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阴阳冲厌受其咎。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行,厥异鶂退飞。适当黜,则鶂退飞。”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四,肥累,一。 阳朔三年二月壬戌,陨石白马,八。 鸿嘉二年五月癸未,陨石杜衍,三。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陨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陨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陨石巨鹿,二。 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声,成、哀尤屡。

汉书 · 纪 · 惠帝纪

班固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吕皇后。帝年五岁,高祖初为汉王。二年,立为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太子御骖乘赐爵五大夫,舍人满五岁二级。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减田租,复十五税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令郡诸侯王立高庙。 元年冬十二月,赵隐王如意薨。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赐民爵,户一级。 春正月,城长安。 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献城阳郡以益鲁元公主邑,尊公主为太后。 春正月癸酉,有两龙见兰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见。陇西地震。 夏旱。郃阳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国何薨。 三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 夏五月,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 六月,发诸侯王、列侯徒隶二万人城长安。 秋七月,都厩灾。南越王赵佗称臣奉贡。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后张氏。 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长乐宫鸿台灾。宜阳雨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华,枣实。 春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夏,大旱。 秋八月己丑,相国参薨。 九月,长安城成。赐民爵,户一级。 六年冬十月辛丑,齐王肥薨。 令民得卖爵。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夏六月,舞阳侯哙薨。 起长安西市,修敖仓。 七年冬十月,发车骑、材官诣荥阳,太尉灌婴将。 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夏五月丁卯,日有蚀之,既。 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九月辛丑,葬安陵。 赞曰:孝惠内修亲亲,外礼宰相,优宠齐悼、赵隐,恩敬笃矣。闻叔孙通之谏则惧然,纳曹相国之对而心说,可谓宽仁之主。曹吕太后亏损至德,悲夫!

汉书 · 纪 · 宣帝纪

班固
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戾太子孙也。太子纳史良娣,生史皇孙。皇孙纳王夫人,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太子、良娣、皇孙、王夫人皆遇害。语在《太子传》。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而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于郡邸,怜曾孙之亡辜,使女徒复作淮阳赵征卿、渭城胡组更乳养,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 巫蛊事连岁不决。至后元二年,武帝疾,往来长杨、五柞宫,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载曾孙送祖母史良娣家。语在吉及外戚《传》。 后有诏掖庭养视,上属籍宗正。时掖庭令张贺尝事戾太子,思顾旧恩,哀曾孙,奉养甚谨,以私钱供给教书。既壮,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曾孙因依倚广汉兄弟及祖母家史氏。受《诗》于东海澓中翁,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数上下诸陵,周遍三辅,常困于莲勺卤中。尤乐杜、鄠之间,率常在下杜。时会朝请,舍长安尚冠里,身足下有毛,卧居数有光耀。每买饼,所从买家辄大雠,亦以是自怪。 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征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尊皇后曰皇太后。癸已,光奏王贺淫乱,请废。语在贺及光《传》。 秋七月,光奏议曰:“礼,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毋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万姓。”奏可。遣宗正德至曾孙尚冠里舍,洗沐,赐御府衣。太仆以軨猎车奉迎曾孙,就齐宗正府。庚申,入未央宫,见皇太后,封为阳武侯。已而群臣奉上玺、绶,即皇帝位,谒高庙。 八月已巳,丞相敞薨。 九月,大赦天下。 十一月壬子,立皇后许氏。赐诸侯王以下金钱,至吏、民鳏、寡、孤、独各有差。皇太后归长乐宫。长乐宫初置屯卫。 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訾百万以上徙平陵。遣使者持节诏郡国二千石谨牧养民而风德化。 大将军光稽首归政,上谦让委任焉。论定策功,益封大将军光万七千户,车骑将军光禄勋富平侯安世万户。诏曰:“故丞相安平侯敞等居位守职,与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建议定策,以安宗庙,功赏未加而甍。其益封敞嗣子忠及丞相阳平侯义、度辽将军平陵侯明友、前将军龙雒侯增、太仆建平侯延年、太常蒲伺昌、谏大夫宜春侯谭、当涂侯平、杜侯屠耆堂、长信少府关内侯胜邑户各有差。封御史大夫广明为昌水侯,后将军充国为营平侯,大司农延年为阳城侯,少府乐成为爰氏侯,光禄大夫迁为平丘侯。赐右扶风德、典属国武、廷尉光、宗正德、大鸿胪贤、詹事畸、光禄大夫吉、京辅都尉广汉爵皆关内侯。德、武食邑。” 夏四月庚午,地震。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五月,凤皇集胶东、千乘。赦天下。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赐天下人爵各一级,孝者二级,女子百户牛、酒。租税勿收。 六月,诏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语在《太子传》。 秋七月,诏立燕剌王太子建为广阳王,立广陵王胥少子弘为高密王。 二年春,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 大司农阳城侯田延年有罪,自杀。 夏五月,诏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乡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有司奏请宜加尊号。 六月庚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匈奴数侵边,又西伐乌孙。乌孙昆弥及公主因国使者上书,言昆弥愿发国精兵击匈奴,唯天子哀怜,出兵以救公主。 秋,大发兴调关东轻车锐卒,选郡国吏三百石伉健习骑射者,皆从军。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祁连将军,后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云中太守田顺为虎牙将军,及度辽将军范明友、前将军韩增,凡五将军,兵十五万骑,校尉常惠持节护乌孙兵,咸击匈奴。 三年春正月癸亥,皇后许氏崩。戊辰,五将军师发长安。 夏五月,军罢。祁连将军广明、虎牙将军顺有罪,下有司,皆自杀。校尉常惠将乌孙兵入匈怒右地,大克获,封列侯。 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三辅民就贱者,且毋收事,尽四年。 六月已丑,丞相义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损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 三月乙卯,立皇后霍氏。赐丞相以下至郎吏从官金、钱、帛各有差。赦天下。 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五月,凤皇集北海安丘、淳于。 秋,广川王吉有罪,废迁上庸,自杀。 地节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 三月,假郡国贫民田。 夏六月,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 冬十一月,楚王延寿谋反,自杀。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马大将军光薨。诏曰:“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宿卫孝武皇帝三十余年,辅孝昭皇帝十有余年,遭大难,躬秉义,率三公、诸侯、九卿、大夫定万世策,以安宗庙。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功德茂盛,朕甚嘉之。复其后世,畴其爵邑,世世毋有所与。功如萧相国。” 夏四月,凤皇集鲁,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五月,光禄大夫平丘侯王迁有罪,下狱死。 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复使乐平侯山领尚书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三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又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 令国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 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赐御史大夫爵关内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长。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一级。赐广陵王黄金千斤,诸侯王十五人黄金各百斤,列侯在国者八十七人黄金各二十斤。 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又诏:“池崇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 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 省文山郡,并蜀。 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为博平君,故酂侯萧何曾孙建世为侯。 诏曰:“导民以孝,是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立广川惠王孙文为广川王。 秋七月,大司马霍禹谋反。诏曰:“乃者,东织室令史张赦使魏郡豪李竟报冠阳侯霍云谋为大逆,朕以大将军故,抑而不扬,冀其自新。今大司马博陆侯禹与母宣成侯夫人显及从昆弟冠阳侯云、乐平侯山、诸姊妹婿度辽将军范明友、长信少府邓广汉、中郎将任胜、骑都尉赵平、长安男子冯殷等谋为大逆。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谋毒太子,欲危宗庙。逆乱不道,咸伏其辜。诸为霍氏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皆赦除之。” 八月已酉,皇后霍氏废。 九月,诏曰:“朕惟百姓失职不赡,遣使者循行郡国问民所疾苦。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之。今年郡国颇被水灾,已振贷。盐,民之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 又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此先帝之所重,而吏未称。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饥寒瘐死狱中,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县、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 十二月,清河王年有罪,废迁房陵。 元康元年春,以杜东原上为初陵,更名杜县为杜陵。徙丞相、将军、列侯、吏二千石、訾百万者杜陵。 三月,诏曰:“乃者凤皇集泰山、陈留,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协宁百姓,承天顺地,调序四时,获蒙嘉瑞,赐兹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骄色,内省匪解,永惟罔极。《书》不云乎?‘凤皇来仪,庶尹允谐。’其赦天下徒,赐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 夏五月,立皇考庙。益奉明园户为奉明县。 复高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孙,令奉祭祀,世世勿绝。其毋嗣者,复其次。 秋八月,诏曰:“朕不明六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其博举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 冬,置建章卫尉。 二年春正月,诏曰:“《书》云‘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称朕意,朕甚愍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 二月乙丑,立皇后王氏。赐丞相以下至郎从官钱、帛各有差。 三月,以凤皇、甘露降集,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五月,诏曰:“狱者,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群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则可谓文吏矣。今则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由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称,四方黎民将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属,勿用此人。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今天下颇被疾疫之灾,朕甚愍之。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 又曰:“闻古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也。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讳询。诸触讳在令前者,赦之。” 冬,京兆尹赵广汉有罪,要斩。 三年春,以神爵数集泰山,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二千石金,郎从官帛,各有差。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粲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 又曰:“朕微眇时,御史大夫丙吉,中郎将史曾、史玄、长乐卫尉许舜、侍中光禄大夫许延寿皆与朕有旧恩。及故掖庭令张贺辅导朕躬,修文学经术,恩惠卓异,厥功茂焉。《诗》不云乎?‘无德不报。’封贺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阳都侯,追赐贺谥曰阳都哀侯。吉、曾、玄、舜、延寿皆为列侯。故人下至郡邸狱复作尝有阿保之功,皆受官禄、田宅、财物,各以恩深浅报之。” 夏六月,诏曰:“前年夏,神爵集雍。今春,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E74E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 立皇子钦为淮阳王。 四年春正月,诏曰:“朕惟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执囹圄,不终天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皆勿坐。” 遣太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鳏、寡,览观风俗,察吏治得失,举茂材异伦之士。 二月,河东霍徵史等谋反,诛。 三月,诏曰:“乃者,神爵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朕之不逮,寡于德厚,屡获嘉祥,非朕之任。其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鳏、寡、孤、独各一匹。” 秋八月,赐故右扶风尹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又赐功臣适后黄金,人二十斤。 丙寅,大司马卫将军安世薨。 比年丰,谷石五钱。 神爵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朕承宗庙,战战栗栗,惟万事统,未烛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玄稷降于郡国,神爵仍集,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九真献奇兽,南郡获白虎、威凤为宝。朕之不明,震于珍物,饬躬斋精,祈为百姓。东济大河,天气清静,神鱼舞河。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赐天下勤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所振贷物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佽飞射士、羽林孤儿,胡、越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骑士、羌骑,诣金城。 夏四月,遣后将军赵充国、强弩将军许延寿击西羌。 六月,有星孛于东方。 即拜酒泉太守辛武贤为破羌将军,与两将军并进。诏曰:“军旅暴露,转输烦劳,其令诸侯王、列侯、蛮夷王、侯、君、长当朝二年者,皆毋朝。” 秋,赐故大司农朱邑子黄金百斤,以奉祭祀。后将军充国言屯田之计,语在《充国传》。 二年春二月,诏曰:“乃者正月乙丑,凤皇、甘露降集京师,群鸟从以万数。朕之不德,屡获天福,祗事不怠,其赦天下。” 夏五月,羌虏降服,斩其首恶大豪杨玉、酋非首。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 秋,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将人众万余来降。使都护西域骑都尉郑吉迎日逐,破车师,皆封列侯。 九月,司隶校尉盖宽饶有罪,下有司,自杀。 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贺正月,始和亲。 三年春,起乐游苑。 三月丙午,丞相相薨。 秋八月,诏曰:“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 四年春二月,诏曰:“乃者凤皇、甘露降集京师,嘉瑞并见。修兴泰一、五帝、后士之祠,祈为百姓蒙祉福。鸾凤万举,蜚览翱翔,集止于旁。斋戒之暮,神光显著。荐鬯之夕,神光交错。或降于天,或登于地,或从四方来集于坛。上帝嘉飨,海内承福。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四月,颍川太守黄霸以治行尤异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及颍川吏、民有行义者爵,人二级,力田一级,贞妇、顺女帛。 令内郡国举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 五月,匈奴单于遣弟呼留若王胜之来朝。 冬十月,凤皇十一集杜陵。 十一月,河南太守严延年有罪,弃市。 十二月,凤皇集上林。 五凤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皇太子冠。皇太后赐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大夫人八十匹,夫人六十匹。又赐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为父后者爵一级。 夏,赦徒作杜陵者。 冬十二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左冯翊韩延寿有罪,弃市。 二年春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已丑,大司马车骑将军增薨。 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诗》不云乎?‘民之失德,乾餱以愆。’勿行苛政。” 冬十一月,匈奴呼DD35累单于帅众来降,封为列侯。 十二月,平通侯杨恽坐前为光禄勋有罪,免为庶人。不悔过,怨望,大逆不道,要斩。 三年春正月癸卯,丞相吉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往者匈奴数为边寇,百姓被其害。朕承至尊,未能绥安匈奴。虚闾权渠单于请求和亲,病死。右贤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虚闾权渠单于子为呼韩邪单于,击杀屠耆堂。诸王并自立,分为五单于,更相攻击,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八九,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因大乖乱。单于阏氏子孙、昆弟及呼DD35累单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当户以下将众五万余人来降归义。单于称臣,使弟奉珍朝驾正月,北边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朕饬躬斋戒,郊上帝,祠后土,神光并见,或兴于谷,烛耀齐宫,十有余刻。甘露降,神爵集。已诏有司告祠上帝、宗庙。三月辛丑,鸾凤又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余刻,吏民并观。朕之不敏,惧不能任,娄蒙嘉瑞,获兹祉福。《书》不云乎?‘虽休勿休,祗事不怠。’公卿大夫其B12E焉。减天下口钱。赦殊死以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大酺五日。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 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 四年春正月,广陵王胥有罪,自杀。 匈奴单于称臣,遣弟谷蠡王入侍。以边塞亡寇,减戍卒什二。 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赐爵关内侯。 夏四月辛丑晦,日有蚀之。昭曰:“皇天见异,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称也。以前使使者问民所疾苦,复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甘露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遣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侍。 二月丁已,大司马车骑将军延寿薨。 夏四月,黄龙见新丰。 丙申,太上皇庙火。甲辰,孝文庙火。上素服五日。 冬,匈奴单于遣弟左贤王来朝贺。 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嚣为定陶王。 诏曰:“乃者凤皇、甘露降集,黄龙登兴,醴泉滂流,枯槁荣茂,神光并见,咸受祯祥。其赦天下。减民算三十。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金、钱各有差。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四月,遣护军都尉禄将兵击珠崖。 秋九月,立皇子宇为东平王。 冬十二月,行幸萯阳宫属玉观。 匈奴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愿奉国珍朝三年正月。诏有司议。咸曰:“圣王之制,施德行礼,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夏而后夷狄。《诗》云:‘率礼不越,遂视既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陛下圣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单于乡风慕义,举国同心,奉珍朝贺,自古未之有也。单于非正朔所加,王者所客也,礼仪宜如诸侯王,称臣昧死再拜,位次诸侯王下。”诏曰:“盖闻五帝三王,礼所不施,不及以政。今匈奴单于称北籓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礼待之,位在诸侯王上。”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稽侯犭册来朝,赞谒称籓臣而不名。赐以玺绶、冠带、衣裳、安车、驷马、黄金、锦绣、缯絮。使有司道单于先行就邸长安,宿长平。上自甘泉宿池阳宫。上登长平阪,诏单于毋谒。共左右当户之群皆列观,蛮夷君、长、王、侯迎者数万人,夹道陈。上登渭桥,咸称万岁。单于就邸。置酒建章宫,飨赐单于,观以珍宝。 二月,单于罢归。遣长乐卫尉高昌侯忠、车骑都尉昌、骑都尉虎将万六千骑送单于。单于居幕南,保光禄城。诏北边振谷食。郅支单于远遁,匈奴遂定。 诏曰:“乃者凤皇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乡凤皇立,以万数。其赐汝南太守帛百匹,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各有差。赐民爵二级。毋出今年租。” 三月已丑,丞相霸薨。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 冬,乌孙公主来归。 四年夏,广川王海阳有罪,废迁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宫宣室阁火。 黄龙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礼赐如初。二月,单于归国。 诏曰:“盖闻上古之治,君臣同心,举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内康平,其德弗可及已。朕既不明,数申诏公卿、大夫务行宽大,顺民所疾苦,将欲配三王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奉诏宣化如此,岂不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安在?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诸请诏省卒徒自给者皆止。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阁道,入紫宫。 夏四月,诏曰:“举廉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 冬十二月甲戌,帝崩于未央宫。癸巳,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赞曰:孝先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籓。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侔德殷宗、周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