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陈九川录 · 十八 王 王守仁 明 有一属官,因久听讲先生之学,曰:“此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 先生闻之,曰:“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对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有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枉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着空。”
送蔡希颜三首 王 王守仁 明 群鸟喧北林,黄鹄独南逝。 北林岂无枝,罗弋苦难避。 之子丹霞姿,辞我云门去。 山空响流泉,路僻迷深树。 长谷何盘纡,紫芝春可茹。 求志暂栖岩,避喧宁遁世。 系予辱风尘,送子愧云雾。 匡时已无术,希圣徒有慕。 倘入阳明峰,为寻旧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