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四十二章 · 经说(上)

· 墨子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然,若见之成见也。 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 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 虑: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 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 ■:■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 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著若明。 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礼:贵者公,贱者名,而俱有敬僈焉。等,异论也。 行:所为不善名,行也。所为善名,巧也,若为盗。 实:其志气之见也,使人如己,不若金声玉服。 忠:不利弱子亥。足将入,止容。 孝: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亲,不必得。 信:不以其言之当也,使人视城得金。 佴:与人遇,人众,■。 ■:为是为是之台彼也,弗为也。 廉:己惟为之,知其■也。 所令:非身弗行。 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所急。 勇: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 力:重之谓。下、与;重,奋也。 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 平:惔然。 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 害:得是而恶,则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 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 誉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诽:必其行也。其言之忻。 举:告以文名,举彼实也。 故言也者,诸口能之出民者也。民若画俿也。言也谓言,犹石致也。 且:自前曰且,自后曰己,方然亦且。若石者也。 君:以若名者也。 功:不待时,若衣裘。 赏:上报下之功也。 罪:不在禁,惟害无罪,殆姑。上报下之功也。 罚:上报下之罪也。 同: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 久:古今旦莫。 宇:东西家南北。 穷: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 尽:但止动。 始:时或有久,或无久。始当无久。 化:若蛙为鹑。 损:偏去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 儇:昫民也。 库:区穴若,斯貌常。 动:偏祭从者,户枢免瑟。 止:无久之不止,当牛非马,若矢过楹。有久之不止,当马非马,若人过梁。 必:谓台执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同:捷与狂之同长也。 心中自是往相若也。 厚:惟无所大。 圜:规写支也。 方:矩见支也。 倍:二尺与尺,但去一。 端:是无同也。 有间:谓夹之者也。 间:谓夹者也。尺,前于区穴。而后于端,不夹于端与区内。及:及非齐之,及也。 ■:间虚也者,两木之间,谓其无木者也。 盈:无盈无厚。于尺,无所往而不得,得二。坚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 撄:尺与尺俱不尽,端与端俱尽。尺与或尽或不尽。坚白之撄相尽,体撄不相尽。端。 仳:两有端而后可。 次:无厚而后可。 法:意、规、员三也,俱可以为法。 佴:然也者,民若法也。 彼:凡牛,枢非牛,两也,无以非也。 辩: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 不若当犬。 为:欲■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也,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养之,则离之。是犹食脯也,骚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骚,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墙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力,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观“为,穷知而县于欲”之理,养脯而非■也,养指而非愚也,所为与不所与为相疑也,非谋也。 已:为衣,成也。治病,亡也。 使:令,谓谓也,不必成;湿,故也,必待所为之成也。 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宇洒。 谓:狗犬,命也。狗犬,举也。叱狗,加也。 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 闻:或告之,传也;身观焉,亲也。 见:时者,体也;二者,尽也。 古:兵立反中,志工,正也;臧之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圣者用而勿必,必去者可勿疑。 仗者两而勿偏。 为:早台,存也;病,亡也;买鬻,易也;霄尽,荡也;顺长,治也;蛙买,化也。 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 异:二必异,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 同异交得:于福家良,恕有无也;比度,多少也;免■还园,去就也;鸟折用桐,坚柔也;剑尤早,生死也;处室子子母,长少也;两绝胜,白黑也;中央,旁也;论行行行学实,是非也;难宿,成未也;兄弟,俱适也;身处志往,存亡也;霍,为姓故也;贾宜,贵贱也。 诺:超、城、员、止也。相从、相去、先知、是、可,五色。长短、前后、轻重援,执服难成。言务成之,九则求执之。 法:法取同,观巧。传法,取此择彼,问故观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与以有爱于人有不爱于人,心爱人是孰宜? 心: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若圣人有非而不非。 正:五诺,皆人于知有说;过五诺,若负,无直无说;用五诺,若自然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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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盾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故孰为难倍?唯人为难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为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且不然已!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圣人为政特无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 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墨子 · 第六十九章 · 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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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井灶有处,重质有居;五兵各有旗;节各有辨;法令各有贞;轻重分数各有请;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到女垣,鼓七,举五帜;到大城,鼓八,举六帜;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夜以火,如此数。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