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 文公 · 文公十年

· 左丘明
【经】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夏,秦伐晋。楚杀其大夫宜申。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冬,狄侵宋。楚子、蔡侯次于厥貉。 【传】十年春,晋人伐秦,取少梁。 夏,秦伯伐晋,取北征。 初,楚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绝,王使适至,遂止之,使为商公。沿汉溯江,将入郢。王在渚宫,下,见之。惧而辞曰:「臣免于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也。」王使为工尹,又与子家谋弑穆王。穆王闻之。五月杀斗宜申及仲归。 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顷王立故也。 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华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为之弱乎,何必使诱我?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听命。遂道以田孟诸。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命夙驾载燧,宋公违命,无畏抶其仆以徇。 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子舟曰:「当官而行,何强之有?《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毋从诡随,以谨罔极。』是亦非辟强也,敢爱死以乱官乎!」 厥貉之会,麇子逃归。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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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之推不言禄

左丘明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年

左丘明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左丘明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公如晋,次于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诣卒。秋七月。冬十月,郓溃。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谷。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ⅰⅰ之《姤》ⅰⅳ,曰:『潜龙勿用。』其《同人》ⅰⅵ曰:『见龙在田。』其《大有》ⅵⅰ曰:『飞龙在天。』其《夬》ⅷⅰ曰:『亢龙有悔。』其《坤》ⅱⅱ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ⅶⅱ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