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新婚为之咏诗

南北朝 · 沈约
山阴柳家女,莫言出田墅。 丰容好姿颜,便僻工言语。 腰肢既软弱,衣服亦华楚。 红轮映早寒,画扇迎初暑。 锦履并花纹,绣带同心苣。 罗繻金薄厕,云鬓花钗举。 我情已郁纡,何用表崎岖。 托意眉间黛,申心口上朱。 莫争三春价,坐丧千金躯。 盈尺青铜镜,径寸合浦珠。 无因达往意,欲寄双飞凫。 裾开见玉趾,衫薄映凝肤。 羞言赵飞燕,笑杀秦罗敷。 白顾虽悴薄,冠盖耀城隅。 高门列驺驾,广路从骊驹。 何惭鹿卢剑,讵减府中趋。 还家问乡里,讵堪持作夫。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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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五十三 · 列传第十三 · 张茂度等

沈约
南北朝
张茂度,吴郡吴人,张良后也。名与高祖讳同,故称字。良七世孙为长沙太守,始迁于吴。高祖嘉,曾祖澄,晋光禄大夫。祖彭祖,广州刺史。父敞,侍中、尚书、吴国内史。 茂度郡上计吏,主簿,功曹,州命从事史,并不就。除琅邪王卫军参军,员外散骑侍郎,尚书度支郎,父忧不拜。服阕,为何无忌镇南参军。顷之,出补晋安太守,卢循为寇,覆没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孙蚪之并受其符书,供其调役。循走,俱坐免官。复以为始兴相,郡经贼寇,廨宇焚烧,民物凋散,百不存一。茂度创立城寺,吊死抚伤,收集离散,民户渐复。在郡一周,征为太尉参军,寻转主簿、扬州治中从事史。高祖西伐刘毅,茂度居守。留州事悉委之。军还,迁中书侍郎。出为司马休之平西司马、河南太守。高祖将讨休之,茂度闻知,乘轻船逃下,逢高祖于中路,以为录事参军,太守如故。江陵平,骠骑将军道怜为荆州,茂度仍为咨议参军,太守如故。还为扬州别驾从事史。高祖北伐关洛,复任留州事。出为使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建武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绥静百越,岭外安之。以疾求还,复为道怜司马。丁继母忧,服阕,除廷尉,转尚书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为使持节、督益宁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汉中秦州之怀宁安固六郡诸军事、冠军将军、益州刺史。三年,太祖讨荆州刺史谢晦,诏益州遣军袭江陵,晦已平而军始至白帝。茂度与晦素善,议者疑其出军迟留,时茂度弟邵为湘州刺史,起兵应大驾,上以邵诚节,故不加罪,被代还京师。七年,起为廷尉,加奉车都尉,领本州中正。入为五兵尚书,徙太常。以脚疾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上从容谓茂度曰“勿复以西蜀介怀”对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顷之,解职还家。征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固辞以疾。就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茂度内足于财,自绝人事,经始本县之华山以为居止,优游野泽,如此者七年。十八年,除会稽太守。素有吏能,在郡县,职事甚理。明年,卒官,时年六十七。谥曰恭子。 茂度同郡陆仲元者,晋太尉玩曾孙也。以事用见知,历清资,吏部郎,右卫将军,侍中,吴郡太守。自玩洎仲元,四世为侍中,时人方之金、张二族。弟子真,元嘉十年,为海陵太守。中书舍人狄当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还葬,桥路毁坏,不通丧车,县求发民修治,子真不许。司徒彭城王义康闻而善之,召为国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临海东阳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镜弟永。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州从事,转司徒士曹参军,出补余姚令,入为尚书中兵郎。先是,尚书中条制繁杂,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为删定郎,掌其任。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称绩。又除广陵王诞北中郎录事参军。永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知。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凡诸制置,皆受则于永。徙为江夏王义恭太尉中兵参军、越骑校尉、振武将军、广陵南沛二郡太守。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义恭骠骑中兵参军,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尽心力,太祖谓堪为将。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扬威将军、冀州刺史,督王玄谟、申坦等诸将,经略河南。攻碻磝城,累旬不能拔。其年八月七日夜,虏开门烧楼及攻车,士卒烧死及为虏所杀甚众,永即夜撤围退军,不报告诸将,众军惊扰,为虏所乘,死败涂地。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系于历城狱。太祖以屡征无功,诸将不可任,责永等与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当之耳。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凶弑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辅国将军、青州刺史。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冀州刺史。永遣司马崔勋之、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时萧思话在彭城,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与思话书,劝与永坦怀。又使永从兄长史张畅与永书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网之原,可谓虽在缧绁,而腹心无愧矣。萧公平厚,先无嫌隙,见汝翰迹,言不相伤,何其滔滔称人意邪。当今世故艰迫,义旗云起,方藉群贤,共康时难。当远慕廉、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旧情。公亦命萧示以疏达,兼令相报,共遵此旨”事平,召为江夏王义恭大司马从事中郎,领中兵。 时使百僚献谠言,永以为宜立谏官,开不讳之路,讲师旅,示安不忘危。世祖孝建元年,臧质反,遣永辅武昌王浑镇京口。其年,出为扬州别驾从事史。明年,召入为尚书左丞。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永建议曰“臣闻开兵从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战递劳,先代以之经远。当今化宁万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骥,于焉自始。伏见将士休假,多蒙三番,程会既促,装赴在早。故一岁之间,四驰遥路,或失遽春耜,或违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储,家阙旧粟,考定利害,宜加详改。愚谓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使征士之念,劳未及积。游农之望,收功岁成。斯则王度无骞,民业斯植矣”从之。 大明元年,迁黄门侍郎,寻领虎贲中郎将、本郡中正。三年,迁廷尉。上谓之曰“卿既与释之同姓,欲使天下须无冤民”加宁朔将军、尚书吏部郎、司徒右长史、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事毕,迁太子右卫率。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转右卫将军。其年,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东入,使永循行水路。是岁旱,涂径不通,上大怒,免。时上宠子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割吴郡度属徐州。八年,起永为别驾从事史。其年,召为御史中丞。前废帝永光元年,出为吴兴太守,迁度支尚书。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书。未拜,会四方反叛,复以为吴兴太守,加冠军将军。假节。未拜,以将军假节,徙为吴郡太守,率军东讨。又为散骑常侍、太子詹事。未拜,迁使持节、监青冀幽并四州诸军事、前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统诸将讨徐州刺史薛安都,累战克捷,破薛索儿等,事在《安都传》。又迁散骑常侍、镇军将军、太子詹事,权领徐州刺史。又都督徐、兖、青、冀四州诸军事,又为使持节、都督南兖徐二州诸军事、南兖州刺史,常侍、将军如故。时薛安都据彭城请降,而诚心不款,太宗遣永与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锋军事,进军彭城。安都招引索虏之兵既至,士卒离散,永狼狈引军还,为虏所追,大败。复值寒雪,士卒离散,永脚指断落,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将军如故。以北讨失律,固求自贬,降号左将军。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虽除,犹立灵座,饮食衣服,待之如生。每出行,常别具名车好马,号曰侍从,有事辄语左右报郎君。以破薛索儿功,封孝昌县侯,食邑千户。在会稽,宾客有谢方童等,坐赃下狱死,永又降号冠军将军。四年,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右将军、雍州刺史。未拜,停为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正。六年,又加护军将军,领石头戍事。给鼓吹一部。七年,迁金紫光禄大夫,寻复领护军。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十人。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元徽二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兖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下。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城陷矣”永众于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以永旧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三年,卒,时年六十六。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右光禄大夫。子瑰,升明末,达官。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州刺史,大司农。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晋司空。祖蕴,广州刺史。父廓,东阳太守。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义旗初,又为高祖镇军参军。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登之虽不涉学,善于世事,王弘、谢晦、江夷之徒,皆相知友。转太尉主簿。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刘穆之,以母老求郡。于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出为新安太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故。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到厅笺,唯云“即日恭到”,初无感谢之言。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晦常优容之。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晦败,登之以无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寻加南东海太守。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出为吴郡太守。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弟炳之时为临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临川,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十八年,迁江州刺史。疾笃,征为中护军。未拜。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于豫章太守,追赠侍中。炳之,字仲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往省之。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为尚书度支郎,不拜。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炳之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愚怀所见,宜执吏礼”从之。迁司徒左西属。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后将军长沙王义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出为临川内史。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义康出藩,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迁吏部尚书,领义阳王师。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素无术学,不为众望所推。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时陈郡殷冲亦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炳之好洁反是,冲每以此讥焉。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为有司所奏。上于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得臣此信,方复遣耳。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遗之,便复款然。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于州。国吏运载樵荻,无辍于道。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选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原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前后漏泄志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酧,每不能尽。昨出伏复深思,只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则可得少明国典,粗酧四海之诮。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于斯,实是尊主乐治之意。伏愿试更垂察” 又曰“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示得解手。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问有好马不。又云:无。政有佳驴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犹谓不然。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是岁,元嘉二十五年也。二十七年,卒于家,时年六十三。太祖录其宿诚,追复本官。二子季远、弘远。 谢方明,陈郡阳夏人,尚书仆射景仁从祖弟也。祖铁,永嘉太守。父冲,中书侍郎。家在会稽,谢病归,除黄门侍郎,不就。为孙恩所杀,追赠散骑常侍。 方明随伯父吴兴太守邈在郡,孙恩寇会稽,东土诸郡皆响应,吴兴民胡桀、郜骠破东迁县,方明劝邈避之,不从,贼至被害,方明逃窜遂免。初,邈舅子长乐冯嗣之及北方学士冯翊仇玄达,俱往吴兴投邈,并舍之郡学,礼待甚简。二人并忿愠,遂与恩通谋。恩尝为嗣之等从者,夜入郡,见邈众,遁,不悟。本欲于吴兴起兵,事趣不果,乃迁于会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达并豫其谋。刘牢之、谢琰等讨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结邈门生义故得百余人,掩讨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于时荒乱之后,吉凶礼废。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凶事,尽其力用。数月之间,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顷之,孙恩重没会稽,谢琰见害。恩购求方明甚急。方明于上虞载母妹奔东阳,由黄蘖峤出鄱阳,附载还都,寄居国子学。流离险厄,屯苦备经,而贞立之操,在约无改。元兴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阳尹卞范之势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书吏部郎王腾譬说备至,方明终不回。桓玄闻而赏之,即除著作佐郎,补司徒王谧主簿。 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无不为。高祖谓之曰“愧未有瓜衍之赏,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屡加赏赐。方明严恪,善自居遇,虽处暗室,未尝有惰容。无他伎能,自然有雅韵。从兄混有重名,唯岁节朝宗而已。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辏,不与穆之相识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以为恨。方明、廓后往造之,大悦,白高祖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直置便自是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顷之,转从事中郎,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高祖命府内众事,皆咨决之。随府转中军长史。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尝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散听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罪应入重者有二十余人,纲纪以下,莫不疑惧。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固谏以为“昔人虽有其事,或是记籍过言。且当今民情伪薄,不可以古义相许”方明不纳,一时遣之。囚及父兄皆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至期,有重罪二人不还,方明不听讨捕。其一人醉不能归,逮二日乃反。余一囚十日不至,五官朱千期请见欲白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自当反。囚逡巡墟里,不能自归,乡村责让之,率领将送,遂竟无逃亡者。远近咸叹服焉。遭母忧,去职。服阕,为宋台尚书吏部郎。 高祖受命,迁侍中。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转会稽太守。江东民户殷盛,风俗峻刻,强弱相陵,奸吏蜂起,符书一下,文摄相续。又罪及比伍,动相连坐,一人犯吏,则一村废业,邑里惊扰,狗吠达旦。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阔略苛细,务存纲领。州台符摄,即时宣下,缓民期会,展其办举。郡县监司,不得妄出,贵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狱。前后征伐,每兵运不充,悉发倩士庶。事既宁息,皆使还本。而属所刻害,或即以补吏。守宰不明,与夺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简汰精当,各慎所宜,虽服役十载,亦一朝从理,东土至今称咏之。性尤爱惜,未尝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有必宜改者,则以渐移变,使无迹可寻。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本州辟主簿,不就。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于世。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儿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应通之”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为《雪赋》,亦以高丽见奇。文章并传于世。十年,卒,时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不显。无子。弟惠宣,竟陵王诞司徒从事中郎,临川内史。 江夷,字茂远,济阳考城人也。祖霖彡,晋护军将军。父敳,骠骑咨议参军。夷少自藻厉,为后进之美。州辟主簿,不就。桓玄篡位,以为豫章王文学。义旗建,高祖板为镇军行参军,寻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转以公事免。顷之,复补主簿。豫讨桓玄功,封南郡州陵县五等侯。孟昶建威府司马,中书侍郎,中军太尉从事中郎,征西大将军道规长史、南郡太守,寻转太尉咨议参军,领录事,迁长史,入为侍中,大司马,从府公北伐,拜洛阳园陵,进至潼关。还领宁远将军、琅邪内史、本州大中正。高祖命大司马府、琅邪国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为五兵尚书。高祖受命,转掌度支。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以疾去职。寻拜吏部尚书,为吴郡太守。营阳王于吴县见害,夷临哭尽礼。又以兄疾去官。复为丹阳尹,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迁右仆射。夷美风仪,善举止,历任以和简著称。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遗命薄敛蔬奠,务存俭约。追赠前将军,本官如故。子湛,别有传。 史臣曰: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质后文。士君子当以体正为基,蹈义为本,然后饰以艺能,文以礼乐,苟或难备,不若文不足而质有余也。是以小心翼翼,可祗事于上帝,啬夫喋喋,终不离于虎圈。江夷、谢方明、谢弘微、王惠、王球,学义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贞心雅体,廷臣所罕及。《诗》云“温温恭人,惟德之基”信矣。

宋书 · 卷三十五 · 志第二十五 · 州郡一

沈约
南北朝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兖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二州。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所部如故。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吴又分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吴,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晋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上虞令,汉旧县。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桐庐令,吴分富春立。寿昌令,吴分富春立。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顺帝升明元年复旧。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於潜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后汉徙治阴陵县。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历阳〔别见〕、当涂、逡道诸县,二年,复立钟离县〔别见〕,并二汉旧县也。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吴平,民各还本,故复立焉。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 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晋乱,省襄城郡,以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 襄垣令,其地本芜湖。芜湖县,汉旧县。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上党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党县并襄垣。 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宣城太守,晋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阳立。领县十,户一万一百二十,口四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陆五百。宛陵令,汉旧县。 广德令,何志云“汉旧县”《二汉志》并无,疑是吴所立。怀安令,吴立。宁国令,吴立。宣城令,汉旧县。 安吴令,吴立。泾令,汉旧县。临城令,吴立。 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石城令,汉旧县。 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 太末令,汉旧县。乌伤令。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 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 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临海太守,本会稽东部都尉。前汉都尉治鄞,后汉分会稽为吴郡,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孙亮太平二年立。领县五,户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六。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陆同。 章安令,《续汉志》“故治,闽中地,光武更名”《晋太康记》“本鄞县南之回浦乡,汉章帝章和中立”未详孰是。临海令,吴分章安立。 始丰令,吴立曰始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宁海令,何志,汉旧县。按《二汉志》、《晋太康地志》无。乐安令,晋康帝分始丰立。 永嘉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领县五,户六千二百五十,口三万六千六百八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陆二千六百四十。 永宁令,汉顺帝永建四年,分章安东瓯乡立,或云顺帝永和三年立。安固令,吴立曰罗阳,孙皓改曰安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松阳令,吴立。 乐成令,晋孝武宁康三年,分永宁立。横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横藇船屯为始阳,仍复更名。 新安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孙权分丹阳立曰新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领县五,户一万二千五十八,口三万六千六百五十一。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陆一千八百。 始新令,孙权分歙立。遂安令,孙权分歙为新定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歙令,汉旧县。 海宁令,孙权分歙为休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分歙置诸县之始,又分置黎阳,大明八年,省并海宁。黟令,汉旧县。 南徐州刺史,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兖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晋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徐、兖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安帝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后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兖。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为南兖州,江南为南徐州,治京口,割扬州之晋陵、兖州之九郡侨在江南者属焉,故南徐州备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永初二年郡国志》又有南沛、南下邳、广平、广陵、盱眙、钟离、海陵、山阳八郡。南沛、广陵、海陵、山阳、盱眙、钟离割属南兖,南下邳并南彭城,广平并南泰山。今领郡十七,县六十三,户七万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万六百四十。去京都水二百四十,陆二百。 南东海太守〔东海郡别见〕,晋元帝初,割吴郡海虞县之北境为东海郡,立郯、朐、利城三县,而祝其、襄贲等县寄治曲阿。穆帝永和中,郡移出京口,郯等三县亦寄治于京。文帝元嘉八年立南徐,以东海为治下郡,以丹徒属焉。郯、利城并为实土。《永初郡国》有襄贲〔别见〕、祝其、厚丘〔并汉旧名〕、西隰〔何江左立〕四县,文帝元嘉十二年,省厚丘并襄贲。何、徐无厚丘,余与《永初郡国》同。其襄贲、祝其、西隰,是徐志后所省也。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四十二,口三万三千六百五十八。 郯令,汉旧名。文帝元嘉八年,分丹徒之岘西为境。 丹徒令,本属晋陵,古名朱方,后名谷阳,秦改曰丹徒。孙权嘉禾三年,改曰武进。晋武帝太康三年,复曰丹徒。武进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徒、曲阿立。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属此。朐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宋孝武世,分郯西界为土。利城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宋文帝世,与郡俱为实土。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别见〕,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永初郡国》有阳都〔前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沂及建康为土。费县治宫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十五年,省费并建康、临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今领县二,户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七。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临沂令,汉旧名。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琅邪。 江乘令,汉旧县。本属丹阳,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晋陵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晋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为毗陵郡,治丹徒,后复还毗陵。东海王越世子名毗,而东海国故食毗陵。永嘉五年,帝改为晋陵。始自毗陵徙治丹徒。太兴初,郡及丹徒县悉治京口,郗鉴复徙还丹徒。安帝义熙九年,复还晋陵。本属扬州,文帝元嘉八年,度属南徐。领县六,户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万一百一十三。去州水一百七十五,陆同。去京都水四百,陆同。 晋陵令,本名延陵,汉改曰毗陵,后与郡俱改。延陵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曲阿之延陵乡立。无锡令,汉旧县。吴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南沙令,本吴县司盐都尉署。吴时名沙中。吴平后,立暨阳县割属之。晋成帝咸康七年,罢盐署,立以为南沙县。 曲阿令,本名云阳,秦始皇改曰曲阿。吴嘉禾三年,复曰云阳。晋武帝太康二年,复曰曲阿。暨阳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无锡、毗陵立。 义兴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吴兴之阳羡、丹阳之永世立。永世寻还丹阳。本扬州,明帝泰始四年,度南徐。领县五,户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口八万九千五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陆同。去京都水四百九十,陆同。 阳羡令,汉旧县。临津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义乡令,故属长城、阳羡,立郡分立。国山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绥安令,武帝永初三年,分宣城之广德、吴兴之故鄣、长城及阳羡、义乡五县立。 南兰陵太守〔兰陵郡别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万六百三十四。兰陵令。〔别见〕 承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乡县并承。《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合乡县。 南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盖县〔别见〕。领县三,户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莒令。〔别见〕 东莞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盖县并此。姑幕令,汉旧名。 临淮太守,汉武帝元狩六年立,光武以并东海。明帝永平十五年,复分临淮之故地为下邳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郡,治盱眙。江左侨立。《永初郡国》又有盱眙县,何、徐无。领县七,户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二万二千八百八十六。 海西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广陵。 射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凌令,前汉属泗水,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又立,属广陵。淮浦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淮阴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东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太康地志》属临淮。长乐令,本长乐郡〔别见〕,并合为县。 淮陵太守,本淮陵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惠帝永宁元年,以为淮陵国。《永初郡国》又有下相〔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广阳〔广阳,汉高立为燕国,昭帝更名。光武省并上谷,和帝永元八年复立。魏、晋复为燕国。前汉广阳县,后汉无,晋复有此也。〕二县。今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五,口一万六百三十。 司吾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后废帝元徽五年五月,改名桐梧,顺帝升明元年复旧。徐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阳乐令,汉旧名,本属辽西。文帝元嘉十三年,以下相并阳乐。 南彭城太守〔彭城郡别见〕,江左侨立。晋明帝又立南下邳郡,成帝又立南沛郡。文帝元嘉中,分南沛为北沛,属南兖,而南沛犹属南徐。孝武大明四年,以二郡并并南彭城。领县十二,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八,口六万八千一百六十三。 吕令。〔别见〕武原令,汉旧名。傅阳令,汉旧名。 蕃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立遂诚县。武帝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薛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为建熙县。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开阳令,前汉属东海,章帝建初五年属琅邪。晋侨立,犹属琅邪,安帝度属彭城。杼秋令,汉旧名。洨令,前汉属梁,后汉、晋属沛。 下邳令〔别见〕,本属南下邳。 北凌令,本属南下邳,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下邳。本名凌,而广陵郡旧有凌县,晋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凌县非旧土而同名,改为北凌。 僮令〔别见〕,本属南下邳。南下邳有良城县〔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并僮。 南清河太守〔清河郡别见〕,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九,口七千四百四。清河令。〔别见〕东武城令。〔别见〕 绎幕令。〔别见〕贝丘令。〔别见〕 南高平太守〔高平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钜野、昌邑二县〔并汉旧名〕。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一十八,口九千七百三十一。金乡令。〔别见〕 湖陆令,前汉曰湖陵,汉章帝更名。高平令〔别见〕。文帝元嘉十八年,以钜野并高平。 南平昌太守〔平昌郡别见〕,领县四,户二千一百七十八,口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一。安丘令。〔别见〕 新乐令,二汉无,魏分平原为乐陵郡,属冀州,而新乐县属焉。晋江左立乐陵郡及诸县,后省,以新乐县属此。东武令。〔别见〕 高密令〔别见〕,江左立高密国,后为南高密郡。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为高密县,属此。 南济阴太守,二汉、晋属兖州,前汉初属梁国,景帝中六年,别为济阴国,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国,后还曰济阴。《永初郡国》又有句阳、定陶二县〔并汉旧名〕今领县四,户一千六百五十五,口八千一百九十三。 城武令。〔别见〕冤句令,汉旧名。单父令,前汉属山阳。城阳令,汉旧名。 南濮阳太守,本东郡,属兖州。晋武帝咸宁二年,以封子允,以东不可为国名,东郡有濮阳县,故曰濮阳国。濮阳,汉旧名也,允改封淮南,还曰东郡。赵王伦篡位,废太孙臧为濮阳王,王寻废,郡名遂不改。《永初郡国》又有鄄城县。〔二汉属济阴,《晋太康地志》属濮阳也。〕今领县二,户二千二十六,口八千二百三十九。 廪丘令,前汉及《晋太康地志》有廪丘县,后汉无。文帝元嘉十二年,以鄄城并廪丘。榆次令,汉旧名,至晋属太原。 南泰山太守〔泰山郡别见〕,《永初郡国》有广平〔汉武帝征和二年,立为平干国。宣帝五凤二年,改为广平。光武建武十三年,省并钜鹿。魏分钜鹿、魏郡复为广平。江左侨立郡,晋成帝咸康四年省,后又立。〕,寄治丹徒,领广平、番阳〔番阳,二汉属赵,《晋太康地志》属广平。〕、曲周〔前汉属广平,作曲周。后汉属钜鹿。《晋太康地志》属广平,作曲梁。〕三县。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广平郡为广平县,属南泰山。今领县三,户二千四百九十九,口一万三千六百。 南城令。〔别见〕武阳令。〔别见〕广平令,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太康地志》属广平。 济阳太守,晋惠分陈留为济阳国。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三十二,口八千一百九十二。 考城令,前汉曰甾,属梁国,章帝更名,属陈留。《太康地志》无。鄄城令。〔别见〕 南鲁郡太守〔鲁郡别见〕,又有樊县。〔前汉属东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任城也。〕今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一十一,口六千八百一十八。鲁令。〔别见〕 西安令,汉旧名,本属齐郡。齐郡过江侨立,后省,以西安配此。文帝元嘉十八年,以樊并西安。《永初郡国》无西安县。 徐州刺史,后汉治东海郯县,魏、晋、宋治彭城。明帝世,淮北没寇,侨立徐州,治钟离。泰豫元年,移治东海朐。后废帝元徽元年,分南兖州之钟离、豫州之马头,又分秦郡之顿丘、梁郡之谷熟、历阳之酂,立新昌郡,置徐州,还治钟离。今先列徐州旧郡于前,以新割系。旧领郡十二,县三十四。户二万三千四百八十五,口十七万五千九百六十七。今领郡三,县九。彭城去京都水一千三百六十,陆一千。 彭城太守,汉高立为楚国,宣帝地节元年,改为彭城郡。黄龙元年,又为楚国。章帝还为彭城。领县五,户八千六百二十七,口四万一千二百三十一。 彭城令,汉县。吕令,汉旧县。 蕃令,汉旧县,属鲁。晋惠帝元康中度。蕃音皮。汉末太傅陈蕃子逸为鲁相,改音。薛令,汉旧县,属鲁。晋惠帝元康中度。留令,汉旧县。 沛郡太守,秦泗水郡,汉高更名。旧属豫州,江左改配。领县三,户五千二百九,口二万五千一百七十。去州陆六十。去京都一千。萧令,汉旧县。 相令,汉旧县。沛令,汉旧县。 下邳太守,前汉本临淮郡,武帝立,明帝改为下邳。晋武帝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而下邳如故。领县三。户三千九十九,口一万六千八十八。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六十,陆八百。 下邳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良成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僮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兰陵太守,晋惠帝元康元年,分东海立。领县三,户三千一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七。去州陆二百。去京都水一千六百,陆一千三百。昌虑令,汉旧县。 承令,汉旧县。合乡令,汉旧县。 东海太守,秦郯郡,汉高更名。明帝失淮北,侨立青州于赣榆县。泰始七年,又立东海县属东海郡,又割赣检置郁县,立西海郡,并隶侨青州。领县二,户二千四百一十一,口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一。去州水一千,陆八百。去京都水一千,陆六百七十。 襄贲令,汉旧县。 赣榆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海。魏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东莞太守,晋武帝泰始元年,分琅邪立。咸宁三年,复以合琅邪,太康十年复立。领县三,户八百八十七。口七千三百二十。去州陆七百。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 莒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诸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城阳。东莞令,汉旧县。 东安太守,东安故县名,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东莞,晋惠帝分东莞立。领县三,户一千二百八十五,口一万七百五十五。去州陆七百。去京都陆一千三百。 盖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太山,《晋太康地志》属乐安。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新泰令,魏立,属泰山。发干令,汉旧名,属东郡。《太康地志》无,江左来配。 琅邪太守,秦立。领县二,户一千八百一十八,口八千二百四十三。去州陆四百。去京都水一千五百,陆一千一百。费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泰山,《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即丘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淮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五十五,口一万五千三百六十三。去州水六百,陆五百。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五十。角城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晋宁令,故属济岷,流寓来配。宿预令,晋安帝立。上党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阳平太守,阳平本县名,属东郡。魏分东郡及魏郡为阳平郡。故属司州,流寓来配。《永初郡国》又有廪丘县〔别置〕。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二十五,口一万三千三百三十。 馆陶令,汉旧名。阳平令,汉旧名。濮阳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济阴太守,汉景帝立,属兖州。流寓徐土,因割地为境。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五,口一万一千九百二十八。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孝武大明元年度。 定陶令,汉旧名。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顿丘令,属顿丘,流寓割配。 北济阴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升立。领县三,户九百二十七,口三千八百十。城武令,前汉属山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丰令,汉旧名,属沛。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离狐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钟离太守,本属南兖州,晋安帝分立。案汉九江郡、晋淮南郡有钟离县,即此地也。领县三,户三千二百七十二,口一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去京都陆六百二十,水一千三十。 燕县令〔别见〕,故属东燕。流寓因配。朝歌令,本属河内,晋武帝分河内为汲,又属焉。流寓因配。 乐平令,前汉曰清,属东郡,章帝更名,《晋太康地志》无。流寓因配。 马头太守,属南豫州,故淮南当涂县地,晋安帝立,因山形立名。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二千三百一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五十,陆六百七十。 虞县令,汉旧名,属梁郡。流寓因配。零县令,晋安帝立。济阳令,故属济阳。流寓因配。新昌太守,后废帝元徽元年立。 顿丘令,二汉属东郡,魏属阳平。晋武帝泰始二年,分淮阳置顿丘郡,顿丘县又属焉。江左流寓立,属秦。先有沛县,元嘉八年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谷熟令,前汉无,后汉、晋属梁。《永初郡国》、何、徐志并属南梁。后废帝元徽元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属谯。文帝元嘉八年,自南谯度属历阳,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南兖州刺史,中原乱,北州流民多南渡,晋成帝立南兖州,寄治京口。时又立南青州及并州,武帝永初元年,省并并南兖。文帝元嘉八年,始割江淮间为境,治广陵。《永初郡国》领十四郡。南高平、南平昌、南济阴、南濮阳、南泰山、济阳、南鲁山郡,今并属徐州。又有东燕郡,江左分濮阳所立也,领燕县〔前汉曰南燕,后汉曰燕,并属东郡。《太康地志》属濮阳。〕、白马、平昌、考城凡四县。文帝元嘉十八年,省考城并燕。十九年,省东燕郡为东燕县,属南濮阳,后又省东燕郡。南东平郡领范、蛇丘、历城凡三县。高密郡领淳于、黔陬、营陵、夷安凡四县。南齐郡领安西、临菑凡二县。南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茌平〔并别见〕凡三县。济岷郡〔江左立〕,领营城、晋宁〔江左立〕凡二县。雁门郡〔汉旧郡〕领楼烦〔别见〕、阴馆〔前汉作“观”,后汉、晋作“馆”也。〕、广武〔前汉属太原,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雁门也。〕、崞、马邑〔并汉旧名〕凡五县。凡七郡,二十三县,并省属南徐州。诸侨郡县何志又有钟离、雁门、平原、东平、北沛五郡。钟离今属徐州。雁门领楼烦、阴馆、广武三县。平原领茌平、临菑、营城、平原四县。东平领范、朝阳、历城三县。北沛领符离、萧、相、沛四县。〔符离,汉旧县。余并别见。〕凡十四县。《起居注》,元嘉十一年,以南兖州东平之平陆并范,寿张并朝阳,平原之济岷、晋宁并营城〔先是,省济岷郡为县。〕,高唐并茌平。按此五县,元嘉十一年所省,则平陆、寿张疑在《永初郡国志》,而无此二县,未详。徐志有南东平郡,领范、朝阳、历城、楼烦、阴观、广武、茌平、营城、临菑、平原十县,则是雁门、平原并东平也。孝武大明五年,以东平并广陵。宋又侨立新平、北淮阳、北济阴、北下邳、东莞五郡。元嘉二十八年,南兖州徙治盱眙。三十年,省南兖州并南徐,其后复立,还治广陵。徐志领郡九,县三十九,户三万一千一百一十五,口十五万九千三百六十二。宋末领郡十一,县四十四。去京都水二百五十,陆一百八十。 广陵太守,汉高六年立,属荆国,十一年,更属吴。景帝四年,更名江都国。武帝元狩三年,更名广陵。旧属徐州。晋武帝太康三年,治淮阴故城,后又治射阳〔射阳别见〕。江左治广陵。《永初郡国》又有舆〔前汉属临淮,后汉省临淮属广陵,文帝元嘉十三年并江都也。〕、肥如、潞、真定、新市五县。〔并二汉旧名。肥如属辽西,潞属上党,真定前汉属真定,后汉省真定属常山,晋亦属常山。新市二汉、晋属中山。《永初郡国》云四县本属辽西,则是晋末辽西侨郡省并广陵也。何有肥如、新市,徐与今同也。〕今领县四,户七千七百四十四,口四万五千六百一十三。 广陵令,汉旧县。 海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高邮令,汉旧县。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江都令,汉旧县。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六年复立。江左又省并舆县,元嘉十三年复立,以并江都。 海陵太守,晋安帝分广陵立。《永初郡国》属徐州。领县六,户三千六百二十六,口二万一千六百六十。去州水一百三十,陆同。去京都水三百九十,陆同。 建陵令,晋安帝立。临江令,晋安帝立。如皋令,晋安帝立。宁海令,晋安帝立。 蒲涛令,晋安帝立。临泽令,明帝泰豫元年立。 山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分广陵立。案汉景帝分梁为山阳,非此郡也。《永初郡国》属徐州。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一十四,口二万二千四百七十。去州水三百,陆同。去京都水五百,陆同。 山阳令,射阳县境,地名山阳,与郡俱立。 盐城令,旧曰盐渎,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复立。晋安帝更名。东城令,晋安帝立。左乡令,晋安帝立。 盱眙太守,盱眙本县名,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晋安帝分立。领县五,户一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千八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九十,陆二百九。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考城令。〔别见〕阳城令,晋安帝立。直渎令,晋安帝立。信都令,信都虽汉旧名,其地非也。地在河北,宋末立。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宋末立。 秦郡太守,晋武帝分扶风为秦国,中原乱,其民南流,寄居堂邑。堂邑本为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又属临淮。晋惠帝永兴元年,分临淮淮陵立堂邑郡,安帝改堂邑为秦郡。《永初郡国》属豫州,元嘉八年度南兖。《永初郡国》又领临涂〔晋、宋立〕、平丘〔汉旧,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外黄〔汉旧名,属陈留。〕、沛、雍丘、浚仪、顿丘〔别见〕凡七县。何无雍丘、外黄、平丘、沛,徐又无浚仪。元嘉八年,以沛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割顿丘属新昌。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一万五千二百九十六。去州水二百四十一,陆一百八十。去京都水一百五十,陆一百四十。 秦令,本属秦国,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以临涂并秦,以外黄并浚仪。孝武孝建元年,以浚仪并秦。义成令,江左立。尉氏令,汉旧名,属陈留。文帝元嘉八年,以平丘并尉氏。 怀德令,孝武大明五年立。又以历阳之乌江,并此为二县,立临江郡。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临江郡。怀德即住郡治,乌江还本也。 南沛太守〔沛郡别见〕,何志云,北沛新立。徐云南沛。《永初郡国》又有符离、洨〔并别见〕、竹邑〔前汉曰竹。李奇曰,今邑也。后汉曰竹邑。至晋并属沛。〕杼秋〔前汉属梁,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沛。〕四县。杼秋治无锡,余并治广陵。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北沛郡竹邑并杼秋,何、徐并无此二县,不详。《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县。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县。沛郡宜是大明五年以前省,其时又立也。今领县三,户一千一百九,口一万二千九百七十。 萧县令。〔别见〕相县令。〔别见〕沛县令。〔别见〕新平太守,明帝泰始七年立。 江阳令。郡同立。海安令。郡同立。北淮阳太守,宋末侨立。晋宁令。〔别见〕 宿预令。〔别见〕角城令。〔别见〕北济阴太守〔济阴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广平令,前汉临淮有广平县,后汉以后无。 定陶令。〔别见〕阳平令。〔别见〕上党令。〔别见〕冤句令。〔别见〕 馆陶令。〔别见〕北下邳太守〔下邳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僮县令。〔别见〕下邳令。〔别见〕 宁城令。〔别见〕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莒县令。〔别见〕诸县令。〔别见〕 东莞令。〔别见〕柏人令,汉旧名,属赵国。宋失淮北侨立。 兖州刺史,后汉治山阳昌邑,魏、晋治廪丘。武帝平河南,治滑台。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邹山,又寄治彭城。二十年,省兖州,分郡属徐、冀州。三十年六月复立,治瑕丘。〔二汉山阳有瑕丘县〕。《永初郡国》有东郡、陈留、濮阳三郡,而无阳平。东郡领白马〔别见〕、凉城〔二汉东郡有聊城县,《晋太康地志》无,疑此是。〕、东燕〔别见〕三县。陈留郡领酸枣〔汉旧县〕、小黄、雍丘、白马、襄邑、尉氏六县。〔郡县并别见。〕濮阳郡领濮阳、廪丘〔并别见〕二县。宋末失淮北,侨立兖州,寄治淮阴〔淮阴别见〕。兖州领郡六,县三十一,户二万九千三百四十,口一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 泰山太守,汉高立。《永初郡国》又有山茌〔别见〕、莱芜〔汉旧名〕、太原〔本郡,侨立此县〕三县,而无钜平县。今领县八,户八千一百七十七,口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去州陆八百。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奉高令,汉旧县。钜平令,汉旧县。嬴令,汉旧县。牟令,汉旧县。 南城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泰山。武阳令,汉旧县。梁父令,汉旧县。博令,汉旧县。 高平太守,故梁国,汉景帝中六年,分为山阳国。武帝建元五年为郡。晋武帝泰始元年更名。《永初郡国》及徐并又有任城县〔前汉属东平,章帝元和元年,分东平为任城,又属焉。晋亦属任城。江左省郡为县也。〕,后省。今领县六,户六千三百五十八,口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二。去州陆二百二十。去京都陆一千三百三十。宋明帝泰始五年,侨立于淮南当涂县界,领高平、金乡二县。其年,又立睢陵县。 高平令,前汉名稿,章帝更名。方与令,汉旧县。金乡令,前汉无,后汉、晋有。钜野令,汉旧县。 平阳令,汉旧县。曰南平阳。亢父令,汉旧县。旧属任城。 鲁郡太守,秦薛郡,汉高后更名。本属徐州,光武改属豫州,江左属兖州。领县六,户四千六百三十一,口二万八千三百七。去州陆三百五十。去京都陆一千一百。 邹令,汉旧县。汶阳令,汉旧县。鲁令,汉旧县。阳平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新阳令,孝武大明中立。卞令,明帝泰始二年立。 东平太守,汉景帝分梁为济东国,宣帝更名。领县五,户四千一百五十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九十五。去州水五百,陆同。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宋末又侨立于淮阴。 无盐令,汉旧县。平陆令,汉旧县。须昌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东平。 寿昌令,春秋时曰良,前汉曰寿良,属东郡。光武改曰寿张,属东平。范令,汉旧县。四县并治郡下。 阳平太守,魏分魏郡立。文帝元嘉中,流寓来属,后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领县五,户二千八百五十七,口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一。馆陶令,汉旧名,寄治无盐。 乐平令,魏立,属阳平。后汉东郡有乐平,非也。寄治下平陆。元城令,汉旧。寄治无盐。平原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顿丘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济北太守,汉和帝永元二年,分泰山立。《永初郡国》有临邑〔二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东阿〔二汉属东郡,晋无。〕二县,孝武大明元年省,应在何志而无,未详。领县三,户三千一百五十八,口一万七千三。去州陆七百。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五百。宋末又侨立于淮阳。 蛇丘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卢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谷城令,前汉无,后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