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四章 · 法仪

· 墨子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法仪:即法度、准则之意。墨子认为,天子、诸侯治理天下、国家必须以天为法,以天意为归。而所谓天意,实即就是墨家学派所主张的兼爱兼利原则。篇中以古代圣王和暴君为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指出“爱人利人”即可得福,“恶人贼人”必然招祸。 县:即“悬”的本字。 放:通“仿”。 辩:通“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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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俞于人乎?”子墨子曰:“我将上大行,驾骥与羊,子将谁驱?”耕柱子曰:“将驱骥也。”子墨子曰:“何故驱骥也?”耕柱子曰:“骥足以责。”子墨子曰:“我亦以子为足以责。”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鬼神孰与圣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昔者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是使翁难雉乙卜于白若之龟,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举而自臧,不迁而自行。以祭于昆吾之虚,上乡!’乙又言兆之由曰:‘飨矣!逢逢白云,一南一北,一西一东,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数百岁矣。使圣人聚其良臣,与其桀相而谋,岂能智数百岁之后哉?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也,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 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兼爱天下,未云利也;我不爱天下,未云贼也。功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者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火将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人?”巫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掺火者之意。”子墨子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 子墨子游荆耕柱子于楚。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耕柱子处楚无益矣!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智也。”毋几何而遗十金于子墨子,曰:“后生不敢死,有十金于此,愿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智也。”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之为义也,人不见而耶,鬼而不见而富,而子为之,有狂疾。”子墨子曰:“今使子有二臣于此,其一人者见子从事,不见子则不从事;其一人者见子亦从事,不见子亦从事,子谁贵于此二人?”巫马子曰:“我贵其见我亦从事,不见我亦从事者。”子墨子曰:“然则是子亦贵有狂疾也。” 子夏之徒问于子墨子曰:“君子有斗乎?”子墨子曰:“君子无斗。”子夏之徒曰:“狗豨犹有斗,恶有士而无斗矣?”子墨子曰:“伤矣哉!言则称于汤文,行则譬于狗豨,伤矣哉!”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舍今之人而誉先王,是誉槁骨也。譬若匠人然,智槁木也,而不智生木。”子墨子曰:“天下之所以生者,以先王之道教也。今誉先王,是誉天下之所以生也。可誉而不誉,非仁也。” 子墨子曰:“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此诸侯之所谓良宝也。可以富国家,众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宝也。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 未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也,而旧者新是哉?问所以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以所智告之,故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 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大国之攻小国,譬犹童子之为马也。童子之为马,足用而劳。今大国之攻小国也,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人者,亦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攻为事。故大国之攻小国也,譬犹童子之为马也。” 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口也。” 子墨子使管黔■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卫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古者周公旦非关叔,辞三公,东处于商盖,人皆谓之狂,后世称其德,扬其名,至今不息。且翟闻之:‘为义非避毁就誉。’去之苟道,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无道,仁士不处厚焉。’今卫君无道,而贪其禄爵,则是我为苟陷人长也。”子墨子说,而召子禽子曰:“姑听此乎!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闻之矣;倍禄而乡义者,于高石子焉见之也。”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而谓之有义则喜。岂不悖哉!” 公孟子曰:“先人有,则三而已矣。”子墨子曰:“孰先人而曰有,则三而已矣?子未智人之先有后生。” 有反子墨子而反者,“我岂有罪哉?吾反后。”子墨子曰:“是犹三军北,失后之人求赏也。”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术而已。”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诛,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己有善则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诛而不作,是无所异于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为古之善者则述之,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我有杀彼以我,无杀我以利。”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意将以告人乎?”巫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吾将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一人不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杀子,不说子亦欲杀子,是所谓经者口也,杀常之身者也。”子墨子曰:“子之言恶利也?若无所利而不言,是荡口也。” 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今有一人于此,羊牛■豢,维人但割而和之,食之不可胜食也,见人之作饼,则还然窃之,曰:‘舍余食。’不知日月安不足乎?其有窃疾乎?”鲁阳文君曰:“有窃疾也。”子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旷芜而不可胜辟,■灵数千,不可胜,见宋、郑之 闲邑,则还然窃之,此与彼异乎?”鲁阳文君曰:“是犹彼也,实有窃疾也。” 子墨子曰:“季孙绍与孟伯常治鲁国之政,不能相信,而祝于丛社曰:‘苟使我和。’是犹弇其目而祝于丛社也,‘若使我皆视。’岂不缪哉!” 子墨子谓骆滑氂曰:“吾闻子好勇。”骆滑氂曰:“然。我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从而杀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与其所好,度其所恶。今子闻其乡有勇士焉,必从而杀之,是非好勇也,是恶勇也。”

墨子 · 第四十三章 · 经说(下)

墨子
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谓四足兽,与生鸟与,物尽与,大小也。此然是必然,则俱。 为麋同名,俱斗,不俱二,二与斗也。包、肝、肺、子,爱也。橘、茅,食与招也。白马多白,视马不多视,白与视也。为丽不必丽,不必丽与暴也。为非以人是不为非、若为夫勇不为夫,为屦以买衣为屦,夫与屦也。 二与一亡,不与一在,偏去未。有文实也,而后谓之;无文实也,则无 谓也。不若敷与美:谓是,则是固美也;谓也,则是非美;无谓,则无报也。 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广修坚白。 举不重不与箴,非力之任也;为握者之■(觭)倍,非智之任也。若耳目异。 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爵、亲、行、贾,四者孰贵?麋与霍孰高?麋与霍孰霍?■与瑟孰瑟? 偏:俱一无变。 假:假必非也而后假。狗,假霍也,犹氏霍也。 物:或伤之,然也;见之,智也;告之,使智也。 疑:逢为务则士,为牛庐者夏寒,逢也。举之则轻,废之则重,非有力也;沛从削,非巧也若石羽,循也。斗者之敝也,饮酒,若以日中,是不可智也,愚也。智与?以己为然也与?愚也。 俱:俱一,若牛马四足;惟是,当牛马。数牛数马,则牛马二;数牛马,则牛马一。若数指,指五而五一。 长宇:徙而有处宇,宇南北,在旦有在莫。宇徙久。 无坚得白,必相盈也。 在:尧善治,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 景:光至,景亡;若在,尽古息。 景:二光夹一光,一光者景也。 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敝下光,故成景于上;首敝上光,故成景于下。在远近有端,与于光,故景障内也。 景:日之光反烛人,则景在日与人之间。 景:木柂,景短大。木正,景长小。大小于木,则景大于木。非独小也,远近。 临:正鉴,景寡、貌能、白黑、远近柂正,异于光。鉴、景当俱,就、去尒当俱,俱用北。鉴者之臭,于鉴无所不鉴。景之臭无数,而必过正。故同处其体俱,然鉴分。 鉴:中之内,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起于中,缘正而长其直也。中之外,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易,合于中,而长其直也。 鉴:鉴者近,则所鉴大,景亦大;其远,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景过正,故招。 负:衡木,加重焉而不挠,极胜重也。右校交绳,无加焉而挠,极不胜重也。不胜重也。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权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 挈:有力也;引,无力也。不正所挈之止于施也,绳制挈之也,若以锥刺之。挈,长重者下,短轻者上,上者愈得,下下者愈亡。绳直权重相若,则正矣。收,上者愈丧,下者愈得;上者权重尽,则遂。 挈:两轮高,两轮为輲,车梯也。重其前,弦其前,载弦其前,载弦其轱,而县重于其前。是梯,挈且挈则行。凡重,上弗挚,下弗收,旁弗劾,则下直;扡,或害之也。流梯者不得流直也。今也废尺于平地,重,不下,无■也。若夫绳之引轱也,是犹自舟中引横也。倚:倍、拒、坚、■,倚焉则不正。 谁:并石、累石,耳夹寝者,法也。方石去地尺,关石于其下,县丝于 其上,使适至方石。不下,柱也。胶丝去石,挈也。丝绝,引也,未变而名易,收也。 买:刀、籴相为贵。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若鬻子。 贾:尽也者,尽去其以不售也。其所以不售去,则售。正贾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败邦鬻室嫁子。 无:子在军,不必其死生;闻战,亦不必其生。前也不惧,今也惧。 或:知是之非此也,有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谓此南北,过而以已为然。始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 智:论之非智,无以也。 谓:“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牛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 无:让者酒,未让始也,不可让也。 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焉,有不智焉,可。 有指:子智是,有智是吾所先举,重。则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先举也,是一。谓“有智焉,有不智焉”,可。若智之,则当指之智告我,则我智之,兼指之以二也。衡指之,参直之也。若曰“必独指吾所举,毋举吾所不举”,则者固不能独指。所欲相不传,意若未校。且其所智是也,所不智是也,则是智是之不智也,恶得为一?谓而“有智焉,有不智焉”。 所:春也,其执固不可指也;逃臣,不智其处;狗犬,不智其名也;遗者,巧弗能两也。 智:智狗重智犬,则过;不重,则不过。 通:问者曰:“子知驘乎?”应之曰:“驘,何谓也?”彼曰:“施。”则智之。若不问驘何谓,径应以弗智,则过。且应,必应问之时。若应长,应有深浅、大常中;在兵人长。 所: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据在者而问室堂,恶可存也?主室堂而问存者,孰存也?是一主存者以问所存,一主所存以问存者。 五合,水、土、火、火离,然火铄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水,木离木。若(识)麋与鱼之数,惟所利。 无:欲恶伤生损寿,说以少连,是谁爱也?尝多粟,或者欲不有能伤也,若酒之于人也。且■人利人,爱也,则唯■,弗治也。 损:饱者去余,适足,不害。能害,饱,若伤麋之无脾也。且有损而后益者,若疟病之之于疟也。 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智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 火: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 我有若视,曰智。杂所智与所不智而问之,则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取、去,俱能之,是两智之也。 无:若无焉,则有之而后无;无天陷,则无之而无。 擢疑,无谓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文,文死也可,且犹是也。 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后已者,必用工而后已。 均:发均县轻重而发绝,不均也。均,其绝也莫绝。 尧霍,或以名视人,或以实视人。举友富商也,是以名视人也;指是臛 也,是以实视人也。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若殆于城门与于臧也。 狗:狗,犬也。谓之杀犬,可。若两■。 使:令,使也。我使我,我不使,亦使我;殿戈亦使,毁不美,亦使殿。 荆沈,荆之贝也。则沈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 以楹之抟也,见之,其于意也不易,先智。意,相也。若楹轻于秋,其于意也洋然。 段、椎、锥,俱事于履,可用也。成绘屦过椎,与成椎过绘屦同,过仵也。 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 非■半,进前取也,前,则中无为半,犹端也。前后取,则端中也。■必半,毋与非半;不可■也。 可无也,已给,则当给,不可无也。久有穷而穷。 正丸,无所处而不中县,抟也。 伛宇不可偏举,字也。进行者,先敷近,后敷远。 行者行者,必先近而后远。远近,修也;先后,久也。民行修,必以久也。 一方尽类,俱有法而异。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尽类犹方也。物俱然。 牛狂与马惟异,以牛有齿,马有尾,说牛之非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无有。曰之与马不类,用牛有角、马无角,是类不同也。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不同也,是狂举也,犹牛有齿、马有尾。 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则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曰: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则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无难。 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 唱无过,无所周,若稗。和无过,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学也;智少而不学,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而不教,功适息。使人夺人衣,罪或轻或重;使人予人酒,或厚或薄。 闻在外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智若所智也。犹白若黑也,谁胜?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故智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智长。外,亲智也;室中,说智也。 以悖,不可也。出入之言可,是不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当,必不审。惟:谓是霍,可,而犹之非夫霍也。谓彼是是也,不可。谓者毋惟乎其谓。彼犹惟乎其谓,则吾谓不行;彼若不惟其谓,则不行也。 无:“南者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有穷、无穷未可智,则可尽、不可尽,不可尽,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尽、不可尽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尽爱也,悖。”人若不盈先穷,则人有穷也,尽有穷无难,盈无穷,则无穷尽也,尽有穷无难。 不二智其数,恶知爱民之尽文也?或者遗乎其问也?尽问人,则尽爱其所问。若不智其数,而智爱之尽文也,无难。 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 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或目入。 学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悖。 论诽:诽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诽,虽多诽,其诽是也;其理不可非,虽少诽,非也。今也谓多诽者不可,是犹以长论短。 不诽,非已之诽也。不非诽。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 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于是。 取高下,以善不善为度。不若山泽,处于善于处上。下所请,上也。 不是:是,则是,且是焉。今是文于是,而不于是,故是不文是不文,则是而不文焉。今是不文于是,而文与是,故文与是不文同说也。

墨子 · 第六十八章 · 迎敌祠

墨子
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坛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者七,弩七,七发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坛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者九,弩九,九发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坛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长六尺者六,弩六,六发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从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祷焉,给祷牲。 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往气,有来气,有败气,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吉凶。举巫、医、卜有所长,具药,宫之,善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请守,守独智巫、卜望气之请而已。其出入为流言,惊骇恐吏民,谨微察之,断罪不赦。 牧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举屠、酤者置厨给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县师受事,出葆,循沟防,筑荐通涂,修城,百官共财,百工即事,司马视城修卒伍。设守门,二人掌左堰,二人掌左堰,四人掌闭,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城上当阶,有司守之。移中中处,泽急而奏之。士皆有职。 城之外,矢之所遝,坏其墙,无以为客菌。三十里之内,薪蒸、水皆入内。狗、彘、豚、鸡食其肉,敛其骸以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内,薪蒸庐室,矢之所遝,皆为之涂菌。令命昏纬狗纂马,■纬。静夜闻鼓声而噪,所以堰客之气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时噪则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庙,曰:“其人为不道,不修义详,唯乃是王,曰:‘予必怀亡尔社稷,灭尔百姓。’二参子尚夜自厦,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于中太庙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门,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练名。射参发,告胜,五兵咸备,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马射自门右,蓬矢射之,茅参发,弓弩继之;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