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四十章 · 经(上)

· 墨子
故,所得而后成也。止,以久也。体,分于兼也。必,不已也。知,材也。平,同高也。虑,求也。同长,以正相尽也。知,接也。中,同长也。智,明也。厚,有所大也。仁,体爱也。日中,正南也。义,利也。直,参也。礼,敬也。圜,一中同长也。行,为也。方,柱隅四讙也。实,荣也。倍,为二也。忠,以为利而强低也。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孝,利亲也。有间,中也。信,言合于意也。间,不及旁也。佴,自作也。纑,间虚也。狷,作嗛也。盈,莫不有也。廉,作非也。坚白,不相外也。令,不为所作也。撄,相得也。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似,有以相撄,有不相撄也。勇,志之所以敢也。次,无间而不撄撄也。力,形之所奋也。 法,所若而然也。生,刑与知处也。佴,所然也。卧,知无知也。说,所以明也。梦,卧而以为然也。攸,不可两不可也。平,知无欲恶也。辩,争彼也。辩胜,当也。利,所得而喜也。为,穷知而县于欲也。害,所得而恶也。已,成、亡。治,求得也。使,谓、故。誉,明美也。名,达、类、私。诽,明恶也。谓,移、举、加。举,拟实也。知,闻、说、亲、名、实、合、为。言,出举也。闻,传亲。且,言然也。见,体、尽。君,臣、萌通约也。合,正、宜、必。功,利名也。欲正,权利;且恶正,权害。赏,上报下之功也。为,存、亡、易、荡、治、化。罪,犯禁也。同,重、体、合、类。罚,上报下之罪也。异,二、不体、不合、不类。同、异而俱于之一也。同、异交得放有、无。久,弥异时也。宇,弥异所也。闻,耳之聪也。穷,或有前不容尺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尽,莫不然也。言,口之利也。 始,当时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化,征易也。诺,不一利用。损,偏去也。服,执誽、音利。巧转,则求其故。大益。儇,秪。法同,则观其同。库,易也。法异,则观其宜。动,或从也。止,因以别道。读此书旁行,正无非。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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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五十二章 · 备城门

墨子
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由圣人之言,凤鸟之不出,诸侯畔殷周之国,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厘对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敢问守此十二者奈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虽善,则犹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凡守围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撕揗,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众以选;吏民和;大臣有功劳于上者,多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不然,父母坟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泽之饶足利;不然,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不然,则有深怨于适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则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无一,则虽善者不能守矣。 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沉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门扇数合相接三寸。施土扇上,无过二寸。堑中深丈五,广比扇,堑长以力为度,堑之末为之县,可容一人所。客至,诸门户皆令凿而慕孔。孔之,各为二慕二,一凿而系绳,长四尺。城四面四隅皆为高磨■,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适,视其态状与其进左右所移处,失候斩。 适人为穴而来,我亟使穴师选本,迎而穴之,为之且内弩以应之。 民室杵木瓦石,可以盖城之备者,尽上之。不从令者斩。 昔筑,七尺一居属,五步一垒。五筑有锑。长斧,柄长八尺。十步一长镰,柄长八尺。十步一斗,长椎,柄长六尺,头长尺,斧其两端。三步一大铤,前长尺,蚤长五寸。两铤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兑其两末。 穴队若冲队,必审如攻队之广狭,而令邪穿其穴,令其广必夷客队。 疏束树木,令足以为柴抟,毋前面树,长丈七尺一,以为外面,以柴抟从横施之,外面以强涂,毋令土漏。令其广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为故。前面之长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烧拔也。 大城丈五为闺门,广四尺。为郭门,郭门在外,为衡,以两木当门,凿其木维敷上堞。为斩县梁,■穿断城,以板桥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杀如城报。城内有傅壤,因以内壤为外。凿其间,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烧之以待适。令耳属城,为再重楼,下凿城外堞,内深丈五,广丈二。楼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敌,善射者主发,佐皆广矢。 治裾。诸延堞高六尺,部广四尺,皆为兵弩简格。 转射机,机长六尺,貍一尺。两材合而为之辒,辒长二尺,中凿夫之为道臂,臂长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离。 城上百步一楼,楼四植,植皆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广、丧各丈六尺,皆为宁。三十步一突,九尺,广十尺,高八尺,凿广三尺,表二尺,为宁。城上为攒火,夫长以城高下为度,置火其末。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积参石、蒺藜。 渠长丈六尺,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其貍者三尺,树渠毋傅堞五 寸。藉莫长八尺,广七尺,其木也广五尺,中藉苴为之桥,索其端;适攻,令一人下上之,勿离。 城上二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此数。城上三十步一■灶。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长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裕、新布长六尺,中拙柄,长丈,十步一,必以大绳为箭。城上十步一鈂。水缻,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盆、蠡各二财。 为卒干饭,人二斗,以备阴雨,面使积燥处。令使守为城内堞外行餐。置器备,杀沙砾、铁。皆为坯斗。令陶者为薄缻,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秘合束。坚为斗城上隔。栈高丈二,剡其一末。为闺门,闺门两扇,令可以各自闭也。 救闉池者,以火与争,鼓橐,冯埴外内,以柴为燔。灵丁,三丈一,火耳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内弩;弩半,为狗犀者环之。墙七步而一。救车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栈,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门扇薄植,皆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长二寸,见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备火。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火三石以上,小大相杂。门植关必环锢,以锢金若铁鍱之。门关再重,鍱之以铁,必坚。梳关,关二尺,梳关一苋,封以守印,时令人行貌封,及视关入桓浅深。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长十丈,辟长六尺。二步一荅,广九尺,袤十二尺。二步置连梃,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节毋以竹箭,楛、赵、■、榆,可。盖求齐铁夫,播以射■及栊枞。二步积石,石重千钧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二步积苙,大一围,长丈,二十枚。五步一罂,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五步积狗尸五百枚,狗尸长三尺,丧以弟,瓮其端,坚约弋。十步积抟,大二围以上,长八尺者二十枚。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为汤。及持沙,毋下千石。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于堞四尺,广三尺,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其上。五十步一藉车,藉车必为铁纂。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方尚必为关籥守之。五十步积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伤也。百步一栊枞,起地高五丈;三层,下广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称议衰杀之。百步一木楼,楼广前面九尺,高七尺,楼■居■,出城十二尺。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为系连。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百步一积杂秆,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百步为橹,橹广四尺,高八尺,为冲术。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千。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二,长二丈,出枢五尺。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城上四隅童异,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凿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长丈,弃水者操表摇之。五十步一厕,与下同圂。之厕者不得操。城上三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长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楼■,■勇勇必重。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 尽除去之。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杯、马矢,皆谨收藏之。 城上之备:渠谵、藉车、行栈、行楼、到、颉皋、连梃、长斧、长椎、长兹、距、飞冲、县□、批屈。楼五十步一,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为薪皋,二围,长四尺半,必有洁。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积。灶置铁鐟焉,与沙同处。木大二围,长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长从,五十步三十。木桥长三丈,毋下五十。复使卒急为垒壁,以盖瓦复之。用瓦木罂,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后,如城上。城小人众,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编,唯勿烧。寇在城下,时换吏卒署,而毋换其养,养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诸盆瓮耕,积之城下,百步一积,积五百。城门内不得有室,为周官桓吏,四尺为倪。行栈内闭,二关一堞。 除城场外,去池百步,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除去之。寇所从来,若昵道、傒近若城场,皆为扈楼,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为大楼,高临城,堂下周散道;中应客,客待见。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与计事得先。行德计谋合,乃入葆。葆入守,无行城,无离舍。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而错守焉。晨暮卒歌以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冯面而蛾傅之,主人则先之知,主人利,客适。客攻以遂,十万物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五十步。诸不尽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知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者。 城持出必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从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从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千人之将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从之,皆斩,具以闻于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审也。 城上为爵穴,下堞三尺,广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数自适为之。 塞外堑,去格七尺,为县梁。城■陕不可堑者勿堑。城上三十步一聋灶。 人擅苣,长五节。寇在城下,闻鼓音,燔苣,复鼓,内苣爵穴中,照外。 诸藉车皆铁什。藉车之柱长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长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马颊长二尺八寸,试藉车之力而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车,夫长三尺,四二三在上,马颊在三分中。马颊长二尺八寸,夫长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车轮。藉车桓长丈二尺半。诸藉车皆铁什,复车者在之。 寇■池来,为作水甬,深四尺,坚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 待令。以木大围长二尺四分而早凿之,置炭火其中合慕之,而以藉车投之。 为疾犁投,长二尺五寸,大二围以上。 涿弋,弋长七寸,弋间六寸,剡其末。 狗走,广七寸,长尺八寸,蚤长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数城中之木,十人之所举为十挈,五人之所举为五挈,凡轻重以挈为人数。为薪樵挈,壮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称其任。凡挈轻重所为,吏人各得其任。”城中无食则为大杀。 去城门五步大堑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贼其中,上为发梁,而机巧之,比传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沟垒,毋可逾越,而出佻且比,适人遂入,引机发梁,适人可禽。适人恐惧而有疑心,因而离。

墨子 · 第三章 · 所染

墨子
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舜染于许由、伯阳,禹染于皋陶、伯益,汤染于伊尹、仲虺,武王染于太公、周公。此四王者,所染当,故王天下,立为天子,功名蔽天地。举天下之仁义显人,必称此四王者。 夏桀染于干辛、推哆,殷纣染于崇侯、恶来,厉王染于厉公长父、荣夷终,幽王染于傅公夷、蔡公谷。此四王者,所染不当,故国残身死,为天下僇,举天下不义辱人,必称此四王者。 齐桓染于管仲、鲍叔,晋文染于舅犯、高偃,楚庄染于孙叔、沈尹,吴阖闾染于伍员、文义,越勾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 范吉射染于长柳朔、王胜,中行寅染于藉秦、高强,吴夫差染于王孙雒、太宰嚭,知伯摇染于智国、张武,中山尚染于魏义、偃长,宋康染于唐鞅、佃不礼。此六君者,所染不当,故国家残亡,身为刑戮,宗庙破灭,绝无后类,君臣离散,民人流亡。举天下之贪暴苛扰者,必称此六君也。 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以其行理也。行理性于染当。故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官。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意;然国逾危,身逾辱。此六君者,非不重其国、爱其身也,以不知要故也。不知要者,所染不当也。 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义,淳谨畏令,则家日益,身日安,名日荣,处官得其理矣,则段干木、禽子、傅说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奋,创作比周,则家日损,身日危,名日辱,处官失其理矣,则子西、易牙、竖刀之徒是也。诗曰“比择所堪,必谨所堪”者,此之谓也。

墨子 · 第三十五章 · 非命(上)

墨子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而治之;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先王之书?先王之书,所以出国家、布施百姓者,宪也;先王之宪亦尝有曰:“福不可请,而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听狱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整设师旅、进退师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 是故子墨子言曰:吾当未盐,数天下之良书,不可尽计数,大方论数,而五者是也。今虽毋求执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错乎?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覆天下之义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谇也。说百姓之谇者,是灭天下之人也。然则所为欲义在上者,何也?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汤封于亳,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移则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 昔者文王封于岐周,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则。是以近者安其政,远者归其德。闻文王者,皆起而趋之;罢不肖、股肱不利者,处而愿之,曰:“奈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则吾利,岂不亦犹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乡者言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是故古之圣王,发宪出令,设以为赏罚以劝贤。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则不盗窃;守城,则不崩叛;君有难则死,出亡则送。此上之所赏,而百姓之所誉也。执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是故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坐处不度,出入无节,男女无辨。是故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此上之所罚,百姓之所非毁也。执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以此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然则何以知命之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不知曰我罢不肖,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贫。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婬,心涂之辟,不顺其亲戚,遂以亡失国家,倾覆社稷;不知曰我罢不肖,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于《仲虺之告》曰:“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此言汤之所以非桀之执有命也。于《太誓》曰:“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纣执有命也。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上无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无以降绥天下贤可之士,外无以应待诸侯之宾客,内无以食饥衣寒,将养老弱。故命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