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二卷 · 梁惠王下 · 第十六节

周 · 孟子
鲁平公将出。嬖人臧仓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舆已驾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 公曰:“将见孟子。” 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逾前丧。君无见焉!” 公曰:“诺。”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 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后丧逾前丧’,是以不往见也。” 曰:“何哉,君所谓逾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 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 曰:“非所谓逾也,贫富不同也。”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鲁平公:战国时鲁国国君姬叔,景公的儿子,前316年至前297年在位。 嬖(bì)人:指受宠的姬妾或侍臣。 乐正子:名克,孟子弟子。 后丧、前丧:孟子先丧父,后丧母。后丧指母亲的丧事,前丧指父亲的丧事。 三鼎:用三个鼎盛供品。五鼎:用五个鼎盛供品。办丧事时用三鼎是士礼,用五鼎是卿大夫之礼。 棺:内棺。椁:外棺。衣衾(qīn):装殓死者的衣被。 沮(jǔ):通“阻”。 尼(nǐ):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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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