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三卷 · 尽心上 · 第三十九节

· 孟子
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于已乎?” 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弟而已矣。”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 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于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丧:孔子认为,子为父母、臣为君主守丧三年,为天下之通例。胡适先生曾考证,这可能只是东部今山东一带的习俗。 期(jī):丧服制度,期服的简称,指服丧一年。 “王子有其母”两句:按照古代丧礼规定,王子母亲死后,因父亲尚在,不能为母服三年丧,甚至无服。母亲下葬前,只穿麻衣,下葬后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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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 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 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 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 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 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 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