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 ·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

· 张仲景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个(味酸温)细辛六两(辛热)干姜十两(辛热)黄连一斤(苦寒)当归四两(辛温)附子六两(炮,辛热)蜀椒四两(去汗,辛热)桂枝六两(辛热)人参六两(甘温)黄蘖六两(苦寒)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三两(辛温)桂枝三两(辛热)芍药三两(酸寒)细辛三两(辛热)大枣二十五个(甘温)通草二两(甘平)甘草二两(炙,甘平) 有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二两半(去节,甘温)升麻一两一分(甘平)当归一两一分(辛温)知母(苦寒)黄芩(苦寒)萎蕤(甘平)各十八铢石膏(碎,绵裹,甘寒)白术(甘温)干姜(辛热)芍药(酸平)天门冬(去心,甘平)桂枝(辛热)茯苓(甘平)甘草(炙,甘平)各六铢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 干姜(辛热)黄连(苦寒)黄芩(苦寒)人参(甘温)各三两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今自愈。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今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设不差,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日卒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二两(苦寒)黄连(苦寒)黄柏(苦寒)秦皮(苦寒)各三两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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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第十卷,第二十二篇,凡四十八证,前三阴三阳篇中,悉具载之。 此以下诸方,于随卷本证下虽已有,缘止以加减言之,未甚明白,似于览者检阅未便,今复校勘,备列于后: 桂枝加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掰)桂枝二两(去皮)麻黄*三两(去节) 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复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 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加厚朴二两,杏仁五十个,去皮尖,余依前法。 桂枝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依前法。术附汤方,附于此方内,去桂枝,加白术四两,依前法。 桂枝去芍药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余依前法。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依前法。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芍药生姜(切)甘草(炙)麻黄各一两(去节)大枣四枚(掰)杏仁二十四个(汤浸,去皮尖及两仁者)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 桂枝二麻黄一汤方 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芍药一两六铢麻黄十六铢(去节)生姜一两六铢(切)杏仁十六个(去皮尖)甘草一两二铢(炙)大枣五枚(掰)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 白虎加人参汤方 于白虎汤方内,加人参三两,余依白虎汤法。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去桂枝,加茯苓、白术各三两,余依前法,煎服。小便利,则愈。 以上九方,病证并在第二卷内。 葛根加半夏汤方 于葛根汤方内,加入半夏半升,余依葛根汤法。 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方: 于第二卷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余依桂枝汤法服 栀子甘草豉汤方 于栀子豉汤方内,加入甘草二两,余依前法。得吐,止后服。 栀子生姜豉汤方 于栀子豉汤方内,加生姜五两,余依前法。得吐,止后服。 柴胡加芒硝汤方 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依前法。服不解,更服。 桂枝加桂汤方 于第二卷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共五两,余依前法。 以上六方,病证并在第三卷内。 柴胡桂枝汤方 桂枝(去皮)黄芩人参各一两半甘草一两(炙)半夏二合半芍药一两半大枣六枚(掰)生姜一两半(切)柴胡四两 右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 附子泻心汤方 大黄二两黄连黄芩各一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别煮取计) 右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汤二升渍之,须臾,绞去滓,内附子汁,分温再服。 生姜泻心汤方 生姜四两(切)甘草三两(炙)人参三两干姜一两黄芩三两半夏半升(洗)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甘草泻心汤方 甘草四两黄芩三两干姜三两半夏半升(洗)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掰)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 于黄芩汤方内,加半夏半升,生姜一两半,余依黄芩汤法服。 以上五方,病证并在第四卷内。 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大黄一两芍药六两生姜三两(切)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掰)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桂枝加芍药汤方 于第二卷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依桂枝汤法。 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当归二两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通草二两桂枝三两(去皮)细辛三两生姜半斤(切)大枣二十五枚(掰)吴茱萸二升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以上三方,病证并在第六卷内。 四逆加人参汤方 于四逆汤方内,加人参一两,余依四逆汤法服。 四逆加猪胆汁汤方 于四逆汤方内,加入猪胆汁半合,余依前法服;如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以上二方,病证并在第七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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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阴阳交易,人变病焉。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 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府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此三经皆受病,己入于府,可下而已。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藏六府皆受病,则荣卫不行,府藏不通,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成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一本作疟)。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若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一日一夜,当日卒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凡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疏乍数者,死。脉至如转索者,其日死。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 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