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 纪 · 武帝纪

汉 · 班固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分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徕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蚀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曼,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 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为列侯。 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四年冬,魏其侯窦婴有罪,弃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分薨。 夏四月,陨霜杀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秋七月,大风拔木。 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六年冬,初算商车。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青至龙城,获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诏曰:“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由。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盗边。遣将军韩安国屯渔阳。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候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卫兵。诏曰:“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畅茂。《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诗》云‘九变复贯,知言之选’。朕嘉唐、虞而乐殷、周,据旧以鉴新。其赦天下,与民更始。诸逋贷及辞讼在孝景后三年以前,皆勿听治。”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东夷薉君南闾等口二十八万人降,为苍海郡。 鲁王馀、长沙王发皆薨。 二年冬,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 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籓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三月乙亥晦,日有蚀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又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 秋,燕王定国有罪,自杀。 三年春,罢苍海郡。 三月,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以百姓之未洽于教化,朕嘉与士大夫日新厥业,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杀太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 六月庚午,皇太后崩。 秋,罢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四年冬,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 五年春,大旱。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人出朔方、高阙,获首虏万五千级。 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举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秋,匈奴入代,杀都尉。 六年春二月,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骑出定襄,斩首三千余级。还,休士马于定襄、云中、雁门。赦天下。 夏四月,卫青复将六将军绝幕,大克获。前将军赵信军败,降匈奴。右将军苏建亡军,独自脱还,赎为庶人。 六月,诏曰:“朕闻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盖孔子对定公以徕远,哀公以论臣,景公以节用,非期不同,所急异务也。今中国一统而北边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将军巡朔方,征匈奴,斩首虏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蒙厚赏,得免、减罪。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其议为令。”有司奏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 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获白麟,作《白麟之歌》。 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诛。党与死者数万人。 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 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诏曰:“朕闻咎繇对禹,曰在知人,知人则哲,惟帝难之。盖君者,心也,民犹支体,支体伤则心怛。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曰:‘皇帝使谒者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有冤失职,使者以闻。县、乡即赐,毋赘聚。’” 五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匈奴入上谷,杀数百人。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出陇西,至皋兰,斩首八千余级。 夏,马生余吾水中。南越献驯象、能言鸟。 将军去病、公孙敖出北地二千余里,过居延,斩首虏三万余级。 匈奴入雁门,杀略数百人。遣卫尉张骞、郎中令李广皆出右北平。广杀匈奴三千余人,尽亡其军四千人,独身脱还,及公孙敖、张骞皆后期,当斩,赎为庶人。 江都王建有罪,自杀。胶东王寄薨。 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 三年春,有星孛于东方。 夏五月,赦天下。立胶东康王少子庆为六安王。封故相哈萧何曾孙庆为列侯。 秋,匈奴入右北平、定襄,杀略千余人。 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名闻。 减陇西、北地、上郡戍卒半。 发谪吏穿昆明池。 四年冬,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衣食振业,用度不足,请收银、锡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初算缗钱。 春,有星孛于东北。 夏,有长星出于西北。 大将军卫青将四将军出定襄,将军去病出代,各将五万骑。步兵踵军后数十万人。青至幕北围单于,斩首万九千级,至阗颜山乃还。去病与左贤王战,斩获首虏七万余级,封狼居胥山乃还。两军士死者数万人。前将军广、后将军食其皆后期。广自杀,食其赎死。 五年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有罪,自杀。 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 罢半两钱,行五铢钱。 徙天下奸猾吏民于边。 六年冬十月,赐丞相以下至吏二千石金,千石以下至乘从者帛,蛮夷锦各有差。 雨水亡冰。 夏四月乙巳,庙立皇子闳为齐王,旦为燕王,胥为广陵王。初作诰。 六月,诏曰:“日者有司以币轻多奸,农伤而未众,又禁兼并之涂,故改币以约之。稽诸往古,制宜于今。废期有月,而山泽之民未谕。夫仁行而从善,义立则俗易,意奉宪者所以导之未明与?将百姓所安殊路,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何纷然其扰也!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谕三老、孝弟以为民师,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朕嘉贤者,乐知其人。广宣厥道,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详问隐处亡位及冤失职、奸猾为害、野荒治苛者,举奏。郡国有所以为便者,上丞相、御史以闻。” 秋九月,大司马骠骑将军去病薨。 元鼎元年夏五月,赦天下,大酺五日。 得鼎汾水上。 济东王彭离有罪,废徙上庸。 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 十二月,丞相青翟下狱死。 春,起柏梁台。 三月,大雨雪。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 秋九月,诏曰:“仁不异远,义不辞难,今京师虽未为丰年,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厄者,具举以闻。” 三年冬,徙函谷关于新安。以故关为弘农具。 十一月,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 正月戊子,阳陵园火。 夏四月,雨雹,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 常山王舜薨。子嗣立,有罪,废徙房陵。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行自夏阳,东幸汾阴。 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礼毕,行幸荥阳。还至洛阳,诏曰:“祭地翼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观于周室,邈而无祀。询问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春二月,中山王胜薨。 夏,封方士栾大为乐通侯,位上将军。 六月,得宝鼎后土祠旁。秋,马生渥洼水中。作《宝鼎》、《天马》之歌。 立常山宪王子商为洒水王。 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逾陇,登空同,西临祖厉河而还。 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天子亲郊见,朝日夕月。诏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绥民,民或饥寒,故巡祭后土以祈丰年。冀州隹壤乃显文鼎,获荐于庙。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战战兢兢,惧不克任,思昭天地,内惟自新。《诗》云:‘四牡翼翼,以征不服。’亲省边垂,用事所极。望见秦一,修天文禅。辛卯夜,若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朕甚念年岁未咸登,饬躬斋戒,丁酉,拜况于郊。” 夏四月,南越王相吕嘉反,杀汉使者及其王、王太后。赦天下。 丁丑晦,日有蚀之。 秋,蛙、虾蟆斗。 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下湟水;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下浈水;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甲为下濑将军,下苍梧。皆将罪人,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越驰义侯遗别将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柯江,咸会番禺。 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丞相赵周下狱死。乐通侯栾大坐诬罔要斩。 西羌众十万人反,与匈奴通使,攻故安,围枹。匈奴入五原,杀太守。 六年冬十月,发陇西、天水、安定骑士及中尉、河南、河内卒十万人,遣将军李息、郎中令徐自为征西羌,平之。 行东,将幸缑氏,至左邑桐乡,闻南越破,以为闻喜县。 春,至汲新中乡,得吕嘉首,以为获嘉县。驰义侯遗兵未及下,上便令征西南夷,平之。遂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止、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柯、越巂、沈黎、文山郡。 秋,东越王馀善反,攻杀汉将、吏。遣横海将军韩说、中尉王温舒出会稽,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击之。又遣浮沮将军公孙贺出九原,匈河将军赵破奴出令居,皆二千余里,不见虏而还。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徙民以实之。 元封元年冬十月,诏曰:“南越、东瓯咸伏其辜,西蛮、北夷颇未辑睦。朕将巡边垂,择兵振旅,躬秉武节,置十二部将军,亲帅师焉。”行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单于曰:“南越王头已县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为!”匈奴詟焉。还,祠黄帝于桥山,乃归甘泉。 东越杀王馀善降。诏曰:“东越险阻反复,为后世患,迁其民于江、淮间。”遂虚其地。 春正,行幸缑氏。诏曰:“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获交麃,见夏后启母石。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无伐其草木。以山下户三百为之奉邑,名曰崇高,独给祠,复亡所与。”行,遂东巡海上。 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诏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礼乐,故用事八神,遭天地况施,著见景象,屑然如有闻。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后升礻亶肃然。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历城、梁父,民田租逋赋、贷,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县无出今年算。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行自泰山,复东巡海上,至碣石。自辽西历北边九原,归于甘泉。 秋,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 齐王闳薨。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幸缑氏,遂至东莱。 夏四月,还祠泰山。至瓠子,临决河,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赦所过徙,赐孤、独、高年米,人四石。还,作甘泉通天台、长安飞廉馆。 朝鲜王攻杀辽东都尉,乃募天下死罪击朝鲜。 六月,诏曰:“甘泉宫内中产芝,九茎连叶。上帝博临,不异下房,赐朕弘休。其赦天下,赐云阳都百户牛、酒。”作《芝房之歌》。 秋,作明堂于泰山下。 遣楼船将军杨仆、左将军荀彘将应募罪人击朝鲜。又遣将军郭昌、中郎将卫广发巴、蜀兵平西南夷未服者,以为益州郡。 三年在,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 夏,朝鲜斩其王右渠降,以其地为乐浪、临屯、玄菟、真番郡。 楼船将军杨仆坐失亡多免为庶民,左将军荀彘坐争功弃市。 秋七月,胶西王端薨。 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郡。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萧关,历独鹿,鸣泽,自代而还,幸河东。 春三月,祠后土。诏曰:“朕躬祭后土地祇,见光集于灵坛,一夜三烛。幸中都宫,殿上见光。其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今年租赋。” 夏,大旱,民多曷死。 秋,以匈奴弱,可遂臣服,乃遣使说之。单于使来,死京师。匈奴寇边,遣拔胡将军郭昌屯朔方。 五年冬,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望祀虞舜于九嶷。登灊天柱山,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获之。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遂北至琅邪,并海,所过,礼祠其名山大川。 春三月,还至泰山,增封。甲子,祠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 夏四月,诏曰:“朕巡荆、扬、辑江、淮物,会大海气,以合泰山。上天见象,增修封禅。其赦天下。所幸县毋出今年租赋,赐鳏、寡、孤、独帛,贫穷者粟。”还幸甘泉,郊泰畤。 大司马大将军青薨。 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名臣文武欲尽,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跅驰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 六年冬,行幸回中。 春,作首山宫。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朕礼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为黄金。祭后土,神光三烛。其赦汾阴殊死以下,赐天下贫民布、帛,人一匹。” 益州、昆明反,赦京师亡命令从军,遣拔胡将军郭昌将以击之。 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 秋,大旱,蝗。 太初元年冬十月,行幸泰山。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于明堂。 乙酉,柏梁台灾。 十二月,礻亶高里,祠后土。东临勃海,望祠蓬莱。春,还,受计于甘泉。 二月,起建章宫。 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 遣因杅将军公孙敖筑塞外受降城。 秋八月,行幸安定。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发天下谪民西征大宛。 蝗从东方飞至敦煌。 二年春正月戊申,丞相庆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门户,比腊。 夏四月,诏曰:“朕用事介山,祭后土,皆有光应。其赦汾阴、安邑殊死以下。” 五月,籍吏民马补车骑马。 秋,蝗。遣浚稽将军赵破奴二万骑出朔方击匈奴,不还。 冬十二月,御史大夫宽卒。 三年春正月,行东巡海上。 夏四月,还,修封泰山,礻亶石闾。 遣光禄勋徐自为筑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卢朐,游击将军韩说将兵屯之。强弩都尉路博德筑居延。 秋,匈奴人定襄、云中,杀略数千人,行坏光禄诸亭、障;又入张掖、酒泉,杀都尉。 四年春,贰师将军广利斩大宛王首,获汗血马来。作《西极天马之歌》。 秋,起明光宫。 冬,行幸回中。 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 天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匈奴归汉使者,使使来献。 夏五月,赦天下。 秋,闭城门大搜。发谪戍屯五原。 二年春,行幸东海。还幸回中。 夏五月,贰师将军三万骑出酒泉,与右贤王战于天山,斩首虏万余级。又遣因杅将军出西河,骑都尉李陵将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与单于战,斩首虏万余级。陵兵败,降匈奴。 秋,止禁巫祠道中者。大搜。 渠黎六国使使来献。 泰山、琅邪群盗徐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遣直指使者暴胜之等衣绣衣、杖斧分部逐捕。刺史、郡守以下皆伏诛。 冬十一月,诏关都尉曰:“今豪杰多远交,依东方群盗。其谨察出入者。” 三年春二月,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杀。 初榷酒酤。 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还幸北地,祠常山,瘗玄玉。 夏四月,赦天下。行所过毋出田租。 秋,匈奴入雁门,太守坐畏忄耎弃市。 四年春正月,朝诸侯王于甘泉宫。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六万骑、步兵七万人出朔方,因杅将军公孙敖万骑、步兵三万人出雁门,游击将军韩说步兵三万人出五原,强弩都尉路博德步兵万余人与贰师会。广利与单于战余吾水上连日,敖与左贤王战不利,皆引还。 夏四月,立皇子髆为昌邑王。 秋九月,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 太始元年春正月,因杅将军敖有罪,要斩。 徙郡、国吏民豪桀于茂陵、云陵。 夏六月,赦天下。 二年春正月,行幸回中。 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褭E156蹄以协瑞焉。”因以班赐诸侯王。 秋,旱。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 御史大夫杜周卒。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宫,飨外国客。 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行幸东海,获赤雁,作《朱雁之歌》。幸琅邪,礼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山称万岁。 冬,赐行所过户五千钱,鳏、寡、孤、独帛,人一匹。 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计。癸未,祀孝景皇帝于明堂。甲申,修封。丙戌,礻亶石闾。 夏四月,幸不其,祠神人于交门宫,若有乡坐拜者。作《交门之歌》。 夏五月,还幸建章宫,大置酒,赦天下。 秋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 冬十月甲寅晦,日有蚀之。 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西至安定、北地。 征和元年春正月,还,行幸建章宫。 三月,赵王彭祖薨。 冬十一月,发三辅骑士大搜上林,闭长安城门索,十一日乃解。巫蛊起。 二年春正月,丞相贺下狱死。 夏四月,大风发屋、折木。 闰月,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皆坐巫蛊死。 夏,行幸甘泉。 秋七月,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子宫。壬午,太子与皇后谋斩充,以节发兵与丞相刘屈DA3E大战长安,死者数万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杀。初置城门屯兵。更节加黄旄。御史大夫暴胜之、司直田仁坐失纵,胜之自杀,仁要斩。 八月辛亥,太子自杀于湖。 癸亥,地震。 九月,立赵敬肃王子偃为平干王。 匈奴入上谷、五原,杀略吏民。 三年春正月,行幸雍,至安定、北地。匈奴入五原、酒泉,杀两都尉。 三月,遣贰师将军广利将七万人出五原,御史大夫商丘成二万人出西河,重合侯马通四万骑出酒泉。成至浚稽山与虏战,多斩首。通至天山,虏引去,因降车师。皆引兵还。广利败,降匈奴。 夏五月,赦天下。 六月,丞相屈下狱要斩,妻枭首。 秋,蝗。 九月,反者公孙勇、胡倩发觉,皆伏辜。 四年春正月,行幸东莱,临大海。 二月丁酉,陨石于雍,二,声闻四百里。 三月,上耕于巨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礻亶石闾。 夏六月,还幸甘泉。 秋八月辛酉晦,日有蚀之。 后元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遂幸安定。 昌邑王髆薨。 二月,诏曰:“朕郊见上帝,巡于北边,见群鹤留止,以不罗罔,靡所获献。荐于泰畤,光景并见。其赦天下。” 夏六月,御史大夫商丘成有罪,自杀。侍中仆射莽河罗与弟重合侯通谋反,侍中驸马都尉金日磾、奉车都尉霍光、骑都尉上官桀讨之。 秋七月,地震,往往涌泉出。 二月春正月,朝诸侯王于甘泉宫,赐宗室。 二月,行幸周至五柞宫。乙丑,立皇子弗陵为皇太子。丁卯,帝崩于五柞宫,入殡于未央宫前殿。 三月甲申,葬茂陵。 赞曰: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畤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礻亶,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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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传 · 张骞李广利传

班
班固
汉
张骞,汉中人也,建元中为郎。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而怨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奴甘父俱出陇西。径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曰:“月氏在吾北,汉何以得往使?吾欲使越,汉肯听我乎?”留骞十余岁,予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 居匈奴西,骞因与其属亡乡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见骞,喜,问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今亡,唯王使人道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道译,抵康居。康居传致大月氏。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立其夫人为王。既臣大夏而君之,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远汉,殊无报胡之心。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 留岁余,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留岁余,单于死,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拜骞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 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 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其地形所有,语皆在《西域传》。 骞曰:“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安得此?’大夏国人曰:‘吾贾人往市之身毒国。身毒国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其俗土著,与大夏同,而卑湿暑热。其民乘象以战。其国临大水焉。’以骞度之,大夏去汉万二千里,居西南。今身毒又居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远矣。今使大夏,从羌中,险,羌人恶之;少北,则为匈奴所得;从蜀,宜径,又无寇。”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俗,而兵弱,贵汉财物;其北则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强,可以赂遗设利朝也。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天子欣欣以骞言为然。乃令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出駹,出莋,出徙、邛,出僰,皆各行一二千里。其北方闭氐、莋,南方闭巂、昆明。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滇越,而蜀贾间出物者或至焉,于是汉以求大复道始通滇国。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罢之。及骞言可以通大夏,及复事西南夷。 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乃封骞为博望侯。是岁,元朔六年也。后二年,骞为卫尉,与李广俱出右北平击匈奴。匈奴围李将军,军失亡多,而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是岁,骠骑将军破匈奴西边,杀数万人,至祁连山。其秋,浑邪王率众降汉,而金城、河西并南山至盐泽,空无匈奴。匈奴时有候者到,而希矣。后二年,汉击走单于于幕北。 天子数问骞大夏之属。骞既失侯,因曰:“臣居匈奴中,闻乌孙王号昆莫。昆莫父难兜靡本与大月氏俱在祁连、敦煌间,小国也。大月氏攻杀难兜靡,夺其地,人民亡走匈奴。子昆莫新生,傅父布就翕侯抱亡置草中,为求食,还,见狼乳之,又乌衔肉翔其旁,以为神,遂持归匈奴,单于爱养之。及壮,以其父民众与昆莫,使将兵,数有功。时,月氏已为匈奴所破,西击塞王。塞王南走远徙,月氏居其地。昆莫既健,自请单于报父怨,遂西攻破大月氏。大月氏复西走,徒大夏地。昆莫略其众,因留居,兵稍强,会单于死,不肯复朝事匈奴。匈奴遣兵击之,不胜,益以为神而远之。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昆莫地空。蛮夷恋故地,又贪汉物,诚以此时厚赂乌孙,招以东居故地,汉遣公主为夫人,结昆弟,其势宜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便遣之旁国。骞既至乌孙,致赐谕指,未能得其决。语在《西域传》。骞即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月氏、大夏。乌孙发道译送骞,与乌孙使数十人,马数十匹。报谢,因令窥汉,知其广大。 骞还,拜为大行。岁余,骞卒。后岁余,其所遣副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然骞凿空,诸后使往者皆称博望侯,以为质于外国,外国由是信之。其后,乌孙竟与汉结婚。 初,天子发书《易》,曰“神马当从西北来”。得乌孙马好,名曰:“天马”。及得宛汗血马,益壮,更名乌孙马曰“西极马”,宛马曰“天马”云。而汉始筑令居以西,初置酒泉郡,以通西北国。因《益》发使抵安息、奄蔡、犛靬、条支、身毒国。而天子好宛马,使者相望于道,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所赍操,大放博望侯时。其后益习而衰少焉。汉率一岁中使者多者十余,少者五六辈,远者八九岁,近者数岁而反。 是时,汉既灭越,蜀所通西南夷皆震,请吏。置牂柯、越巂、益州、沈黎、文山郡,欲地接以前通大夏。乃遣使岁十余辈,出此初郡,皆复闭昆明,为所杀,夺币物。于是汉发兵击昆明,斩首数万。后复遣使,竟不得通。语在《西南夷传》。 自骞开外国道以尊贵,其吏士争上书言外国奇怪利害,求使。天子为其绝远,非人所乐,听其言,予节,募吏民无问所从来,为具备人众遣之,以广其道。来还不能无侵盗币物,及使失指,天子为其习之,辄复按致重罪,以激怒令赎,复求使。使端无穷,而轻犯法。其吏卒亦辄复盛推外国所有,言大者予节,言小者为副,故妄言无行之徒皆争相效。其使皆私县官赍物,欲贱市以私其利。外国亦厌汉使人人有言轻重,度汉兵远,不能至,而禁其食物,以苦汉使。汉使乏绝,责怨,至相攻击。楼兰、姑师小国,当空道,攻劫汉使王恢等尤甚。而匈奴奇兵又时时遮击之。使者争言外国利害,皆有城邑,兵弱易击。于是天子遣从票侯破奴将属国骑及郡兵数万以击胡,胡皆去。明年,击破姑师,虏楼兰王。酒泉列亭障至玉门矣。 而大宛诸国发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以大鸟卵及犛靬眩人献于汉,天子大说。而汉使穷河源,其山多玉石,采来,天子案古图书,名河所出山曰昆仑云。 是时,上方数巡狩海上,乃悉从外国客,大都多人则过之,散财帛赏赐,厚具饶给之,以览视汉富厚焉。大角氐,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行赏赐,酒池肉林,令外国客遍观名各仓库府臧之积,欲以见汉广大,倾骇之。及加其眩者之工,而角氐奇戏岁增变,其益兴,自此始。而外国使更来更去。大宛以西皆自恃远,尚骄恣,未可诎以礼羁縻而使也。 汉使往既多,其少从率进孰于天子,言大宛有善马在贰师城,匿不肯示汉使。天子既好宛马,闻之甘心,使壮士车令等待千金及金马以请宛王贰师城善马。宛国饶汉物,相与谋曰:“汉去我远,而盐水中数有败,出其北有胡寇,出其南乏水草,又且往往而绝邑,乏食者多。汉使数百人为辈来,常乏食,死者过半,是安能致大军乎?且贰师马,宛宝马也。”遂不肯予汉使。汉使怒,妄言,椎金马而去。宛中贵人怒曰:“汉使至轻我!”遣汉使去,令其东边郁成王遮攻,杀汉使,取其财物。天子大怒。诸尝使宛姚定汉等言:“宛兵弱,诚以汉兵不过三千人,强弩射之,即破宛矣。”天子以尝使浞野侯攻楼兰,以七百骑先至,虏其王,以定汉等言为然,而欲侯宠姬李氏,乃以李广利为将军,伐宛。 骞孙猛,字子游,有俊才,元帝时为光禄大夫,使匈奴,给事中,为石显所谮。自杀。 李广利,女弟李夫人有宠于上,产昌邑哀王。太初元年,以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故浩侯王恢使道军。既西过盐水,当道小国各坚城守,不肯给食,攻之不能下。下者得食,不下者数日则去。比至郁成,士财有数千,皆饥罢。攻郁成城,郁成距之,所杀伤甚众。贰师将军与左右计:“至郁成尚不能举,况至其王都乎?”引而还。往来二岁,至敦煌,士不过什一二。使使上书言:“道远,多乏食,且士卒不患战而患饥。人少,不足以拔宛。愿且罢兵,益发而复往。”天子闻之,大怒,使使遮玉门关,曰:“军有敢入,斩之。”贰师恐,因留屯敦煌。 其夏,汉亡浞野之兵二万余于匈奴,公卿议者皆愿罢宛军,专力攻胡。天子业出兵诛宛,宛小国而不能下,则大夏之属渐轻汉,而宛善马绝不来,乌孙、轮台易苦汉使,为外国笑。乃案言伐宛尤不便者邓光等。赦囚徒扞寇盗,发恶少年及边骑,岁余而出敦煌六万人,负私从者不与。牛十万,马三万匹,驴、橐驼以万数赍粮,兵弩甚设。天下骚动,转相奉伐宛,五十余校尉。宛城中无井,汲城外流水,于是遣水工徙其城下水空以穴其城。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而发天下七科适,及载糒给贰师,转车人徒相连属至敦煌。而拜习马者二人为执驱马校尉,备破宛择取其善马云。 于是贰师后复行,兵多,所至小国莫不迎,出食给军。至轮台,轮台不下,攻数日,屠之。自此而西,平行至宛城,兵到者三万。宛兵迎击汉兵,汉兵射败之,宛兵走入保其城。贰师欲攻郁成城,恐留行而令宛益生诈,乃先至宛,决其水原,移之,则宛固已忧困。围其城,攻之四十余日。其外城坏,虏宛贵人勇将煎靡。宛大恐,走入中城,相与谋曰:“汉所为攻宛,以王毋寡。”宛贵人谋曰:“王毋寡匿善马,杀汉使。今杀王而出善马,汉兵宜解;即不,乃力战而死,未晚也。”宛贵人皆以为然,共杀王。持其头,遣人使贰师,约曰:“汉无攻我,我尽出善马,恣所取,而给汉军食。即不听我,我尽杀善马,康居之救又且至。至,我居内,康居居外,与汉军战。孰计之,何从?”是时,康居候视汉兵尚盛,不敢进。贰师闻宛城中新得汉人知穿井,而其内食尚多。计以为来诛首恶者毋寡,毋寡头已至,如此不许,则坚守,而康居候汉兵罢来救宛,破汉军必矣。军吏皆以为然,许宛之约。宛乃出其马,令汉自择之,而多出食食汉军。汉军取其善马数十匹,中马以下牝牡三千余匹,而立宛贵人之故时遇汉善者名昧蔡为宛王,与盟而罢兵,终不得入中城,罢而引归。 初,贰师起孰煌西,为人多,道上国不能食,分为数军,从南北道。校尉王申生、故鸿胪壶充国等千余人别至郁成,城守不肯给食。申生去大军二百里,负而轻之,攻郁成急。郁成窥知申生军少,晨用三千人攻杀申生等,数人脱亡,走贰师。贰师令搜粟都尉上官桀往攻破郁成,郁成降。其王亡走康居,桀追至康居。康居闻汉已破宛,出郁成王与桀,桀令四骑士缚守诣大将军。四人相谓“郁成,汉所毒,今生将,卒失大事。”欲杀,莫适先击。上邽骑士赵弟拔剑击斩郁成王。桀等遂追及大将军。 初,贰师后行,天子使使告乌孙大发兵击宛。乌孙发二千骑往,持两端,不肯前。贰师将军之东,诸所过小国闻宛破,皆使其子弟从入贡献,见天子,因为质焉。军还,入玉门者万余人,马千余匹。后行,非乏食,战死不甚多,而将吏贪,不爱卒,侵牟之,以此物故者众。天子为万里征伐,不录其过,乃下诏曰:“匈奴为害久矣,今虽徙幕北,与旁国谋共要绝大月氏使,遮杀中郎将江、故雁门守攘。危须以西及大宛皆合约杀期门车令、中郎将朝及身毒国使,隔东西道。贰师将军广利征讨厥罪,伐胜大宛。赖天之灵,从溯河山,涉流沙,通西海,山雪不积,士大夫径度,获王首虏,珍怪之物毕陈于阙。其封广利为海西侯,食邑八千户。”又封斩郁成王者赵弟为新畤侯;军正赵始成功最多,为光禄大夫;上官桀敢深入,为少府;李哆有计谋,为上党太守。军官吏为九卿者三人,诸侯相、郡守、二千石百余人,千石以下千余人。奋行者官过其望,以适过行者皆黜其劳。士卒赐直四万钱。伐宛再反,凡四岁而得罢焉。 后十一岁,征和三年,贰师复将七万骑出五原,击匈奴,度郅居水。兵败,降匈奴,为单于所杀。语在《匈奴传》。 赞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高二千五百里余,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自张骞使大夏之后,穷河原,恶睹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放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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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汉
昔周监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周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诗》载其制曰:“介入惟籓,大师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所以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拨者也。故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至虖厄区河洛之间,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然天下谓之共主,强大弗之敢倾。历载八百余年,数极德尽,既于王赧,降为庶人,用天年终。号位已绝于天下,尚犹枝叶相持,莫得居其虚位,海内无主,三十余年。 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壹切取胜。因矜其所习,自任私知,姗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籓翼之卫。陈、吴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故曰,周过其历,秦不及期,国势然也。 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自雁门以来,尽辽阳,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河、济,渐于海,为齐、赵。穀、泗以往,奄有龟、蒙,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而籓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可谓挢枉过其正矣。虽然,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晏加,亡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诸侯也。 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而籓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矣。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 至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亡异。而本朝短世,国统三绝,是故王莽知汉中外殚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惮,生其奸心;因母后之权,假伊、周之称,颛作威福庙堂之上,不降价序而运天下。诈谋既成,遂据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驰传天下,班行符命。汉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玺韨,惟恐在后,或乃称美颂德,以求容媚,岂不哀哉!是以究其终始强弱之变,明监戒焉。

汉书 · 志 · 律历志上

班
班固
汉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代稽古,法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至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千万,其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祝。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五声为本,生于黄种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统之义焉。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辜浩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谢,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答应之道也。及黄钟为宫,则太族、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参分损一,下生林钟。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参分亡射损一,下生中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其法皆用铜。职在大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张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BB31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又曰:“齐之以礼。”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子。《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毘,俾民不迷。”咸有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B05D也,物B05D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职在大行,鸿胪掌之。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予者,帝舜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各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於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DB69首。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实如法得一。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皆参天两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B43D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誖。”此圣王之重闰也。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B43D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此中朔相求之术也。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三统,是为元岁。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