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祖坛经 · 行由 · 第二节

· 慧能
惠能严父,本贯范阳,左降流于岭南,作新州百姓。此身不幸,父又早亡,老母孤遗,移来南海;艰辛贫乏,于市卖柴。时,有一客买柴,使令送至客店。客收去,惠能得钱,却出门外,见一客诵经。惠能一闻经语,心即开悟。遂问:"客诵何经?"客曰:"《金刚经》。"复问: "从何所来,持此经典?"客云:"我从蕲州黄梅县东禅寺来。其寺是五祖忍大师在彼主化,门人一千有余;我到彼中礼拜,听受此经。大师常劝僧俗,但持金刚经,即自见性,直了成佛。"惠能闻说,宿昔有缘,乃蒙一客取银十两与惠能,令充老母衣粮,教便往黄梅参礼五祖。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严父:古时候说父严母慈,故称严父。 本贯范阳:范阳在今北京市大兴、宛平一带。据敦煌本,本贯作本官,意谓慧能的父亲原在范阳做官,但从《神会语录》开始,范阳被写成慧能的籍贯。 左降:被贬官降职。左和右表示尊卑之义,在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这里是左卑右尊之意,故称左降。岭南:五岭以南,即今广东地区。 新州:今广东省西南部新兴地区。 父又早亡:据《景德传灯录》,慧能三岁时父亲去世。 南海:今广东省佛山市一带。 《金刚经》:一部印度佛经,汉语版《金刚经》历史上共有六个著名译本并传,最通行的是后秦鸠摩罗什于弘始四年(402年)译出本。 蕲州:今湖北省蕲州西北。 五祖忍大师:慧能之师弘忍被后世禅宗尊为五祖(602—675年),湖北黄梅人,一说江西浔阳(今九江市)人,本姓周。主化:(用佛教)主持教化。 取银十两:敦煌本无客赠银两事,是“惠能闻说,宿业有缘,便即辞亲”,这有违于传统孝道,从惠昕本开始就加上了客赠银十两安置老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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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能
惠能安置母毕,即便辞违,不经三十余日,便至黄梅,礼拜五祖。祖问曰:"汝何方人?欲求何物?"惠能对曰: "弟子是岭南新州百姓,远来礼师,惟求作佛,不求余物。" 祖言:"汝是岭南人,又是獦獠,若为堪作佛?"惠能曰: "人虽有南北,佛性本无南北;獦獠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五祖更欲与语,且见徒众总在左右,乃令随众作务。惠能曰:"惠能启和尚,弟子自心常生智慧,不离自性,即是福田。未审和尚教作何务?"祖云:"这獦獠,根性大利!汝更勿言,著槽厂去。"惠能退至后院,有一行者,差惠能破柴踏碓,经八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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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能
僧志道,广州南海人也,请益曰:“学人自出家,览《涅槃经》十载有馀,未明大意,愿和尚垂诲。”师曰:“汝何处未明?”曰:“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于此疑惑。”师曰:“汝作么生疑?”曰:“一切众生皆有二身,谓色身法身也。色身无常,有生有灭;法身有常,无知无觉。经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者,不审何身寂灭,何身受乐?若色身者,色身灭时,四大分散,全然是苦,苦不可言乐。若法身寂灭,即同草木瓦石,谁当受乐?又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蕴是生灭之用,一体五用,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若听更生,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若不听更生,则永归寂灭,同于无情之物。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乐之有?”师曰:“汝是释子,何习外道断常邪见,而议最上乘法?据汝所说,即色身外别有法身,离生灭求于寂灭,又推涅槃常乐,言有身受用,斯乃执吝生死,耽著世乐。汝今当知佛为一切迷人,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好生恶死,念念迁流,不知梦幻虚假,枉受轮回,以常乐涅槃,翻为苦相,终日驰求。佛愍此故,乃示涅槃真乐,刹那无有生相,刹那无有灭相,更无生灭可灭,是则寂灭现前,当现前时,亦无现前之量,乃谓常乐。此乐无有受者,亦无不受者,岂有一体五用之名?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法,令永不生,斯乃谤佛毁法。听吾偈曰: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凡愚谓之死,外道执为断。诸求二乘人,目以为无作。尽属情所计,六十二见本。妄立虚假名,何为真实义?惟有过量人,通达无取舍。以知五蕴法,及以蕴中我。外现众色像,一一音声相。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不作涅槃解,二边三际断。常应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别一切法,不起分别想。劫火烧海底,风鼓山相击。真常寂灭乐,涅槃相如是。吾今强言说,令汝舍邪见。汝勿随言解,许汝知少分。”志道闻偈大悟,踊跃作礼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