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八 · 志第二十八 · 州郡四

南北朝 · 沈约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成都令,汉旧县。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晋太康地志》属梁州。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去州陆六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郪县令,汉旧县。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属广汉。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二志不同。《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安汉令,旧县,属巴郡。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汉德,旧县。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何益、梁二州无此郡。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万安令,徐志旧县。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德阳令,前汉无,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广汉。 广汉令,汉旧县,属广汉。宁蜀郡复有此县,未知孰是。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阳太守,刘璋分犍为立。中失本土,寄治武阳。领县四,户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江阳令,汉旧县,属犍为。绵水令。〔别见〕 汉安令。〔别见〕常安令,晋孝武立。 怀宁太守,秦、雍流民,晋安帝立。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寄治成都。始平令。〔别见〕 西平令,《永初郡国》直云西。何志故属天水,名西县。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宁蜀太守,《永初郡国》有而何无,徐云旧立。《永初郡国》及徐并有西垫江县,今无。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四十三。广汉令〔别见〕,遂宁郡复有此县。 广都令,汉旧县,属蜀郡。升迁令,《晋太康地志》属汶山。西乡令,本名南乡,属汉中,晋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巂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国。何志无。领县八,户一千三百四十九。邛都令,汉旧县。新兴令,《永初郡国》有。 台登长,汉旧县。晋兴长,《永初郡国》有。会无长,汉旧县。卑水长,汉旧县。 定莋长,汉旧县。苏利长,汉县曰苏示,囗曰苏利。 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去州陆一百。去京都水一万。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晋太康地志》无。 南阴平太守〔阴平郡别见〕,永嘉流寓来属,寄治苌阳。领县二。户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阴平令。〔别见〕绵竹令,汉旧县,属广汉。 犍为太守,汉武帝建元六年,开夜郎国立。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去州陆九十。去京都水一万。武阳令,汉旧县。 南安令,汉旧县。资中令,汉旧县。僰道令,汉旧县。治官令,晋安帝义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关陇流民,晋安帝立。领县四,户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寄治成都。始康令,晋安帝立。新城子相,晋安帝立。 谈令,晋安帝立。晋丰令,晋安帝立。 晋熙太守,秦州流民,晋安帝立。领县二,户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晋熙令,晋安帝立。苌阳令,晋安帝立。 晋原太守,李雄分蜀郡为汉原,晋穆帝更名。领县五,户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去州陆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江原男相,汉旧县,属蜀郡。 临邛令,汉旧县,属蜀郡。晋乐令,何志故属沈黎。《晋太康地志》无沈黎郡及晋乐县。 徙阳令,前汉徙县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有徙阳县,属汉嘉。 汉嘉令,前汉青衣县属蜀郡,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刘氏立为汉嘉郡,晋江右犹为郡,江左省为县。 宋宁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吴营侨立。领县三,户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寄治成都。欣平令,与郡俱立。宜昌令,与郡俱立。 永安令,与郡俱立。 安固太守,张氏于凉州立。晋哀帝时,民流入蜀,侨立此郡,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领县六,户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去州一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 略阳令。〔别见〕桓陵令,张氏立。临渭令,《晋太康地志》属略阳。清水令。〔别见〕。 下邽令,何志汉旧县。案二汉、晋并无此县。兴固令,何志新立。 南汉中太守,晋地记,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徐志,北汉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国》属梁州,领县与此同。以《永初郡国》及《起居》检,则是太元所立,而何志无此郡,当是永初以后省,大明三年复立也。领县五,户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长乐令,徐志与郡俱立。南郑令,徐志与郡俱立。南苞中令,徐志与郡俱立。南沔阳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与郡俱立。 北阴平太守,徐志本属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永初郡国》、何志,秦、梁、益并无。领县四,户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阴平令。〔已见〕 南阳令,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顺阳令,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并无此郡。徐志本属秦州,流寓立。领县五。户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武都令,汉旧名。 下辩令。〔别见〕汉阳令,汉旧名。略阳令,汉属略阳郡,流寓配。安定令,旧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广汉立。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去州〔阙〕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怀归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别见〕,《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属梁州,既立害配。领县六,户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晋安帝立。晋城令,何志晋安帝立。晋安令,何志晋安帝立。汉昌令,何志晋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晋哀帝立。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何云新立,则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诸县晋哀帝、安帝立,不详。绥归令,何无此。徐有,不注置立。 南晋寿太守,梁州元有晋寿,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以侨流立。领县五,户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去州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晋寿令。〔别见〕 兴安令。〔别见〕 兴乐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记》云“元年更名。本曰白马,属汶山”何志,汉旧县。检二汉益部,无白马县。邵欢令。〔别见〕 白马令。〔别见〕 宋兴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营立。领南陵、建昌二县。何志无复南陵,有南汉、建忠。徐无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领县三,户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寄治成都。 南汉令,何志晋穆帝立。故属汉中,流寓来配。建昌令,何志新立。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国》梁州有宕渠郡,领县三,与此同。而无“南”字,何同。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则何志应在益部,不详。领县三,户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属巴郡。汉兴令,二汉、魏无,晋地志有,属兴古郡。宣汉令,前汉无,后汉属巴郡,《晋太康地志》无。 天水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无此郡。徐志与今同。领县三,户四百六十一。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上邽令。〔别见〕 西县长。〔别见〕 东江阳太守,何志晋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复旧土为郡。领县二,户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去州一千五百八十。去京都水八千九十。汉安令,前汉无,后汉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江阳。 绵水令,何志晋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领县四,户六十五。 城阳令,徐不注置立。兰令,汉旧县,属越巂,作“阑”,《晋太康地志》无。 旄牛令,前汉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属汉嘉。 宁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惠帝太安二年复立,增牂牁、越巂、朱提三郡。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巂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越巂复还益州。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户一万二百五十三。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 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味县令,汉旧县。同乐令,晋武帝立。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同濑长,汉旧县。“同”作“铜”。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存邑,《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万安长,江左立。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阙〕〔俞元长,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牂牁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领县六,户一千九百七十。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二千。万寿令,晋武帝立。且兰令,汉旧县云故且兰,《晋太康地志》无。 故毋敛令,汉旧县。晋乐令,江左立。丹南长,江左立。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 平蛮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平夷郡,后避桓温讳改。领县二,户二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一万三千。平蛮令,汉旧县,属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汉旧县,属牂牁。 夜郎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领县四,户二百八十八。去州一千。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夜郎令,汉旧县,属牂牁。 广谈长,《晋太康地志》属牂牁。谈乐长,江左立。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 朱提太守,刘氏分犍为立。领县五,户一千一十。去州七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朱提令,前汉属犍为,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 堂狼令,前汉属犍为,“狼”作“琅”。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朱提。临利长,江左立。汉阳长,前汉属犍为,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南秦长,本名南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广太守,晋怀帝分朱提立。领县四,户四百四十。去州水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四百。南广令,汉旧县,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朱提。新兴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昌令,江左立。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领县六,户一百七。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十。新安令,晋成帝立。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临江令,晋成帝立。麻应长,晋成帝立。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何志晋成帝立,非也。《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芘”作“比”。成昌令,晋成帝立。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永初郡国》又有西河阳,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前汉》“楪”作“叶”。 云南太守,《晋太康地志》云,故属永昌。何志刘氏分建宁、永昌立。领县五,〔疑〕户三百八十一。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云南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云平长,晋武帝咸宁五年立。 东古复长,汉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并云姑复。《永初郡国》、何并云东古复,何不注置立。西古复长,《永初郡国》有。何不注置立。 兴宁太守,晋成帝分云南立。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梇栋令,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青蛉令,汉旧县,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兴古太守,汉旧郡,《晋太康地志》故牂牁。何志刘氏分建宁、牂牁立,则是后汉末省也。领县六,户三百八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漏卧令,汉旧县。属牂牁。宛暖令,汉旧,属牂牁。本名宛温,为桓温改。 律高令,汉旧县,属益州郡,后省。晋武帝咸宁元年,分建宁郡修云、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修云、俞元二县,二汉无。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汉旧县,属牂牁。南兴长。江左立。 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去州水三千。去京都水一万六千。梁水令,与郡俱立。 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从兴古治之,遂以属焉。 西隋令,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并作“随”。 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新丰长,何志不注置立。建安长,何志不注置立。 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秦败,尉他王此地,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开属交州。领县十,户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番禺男相,汉旧县。 熙安子相,文帝立。增城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酉平令,《永初郡国》有。龙川令,旧县。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建陵、宁新,吴立。都罗,晋武分建陵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猛陵令,汉旧县。怀熙令,文帝立。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囗作“丁溜”。溜音留。广陵令,《永初郡国》有。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永初郡国》治龙乡。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苍梧又有侨宁县。安遂令,文帝立。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此二县当是晋末立。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去州水六百二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何志,吴度苍梧。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城阳令,文帝立。威化令,文帝立。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去州水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曰藉平。叔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武林令,文帝立。 郁林太守,秦桂林郡,属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复,更名。《永初郡国》有安远、程安、威定〔三县别见〕、中胄、归化五县。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归化,二汉、《晋太康地志》无,疑是是江左所立。何志无中胄、归化,余三县属桂林,徐志同。今领县十七,户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六百。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汉旧县。领方令,汉旧县,吴改曰临浦,晋武复旧。阿林令,汉旧县。郁平令,吴立曰阴平,晋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吴立。建初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宾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威化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龙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安始令,吴立曰建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怀安令,何志吴改,未知先何名。《吴录》地理无怀安县名。《太康地志》无。《永初郡国》有。晋平令,吴立曰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绥宁令,《永初郡国》并领方,何无徐有。 归代令,徐志有。中胄令,徐志有。建安令,《永初郡国》有,何无,徐有。 桂林太守,本县名,属郁林。吴孙皓凤皇三年,分郁林,治武熙县,不知何时徙。《永初郡国》有常安、夹阳二县。夹阳,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何、徐并无此二县。今领县七,户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龙定令,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疑是。《永初郡国》、何、徐并云龙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应是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郁林。 阳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何云新置。按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县,疑是。 安远令,晋武帝太康六年立,属郁林。《永初郡国》犹属郁林,何、徐属此。程安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疑是江左立。威定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疑是江左立。 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吴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并高凉,宋世又经立,寻省。《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领县七,户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去州水一千一百。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安宁令,吴立。 罗州令,何志新立。西巩令,何志新立。禽乡令,何志新立。 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未详孰是。领县十二,户一千七百三十九,口万五百九。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国》无,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二十七年,改宋安为宋元。新熙令。 永昌令。始成令。招集令。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吴立曰平夷,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南海。封平令,《永初郡国》云故属新宁,何云故属南海,徐同。封乐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 初宾令,何志新立。义宁令,何志新立。始康令,何志新立。 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领县六,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去州水三百七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宝安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安怀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兴宁令,江左立。海丰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吴曰海宁,晋武改名。《太康地志》属高兴。欣乐男相,本属南海,宋末度。 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领县五,户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去州三千五百。去京都水八千九百。海阳令,何志晋初立。《晋太康地志》无。晋地记故属东官。 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宋康太守,本高凉西营,文帝元嘉九年立。领县九,户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去州水九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广化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永初郡国》属高凉。 单城令,何志新立。逐度令,何志新立。海邻令,何志新立。化隆令,何志新立。 开宁令,何志新立。绥定令,何志新立。石门长,何志故属高凉。威覃长,徐志有。 绥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绥南、宋昌、宋泰五县,旧属绥建,中割度临贺,相去既远,疑还绥建。今唯有绥南,余并无。何、徐又有新招县,云本属苍梧,元嘉十九年改配。徐志晋康复有此县,疑误。今领县七,〔疑〕户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去州〔阙〕。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何有覃化县,徐无。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去州水六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永建令,徐志新立。招怀令,徐志新立。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二十七年,更名宋隆。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去州水三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兴令,徐志新立。初宁令,徐志新立。建宁令,徐志新立。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熙穆令,徐志新立。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何、徐并无此郡。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录》有此县,未详。吴安令,《吴录》无。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始定令,《晋太康地记》有,《永初郡国》无。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晋兴。熙注。 桂林。增翊。安广。广郁。 晋城。郁阳。乐昌郡。乐昌令。 始昌令。宋元令。乐山令。义立令 安乐令。 交州刺史,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交趾刺史治龙编。汉献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苍梧广信县。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县。及分为广州,治番禺。交州还治龙编。领郡八,县五十三,户一万四百五十三。去京都水一万。 交趾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开。领县十二,户四千二百三十三。龙编令,汉旧县。句漏令,汉旧县。朱涘令,汉旧县。 吴兴令,吴立。西于令,汉旧县。定安令,汉旧县。望海令,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吴立曰军平,晋武改名。武宁令,吴立。羸〔力知反〕娄令,汉旧县。曲敭音阳〕令,汉旧县。 南定令,吴立曰武安,晋武改。何志无。 武平太守,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以其地立。领县六。〔上阙〕户一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百一十,陆〔下阙〕。〔上阙〕《吴录》无,《晋太康地志》有。 吴定长,吴立。新道长,江左立。晋化长,江左立。 九真太守,汉武元鼎六年立。领县十二,〔疑〕户二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移风令,汉旧县。故名居风,吴更名。胥浦令,汉旧县。 松原令,晋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吴录》晋分常乐立。建初令,吴立。常乐令,吴立。 军安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军平县。武宁令,吴立,何志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都庞〔音龙〕长,汉旧县。《吴录》有,《晋太康地志》无。 宁夷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津梧长,晋武帝分移风立。 九德太守,故属九真,吴分立。何志领县七,今领县十一,户八百九。去州水九百。去京都水一万九百。 浦阳令,晋武帝分阳远立。阳远,吴立曰阳成,太康二年更名,后省。九德令,何志吴立。咸欢令,汉旧县。都禋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吴录》亦无。南陵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王隐有。越常长,何志吴立,《太康地志》无。 宋泰令,宋末立。宋昌令,宋末立。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汉武元鼎六年更名,吴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领县七,户四百二。去州水二千四百。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西卷令,汉旧县作“卷”。 卢容令,汉旧县。象林令,汉旧县。寿泠令,晋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朱吾令,汉旧县。 无劳长,晋武分北景立。北景长,汉旧县。义昌郡,宋末立。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县,后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百梁太守,新立。忄龙苏太守,新立。永宁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富昌太守,新立。南流太守,新立。临漳太守,先属广州。 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更名珠官,孙亮复旧。先属交州。领县七,户九百三十八。去京都水一万八百。合浦令,汉旧县。 徐闻令,故属朱崖。晋平吴,省朱崖,属合浦。朱官长,吴立,“朱”作“珠”。荡昌长,晋武分合浦立。朱卢长,吴立。 晋始长,晋武帝立。新安长,江左立。 宋寿太守,先属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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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如故,又诣京师上表曰“臣比自启闻,谓诚心已达,天鉴玄邈,未蒙在宥,不敢宴处,牵曳载驰。臣闻君子行道,忘其为身,三复斯言,若可庶勉,顾惜昏耄,志与愿违。礼年七十,老而传家,家道犹然,况于在国。伏愿陛下矜臣西夕,愍臣一至,特回圣恩,赐反其所,则天道下济,愚心尽矣”竟不拜,东归。二十三年,重申前命,又表曰“臣躬耕南澧,不求闻达。先帝拔臣于蛮荆之域,赐以国士之遇。陛下嗣徽,特蒙眷齿,由是感激,委质圣朝。虽怀犬马之诚,遂无尘露之益。年向九十,生理殆尽,永绝天光,沦没丘壑。谨冒奉表,伤心久之” 明年,薨于余杭之舍亭山,时年八十八。追赠本官。顺帝升明二年诏曰“夫涂秘兰幽,贞芳载越,徽猷沈远,懋礼弥昭。故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敬弘,神韵冲简,识宇标峻,德敷象魏,道蔼丘园。高挹荣冕,凝心尘外,清光粹范,振俗淳风。兼以累朝延赏,声华在咏,而嘉篆阙文,猷策韬裹,尚想遥芬,兴怀寝寤。便可详定辉谥,式旌追典”于是谥为文贞公。 敬弘形状短小,而坐起端方,桓玄谓之“弹棋八势”。所居舍亭山,林涧环周,备登临之美,时人谓之王东山。太祖尝问为政得失,敬弘对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上高其言。左右常使二老婢,戴五绦五辫,著青纹袴襦,饰以朱粉。女适尚书仆射何尚之弟述之,敬弘尝往何氏看女,值尚之不在,寄斋中卧。俄顷,尚之还,敬弘使二卑守阁不听尚之入,云“正热,不堪相见,君可且去”。尚之于是移于它室。子恢之被召为秘书郎,敬弘为求奉朝请,与恢之书曰“秘书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于不竞之地”太祖嘉而许之。敬弘见儿孙岁中不过一再相见,见辄克日。恢之尝请假还东定省,敬弘克日见之,至日辄不果,假日将尽,恢之乞求奉辞,敬弘呼前,既至阁,复不见。恢之于阁外拜辞,流涕而去。 恢之至新安太守,中大夫。恢之弟瓒之,世祖大明中,吏部尚书,金紫光禄大夫,谥曰贞子。瓒之弟升之,都官尚书。升之子延之,升明末,为尚书左仆射,江州刺史。 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曾祖准,高尚不应征辟。祖恢,南康太守。父叔度,恭谨有行业,姨适沛郡刘璩,与叔度母情爱甚笃,叔度母蚤卒,奉姨有若所生。姨亡,朔望必往致哀,并设祭奠,食并珍新,躬自临视。若朔望应有公事,则先遣送祭,皆手自料简,流涕对之。公事毕,即往致哀,以此为常,至三年服竟。 义熙五年,吴兴武康县民王延祖为劫,父睦以告官。新制,凡劫身斩刑,家人弃市。睦既自告,于法有疑。时叔度为尚书,议曰“设法止奸,本于情理,非谓一人为劫,阖门应刑。所以罪及同产,欲开其相告,以出为恶之身。睦父子之至,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属,还相缚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于情可愍,理亦宜宥。使凶人不容于家,逃刑无所,乃大绝根源也。睦既纠送,则余人无应复告,并全之”后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保王弘称其清身洁己。元嘉八年,卒。 尚之少时颇轻薄,好摴蒱,既长折节蹈道,以操立见称。为陈郡谢混所知,与之游处。家贫,起为临津令。高祖领征南将军,补府主簿。从征长安,以公事免,还都。因患劳疾积年,饮妇人乳,乃得差。以从征之劳,赐爵都乡侯。少帝即位,为庐陵王义真车骑咨议参军。义真与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等不协,每有不平之言,尚之谏戒,不纳。义真被废,入为中书侍郎。太祖即位,出为临川内史,入为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左卫将军,父忧去职。服阕,复为左卫,领太子中庶子。尚之雅好文义,从容赏会,甚为太祖所知。十二年,迁侍中,中庶子如故。寻改领游击将军。 十三年,彭城王义康欲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阳尹,上不许。乃以尚之为尹,立宅南郭外,置玄学,聚生徒。东海徐秀、庐江何昙、黄回、颍川荀子华、太原孙宗昌、王延秀、鲁郡孔惠宣,并慕道来游,谓之南学。女适刘湛子黯,而湛与尚之意好不笃。湛欲领丹阳,乃徙尚之为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尚之甚不平。湛诛,迁吏部尚书。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尚之察其意趣异常,白太祖宜出为广州,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以鈇钺,屡诛大臣,有亏皇化。上曰“始诛刘湛等,方欲超升后进。晔事迹未彰,便豫相黜斥,万方将谓卿等不能容才,以我为信受谗说。但使共知如此,不忧致大变也”晔后谋反伏诛,上嘉其先见。国子学建,领国子祭酒。又领建平王师,乃徙中书令,中护军。 二十三年,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是岁造玄武湖,上欲于湖中立方丈、蓬莱、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谏乃止。时又造华林园,并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谏,宜加休息,上不许,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为劳”时上行幸,还多侵夕,尚之又表谏曰“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默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亦优诏纳之。 先是,患货重,铸四铢钱,民间颇盗铸,多剪凿古钱以取铜,上患之。二十四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建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剪凿,议者多同。尚之议曰“伏鉴明命,欲改钱制,不劳采铸,其利自倍,实救弊之弘算,增货之良术。求之管浅,犹有未譬。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数多。数少则币轻,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况复以一当两,徒崇虚价者邪。凡创制改法,宜从民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泉布废兴,囗囗骤议,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罢息,六货愦乱,民泣于市。良由事不画一,难用遵行,自非急病权时,宜守久长之业。烦政曲杂,致远常泥。且货偏则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淫侈,贫不过匮。虽兹法久废,不可顿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拟。若今制遂行,富人赀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欲均之意。又钱之形式,大小多品,直云大钱,则未知其格。若止于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命旨兼虑剪凿日多,以至消尽。鄙意复谓殆无此嫌。民巧虽密,要有踪迹,且用钱货铜,事可寻检,直由属所怠纵,纠察不精,致使立制以来,发觉者寡。今虽有悬金之名,竟无酧与之实,若申明旧科,禽获即报,畏法希赏,不日自定矣。愚者之议,智者择焉,猥参访逮,敢不输尽” 吏部尚书庾炳之、侍中太子左卫率萧思话、中护军赵伯符、御史中丞何承天、太常郗敬叔并同尚之议。中领军沈演之以为“龟贝行于上古,泉刀兴自有周,皆所以阜财通利,实国富民者也。历代虽远,资用弥便,但采铸久废,兼丧乱累仍,糜散湮灭,何可胜计。晋迁江南,疆境未廓,或土习其风,钱不普用,其数本少,为患尚轻。今王略开广,声教遐暨,金镪所布,爰逮荒服,昔所不及,悉已流行之矣。用弥旷而货愈狭,加复竞窃剪凿,销毁滋繁,刑禁虽重,奸避方密,遂使岁月增贵,贫室日剧,堥作肆力之氓,徒勤不足以赡。诚由货贵物贱,常调未革,弗思厘改,为弊转深,斯实亲教之良时,通变之嘉会。愚谓若以大钱当两,则国传难朽之宝,家赢一倍之利,不俟加宪,巧源自绝,施一令而众美兼,无兴造之费,莫盛于兹矣”上从演之议,遂以一钱当两,行之经时,公私非便,乃罢。 二十五年,迁左仆射,领汝阴王师,常侍如故。二十八年,转尚书令,领太子詹事。二十九年,致仕,于方山著《退居赋》以明所守,而议者咸谓尚之不能固志。太子左卫率袁淑与尚之书曰“昨遣修问,承丈人已晦志山田,虽曰年礼宜遵,亦事难斯贵,俾疏、班、邴、魏,通美于前策,龚、贡、山、卫,沦惭乎曩篇。规迨休告,雪涤素怀,冀寻幽之欢,毕囗玄之适。但淑逸操偏迥,野性瞢滞,果兹冲寂,必沈乐忘归。然而已议涂闻者,谓丈人徽明未耗,誉业方籍,傥能屈事康道,降节殉务,舍南濒之操,淑此行永决矣。望眷有积,约日无误”尚之宅在南涧寺侧,故书云“南濒”,《毛诗》所谓“于以采苹,南涧之濒”也。诏书敦劝,上又与江夏王义恭诏曰“今朝贤无多,且羊、孟尚不得告谢,尚之任遇有殊,便未宜申许邪”义恭答曰“尚之清忠贞固,历事唯允,虽年在悬车,而体独充壮,未相申许,下情所同”尚之复摄职。羊即羊玄保,孟即孟顗,字彦重,本昌安丘人。兄昶贵盛,顗不就征辟。昶死后,起家为东阳太守,遂历吴郡、会稽、丹阳三郡,侍中,仆射,太子詹事,复为会稽太守,卒官,赠左光禄大夫。子劭,尚太祖第十六女南郡公主,女适彭城王义康、巴陵哀王休若。 尚之既还任事,上待之愈隆。是时复遣军北伐,资给戎旅,悉以委之。元凶弑立,进位司空,领尚书令。时三方兴义,将佐家在都邑,劭悉欲诛之,尚之诱说百端,并得免。世祖即位,复为尚书令,领吏部,迁侍中、左光禄大夫,领护军将军。寻辞护军,加特进。复以本官领尚书令。丞相南郡王义宣、车骑将军臧质反,义宣司马竺超民、臧质长史陆展兄弟并应从诛,尚之上言曰“刑罚得失,治乱所由,圣贤留心,不可不慎。竺超民为贼既遁走,一夫可禽,若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与向始末无论者复成何异。陆展尽质复灼然,便同之巨逆,于事为重。臣豫蒙顾待,自殊凡隶,苟有所怀,不敢自默”超民坐者由此得原。 时欲分荆州置郢州,议其所居。江夏王义恭以为宜在巴陵,尚之议曰“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今分取江夏、武陵、天门、竟陵、随五郡为一州,镇在夏口,既有见城,浦大容舫。竟陵出道取荆州,虽水路,与去江夏不异,诸郡至夏口皆从流,并为利便。湘州所领十一郡,其巴陵边带长江,去夏口密迩,既分湘中,乃更成大,亦可割巴陵属新州,于事为允”上从其议,荆、扬二州,户口半天下,江左以来,扬州根本,委荆以阃外,至是并分,欲以削臣下之权,而荆、扬并因此虚耗。尚之建言复合二州,上不许。 大明二年,以为左光禄、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如故。尚之在家常著鹿皮帽,及拜开府,天子临轩,百僚陪位,沈庆之于殿廷戏之曰“今日何不著鹿皮冠”庆之累辞爵命,朝廷敦劝甚笃,尚之谓曰“主上虚怀侧席,讵宜固辞”庆之曰“沈公不效何公,去而复还也”尚之有愧色。爱尚文义,老而不休,与太常颜延之论议往反,传于世。立身简约,车服率素,妻亡不娶,又无姬妾。秉衡当朝,畏远权柄,亲戚故旧,一无荐举,既以致怨,亦以此见称。复以本官领中书令。四年,疾笃,诏遣侍中沈怀文、黄门侍郎王钊问疾。薨于位,时年七十九。追赠司空,侍中、中书令如故。谥曰简穆公。子偃,别有传。 尚之弟悠之,义兴太守,侍中,太常。与琅邪王徽相善。悠之卒,徽与偃书曰“吾与义兴,直恨相知之晚,每惟君子知我。若夫嘉我小善,矜余不能,唯贤叔耳”悠之弟愉之,新安太守。愉之弟翌之,都官尚书。悠之子颙之,尚太祖第四女临海惠公主。太宗世,官至通直常侍。 史臣曰:江左以来,树根本于扬越,任推毂于荆楚。扬土自庐、蠡以北,临海而极大江。荆部则包括湘、沅,跨巫山而掩邓塞。民户境域,过半于天下。晋世幼主在位,政归辅臣,荆、扬司牧,事同二陕。宋室受命,权不能移,二州之重,咸归密戚。是以义宣藉西楚强富,因十载之基,嫌隙既树,遂规问鼎。而建郢分扬,矫枉过直,藩城既剖,盗实人单,阃外之寄,于斯而尽。若长君南面,威刑自出,至亲在外,事不患强。若运经盛衰,时艰主弱,虽近臣怀祸,止有外惮,吕宗不竞,实由齐、楚,兴丧之源,于斯尤著。尚之言并合,可谓识治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