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七 王 王守仁 明 先生又曰:“‘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