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 · 周南 ·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河:黄河。 苇:用芦苇编的筏子。杭:通“航”。 跂(qǐ):古通“企”,踮起脚尖。予:而。一说我。 曾:乃,竟。刀:通“舠(dāo)”,小船。曾不容刀,意为黄河窄,竟容不下一条小船。 崇朝(zhāo):终朝,自旦至食时。形容时间之短。
宋代朱熹《诗集传》:“卫在河北,宋在河南。宣姜之女,为宋桓公夫人,生襄公,而出归于卫。襄公即位,夫人思之,而义不可往。盖嗣君承父之重,与祖为体,母出与庙绝,不可以私返,故作此诗。言谁谓河广乎?但以一苇加之,则可以渡矣。谁谓宋国远乎?但一跂足而望,则可以见矣。明非宋国远而不可至也,乃义不可而不得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