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湖石记白白居易唐钱唐湖事,刺史要知者四事,具列如左: 钱唐湖一名上湖,周回三十里,北有石函,南有笕。凡放水溉田,每减一寸,可溉十五余顷;每一复时,可溉五十余顷。先须别选公勤军吏二人,立于田次,与本所由田户,据顷亩,定日时,量尺寸,节限而放之。若岁旱百姓请水,须令经州陈状,刺史自便压帖,所由即日与水。若待状入司,符下县,县帖乡,乡差所由,动经旬日,虽得水,而旱田苗无所及也。大抵此州春多雨,秋多旱,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即濒湖千余顷田无凶年矣。(原注:州图经云:“湖水溉田五百顷。”谓系田也,今按水利所及,其公私田不啻千余顷。)自钱唐至盐官界,应溉夹官河田,放湖入河,从河入田。准盐铁使旧法,又须先量河水浅深,待溉田毕,却还本水尺寸。往往旱甚,即湖水不充。今年修筑湖堤,高加数尺,水亦随加,即不啻足矣。脱或水不足,即更决临平湖,添注官河,又有余矣。虽非浇田时,若官河干浅,但放湖水添注,可以立通舟船。俗云:决放湖水,不利钱唐县官。县官多假他辞以惑刺史。或云鱼龙无所托,或云菱茭失其利。且鱼龙与生民之命孰急?菱茭与稻粮之利孰多?断可知矣。又云放湖即郭内六井无水,亦妄也。且湖底高,井管低,湖中又有泉数十眼,湖耗则泉涌,虽尽竭湖水,而泉用有余;况前后放湖,终不致竭,而云井无水,谬矣!其郭内六井,李泌相公典郡日所作,甚利于人,与湖相通,中有阴窦,往往堙塞,亦宜数察而通理之。则虽大旱,而井水常足。湖中有无税田约数十顷,湖浅则田出,湖深则田没。田户多与所由计会,盗泄湖水,以利私田。其石函、南笕,并诸小笕闼,非浇田时,并须封闭筑塞,数令巡检,小有漏泄,罪责所由,即无盗泄之弊矣。又若霖雨三日已上,即往往堤决。须所由巡守预为之防。其笕之南,旧有缺岸,若水暴涨,即于缺岸泄之;又不减,兼于石函、南笕泄之,防堤溃也。大约水去石函口一尺为限,过此须泄之。余在郡三年,仍岁逢旱,湖之利害,尽究其由。恐来者要知,故书于石。欲读者易晓,故不文其言。长庆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记。
自到郡斋仅经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走笔题二十四韵兼寄常州贾舍人湖州崔郎中仍呈吴中诸客白白居易唐渭北离乡客,江南守土臣。 涉途初改月,入境已经旬。 甲郡标天下,环封极海滨。 版图十万户,兵籍五千人。 自顾才能少,何堪宠命频。 冒荣惭印绶,虚奖负丝纶。 候病须通脉,防流要塞津。 救烦无若静,补拙莫如勤。 削使科条简,摊令赋役均。 以兹为报效,安敢不躬亲。 襦裤提于手,韦弦佩在绅。 敢辞称俗吏,且愿活疲民。 常未徵黄霸,湖犹借寇恂。 愧无铛脚政,徒忝犬牙邻。 制诰夸黄绢,诗篇占白蘋。 铜符抛不得,琼树见无因。 警寐钟传夜,催衙鼓报晨。 唯知对胥吏,未暇接亲宾。 色变云迎夏,声残鸟过春。 麦风非逐扇,梅雨异随轮。 武寺山如故,王楼月自新。 池塘闲长草,丝竹废生尘。 暑遣烧神酎,晴教㬠舞茵。 待还公事了,亦拟乐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