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
一:这是老子用以代替道这一概念的数字表示,即道是绝对无偶的。 二:指阴气、阳气。“道”的本身包含着对立的两方面。阴阳二气所含育的统一体即是“道”。因此,对立着的双方都包含在“一”中。 三:即是由两个对立的方面相互矛盾冲突所产生的第三者,进而生成万物。 负阴而抱阳:背阴而向阳。 冲气以为和:冲,冲突、交融。此句意为阴阳二气互相冲突交和而成为均匀和谐状态,从而形成新的统一体。 孤、寡、不谷:这些都是古时候君主用以自称的谦词。 教父:父,有的学者解释为“始”,有的解释为“本”,有的解释为“规矩”。有根本和指导思想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