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夜贺晋公

唐·韩愈
西来骑火照山红,夜宿桃林腊月中。 手把命圭兼相印,一时重叠赏元功。
诗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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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氏庙碑铭

韩
韩愈
唐
元和五年,天子曰:“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乃阴与寇连,夸谩凶骄,出不逊言,其执以来!”其四月,中贵人承璀即诱而缚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趋哗,牙门都将乌公重胤当军门叱曰:“天子有命,从有赏,敢违者斩!”于是士皆敛兵还营,卒致从史京师。壬辰,诏用乌公为银青光禄大夫、河阳军节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张掖郡开国公。居三年,河阳称治,诏赠其父工部尚书,且曰:“其以庙享。”即以其年营庙于京师崇化里。军佐窃议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无加命,号名差卑,于配不宜。”语闻,诏赠先夫人刘氏沛国太夫人。八年八月,庙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领府君而下,作主于第。乙巳,升于庙。 乌氏著于《春秋》,谱于《世本》,列于《姓苑》,在莒者存,在齐有余、枝鸣,皆为大夫。秦有获,为大官。其后世之江南者,家鄱阳;处北者,家张掖,或入夷狄为君长。唐初,察为左武卫大将军,实张掖人。其子曰令望,为左领军卫大将军。孙曰蒙,为中郎将;是生赠尚书,讳承玼,字某。乌氏自莒、齐、秦大夫以来,皆以材力显;及武德已来,始以武功为名将家。 开元中,尚书管平卢先锋军,属破奚、契丹;从战捺禄,走可突干。渤海扰海上,至马都山,吏民逃徙失业,尚书领所部兵塞其道,堑原累石,绵四百里,深高皆三丈,寇不得进,民还其居,岁钱三千万余。黑水、室韦以骑五千来属麾下,边威益张。其后与耿仁智谋说史思明降。思明复叛,尚书与兄承恩谋杀之。事发,族夷,尚书独走免。李光弼以闻,诏拜“冠军将军”,守右威卫将军,检校殿中监,封昌化郡王、石岭军使。积粟厉兵,出入耕战。以疾去职。贞元十一年二月丁巳薨于华阴告平里,年若干,即葬于其地。二子:大夫为长,季曰重元,为某官。铭曰: 乌氏在唐,有家于初;左武左领,二祖绍居。中郎少卑,属于尚书;不偿其劳,乃相大夫。授我戎节,制有??墟;数备礼登,以有宗庙。作庙天都,以致其孝;右祖左孙,爰飨其报。云谁无子,其有无孙;克对无羞,乃惟有人。念昔平卢,为艰为瘁;大夫承之,危不弃义。四方其平,士有迨息;来觐来斋,以馈黍稷。

孟东野失子

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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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 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彼于女何有,乃令蕃且延。 此独何罪辜,生死旬日间。 上呼无时闻,滴地泪到泉。 地只为之悲,瑟缩久不安。 乃呼大灵龟,骑云款天门。 问天主下人,薄厚胡不均。 天曰天地人,由来不相关。 吾悬日与月,吾系星与辰。 日月相噬啮,星辰踣而颠。 吾不女之罪,知非女由因。 且物各有分,孰能使之然。 有子与无子,祸福未可原。 鱼子满母腹,一一欲谁怜。 细腰不自乳,举族常孤鳏。 鸱枭啄母脑,母死子始翻。 蝮蛇生子时,坼裂肠与肝。 好子虽云好,未还恩与勤。 恶子不可说,鸱枭蝮蛇然。 有子且勿喜,无子固勿叹。 上圣不待教,贤闻语而迁。 下愚闻语惑,虽教无由悛。 大灵顿头受,即日以命还。 地祇谓大灵,女往告其人。 东野夜得梦,有夫玄衣巾。 闯然入其户,三称天之言。 再拜谢玄夫,收悲以欢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