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陈九川录 · 十八 王 王守仁 明 有一属官,因久听讲先生之学,曰:“此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 先生闻之,曰:“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对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有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枉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着空。”
传习录 · 卷中 · 答陆原静书 · 一 王 王守仁 明 来书云:“下手工夫,觉此心无时宁静,妄心固动也,照心亦动也。心既恒动,则无刻暂停也。” 是有意于求宁静,是以愈不宁静耳。夫妄心则动也,照心非动也。恒照则恒动恒静,天地之所以恒久而不久也。照心固照也,妄心亦照也。“其为物不二,则其生物不息。”有刻暂停,则息矣,非至诚无息之学矣。